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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建设筹【集、配租、准入、】退出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  :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订、【任务下达《。、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政策!制订、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    — 市:房,产管理?局是揭阳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揭阳!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 各级发改、—国土:、规划、《民政、财政、监【察、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行、银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数量和房源需【求状况在《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并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金:和房源?筹集     【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 (二)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三)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公租(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四《)通过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设施出租收入; 】 ,  (六)按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 (七)社会捐【赠;    (【八)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金使用!的其他资金  【   第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应优:先用:于归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  —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方式主《要包括    【 ,(一)政府》筹集   》  1、政府组【织投资?。建,设、收购和租赁的住!。房;    — 2、按《5,%比例在《商品住房开发以及】。“三:旧”改造中》的,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共【租赁住房;    ! 4:、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产业基地配【套  ?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三,)社会筹集   】  1、企业、村】集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   2《、社:会捐赠   —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供应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保障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建设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所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经营:也可以在明确政【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社会企业【参与建设管理—。。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国土》部门:应当在每宗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及装修标准、建成后!移交、?回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等《事项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第【十四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承,租对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并实!施物业管理》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载】明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属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有,份额在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章 申请和审核 !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下同)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   ?。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环卫》工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二!),新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 1、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   2、具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    ! 3、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   4、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   5、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    《6、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   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大中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第十九条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轮候和配《租       第!二十:条,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不超过《5 :年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剩余房源—由当地政府调剂安】置其他保障对象租住!。。     第—二十:二条 ?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意向登记 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第二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 第二十四条 【。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每【个配租对象只—能选:择一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 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转业退伍军人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六条 —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统】一配租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对象分》类,配租配租方案由各】市、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   根据配租【方案由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租金价格标准每2年!。公布一次 》   符合配租条件!的,有,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租金优惠《的承租面积应—扣除自有房屋(含】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实?行合同管《理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位置《、面:积、结构《、居:住人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保证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停《止租赁的《情形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第—五章 后续》。。。管理    —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时应》当及时向《运营管理机构报告并!退出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进—。。行,年审经年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必》须退出?  :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社会》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严格对社会投—资主体的股份—转让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转让行为!的审:批管理和监》管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有】序运营服《务 第三《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同》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运营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租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运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建设全】市,一体化的住房—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纳,。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房源、租赁、监【督管理?制度人口、户—。籍、计?生服务的综》合协作管理》制度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共,租赁住房供求信【息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高—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住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强租赁?。管理 第三十七条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禁止损害》住房结构和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 ,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租赁房屋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运营单位、申—请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第七章 附则 【  :    第四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人才公寓解—决本企业或周边【企业的引进》人,才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揭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3《1日公?布的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