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建设筹》。。集、配租、准—入、退出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订、任务下达、【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政—策制订、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
? 市房产—管理:局是:。揭阳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揭阳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各【级发改?、国土、规划、民】政、财政、监察、】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行、银《。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数?量和房源需求状况】在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并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金和:房,源筹集
—。 ?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三)—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公:租(: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通过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设【施出:租收入;《
? (六?),按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 (七)—社会捐赠;
— ?(八)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金使用【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应优先用于》归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方式【主要:包括
(】一)政府筹》。集
《 , 1、政府组织投】资建设?、收购和租赁的住房!;
2【、按5%《比例在商品住—房开发以及“—三旧”改造中的【。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共?租,赁住房?;
: , ?4、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 (二)产业【基地配套
【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三)社】会筹集
【 1、企《业、村集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 2:、社会捐赠
】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供应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保障
!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建设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所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经营?也可以在《明确政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社会?企业参?与,建设管理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国土—部门应当在每宗【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及装修标准、建成】后,移交、回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等事项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 第十四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承租对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并】实施物业《管理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 ,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载明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属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有份额在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章 申请!和审核
— :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下同《)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 ,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环卫工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 : (二)新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 ?2、具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
】 3、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 4、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 5、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6、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 (四)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大中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轮】候和配租
】 ,。 :第,二十条? ,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不—超过5 年
】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剩余房源》由当地政《。府调剂安《置其:他保障对《象租:住,
第—二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意向登记》
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第二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第二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每?个配租对象只能选择!一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 第二十五条 【。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转业退?伍军人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 第二十六条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统一配—租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对象分?类,配租配租方案—由各市?、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 , :根据配租方案由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租金【价格标准每2年公】布一次
【符合配租《条件:的有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租?金优惠的承租面积】应扣除自有房屋【(含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实?行合同管理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位置《。、面积、结》构、居?住人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保证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停《止租赁的情形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时应当及时》向,运营:管理:机构报告《并退出
》。 :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进行年审经年!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必须:退出
? ?。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社会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严格对社【会投资主体的股份】转让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转让行为的!审批:管理和监管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有序运营服务
第!。三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同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运营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租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运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建【设全:市一体化《的住房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纳,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房源、租赁、【监督管理制度人口】、户籍、计生服务的!综合协作《。管理制度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共租赁【住房:供求信息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高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住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强】租,赁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禁!止,损害住房结构—和,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租赁【房屋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运营单位】、申请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人才!公寓:解决本企《业或周边企业的引】进人才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揭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31【日公布?的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