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建设筹!集、:配租、?准入、退出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订、【任务:。下达、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政策制!订、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是揭【阳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揭,阳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 各?级发改、《国土、规划》、民政?、财政、监》。。察、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行、银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数量和!房源需求状况在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并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二章 》资金和房源》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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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三)】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公租(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通?过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设施【出租收入《;
(六)按!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 (七)《社会捐赠《;
(八)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金使用的其他资金
! 第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应优先用!于归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
《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方式主要包括
! ? (一)政府筹【集,
: , 1、政府组【织投:资建设、收购—。和租赁的住房—;
: 2、按5%!比例在商《品住房开发以—及“三旧”改造中的!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共租赁—住房;
— 4、《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 (二)《。产业基地配套
!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社会筹集
!1、企?业、村集《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 , 2、社会捐【赠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供应!。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保障
【 :。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建设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所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经营也】。可以在明确政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社会企《业参与建设管理
!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国!土部门应当在每宗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及装修标准、建成!后移交、回》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等事:项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承!租对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并实施】物业管理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载明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属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有份额在!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章【 申请和审核
【
》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下—。同)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环卫工《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二)新!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 : 2、具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
— 3、》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 4、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 5:、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 6:、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 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 (四)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大中》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轮候和配租
! ?。第二十条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不超过5 年!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剩余房源由】当地政府调剂安置】其,他保障对《象,租住:
第二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意向?登记
?。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第二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第二《十四条 《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每《个,配租对象只能—选择一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 ?。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转业退伍军》人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 : :第二十六条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统一》配租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对象分】类配租?配租方案由》各,市、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 根据配租方案由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租金价格标》准每2年公布—一次
》 符合配租条件【的有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租金优—惠,的承:租面积应《扣除自?有房:屋(含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实行合《同管理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位置!、面积、结》构、居?住人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保证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停止租赁的情形】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第《五章 后续管理
】。
》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时应》当及时向《运营管理机》构报告并《退,出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进》行年审经年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必须退出
!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社会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严】格对社会《投资主?体,的股份转让》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转【让行为的审批管理和!监管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有》序运营服《。务
第三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同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运营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租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运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建》设全市一体》化的住房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纳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房源!、租赁、《监督管理制度人口、!户籍、计生服务的综!合协作管理制度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共》租赁住房供求信息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高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住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强租!。赁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禁!。止,损害住房结构—。和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四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租赁房屋—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四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运!营单位、申》请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 : 》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人才公寓解决!本企业?或周边企业的引进人!才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揭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31日》公,布的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