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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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建设筹集、!。。配,租、准入《、退出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订、任务《下达:、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政【策制订?。、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是揭阳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揭阳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 各级《发改、国土、规划】、民政、财政、【监察、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行、银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数量和房源需求】状况在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并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二章》 资金和房源筹集】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三)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公租(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四)通过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设施出租收入;
】 : (:六,)按: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 (七)社会捐赠;!
: (八)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金使用的其他资】金
》 第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应优》先用于归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方式!主要包括
【 (一)政府筹】集
1、】政府组?。织投资建设、收【购和:租赁的住房;
! , 2、按5%—比例在商品》住房开发以及—。“三旧”改造—中的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共租赁【住房;
4!、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 (二)《产业:。基地配套
— :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三)社会筹集】
1—、企业、《村集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社,会捐赠?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供应: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保障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建设—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所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经营?也可以在明确政【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社【会企业参与建—设管理?
, ,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国土部?门应:当在每宗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及《装修标?准、:建成后移交、回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等事!。项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 , 第十四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承租对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并实施】物,业管理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载明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属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有份额在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章— 申请?和审核?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下同)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环卫工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二)新!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1、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 2、》具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
? 3、—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 4、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6、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 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 (四)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大中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轮候和?配租
】。 ,第二十条 》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不超过5 !年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剩】余房源由《当地政?府调剂安《置,其他保障对象租住】
第二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意,向登记
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每个配—租对象?只能选择一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 第二十五条 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转业!。退伍军人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六条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 第》二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统一配租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对象分类配租】配租方案由各—市,。、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 :根,据配租方案由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租金—。价格标准每2年公】布一:次
》。符合配?租条件的《有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租金优!惠的承?租面积应扣》。。除自有房《。屋(含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实】。行,合同管理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位置!、面积、结》。构、居?住人: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保证—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停止租!赁的情形《。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时应当!及时向?运营管理《机,构报告?并退出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进行》年审经年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必须退《出
《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社!会,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严格对社会》投资主体的股份转让!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转让行为的审批管理!和监管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有序运营服】务
第?三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同》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运】营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租《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运?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建设全《市一体化的住房【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纳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房:源、租赁《、监督管理制度人】口、户籍、计生服】务的综合协作—管理制度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共租—赁住房供求信息【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高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住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强租赁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禁止损害!住房结构和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租赁房!屋,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四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运:。营单:位、申?请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人才公寓解决本【企业或?周边企业的引—进人才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揭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3】1日公布的》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