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建设筹】集、配租、准入、】退出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管理—办法
—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制订?。、,任务下达、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政策】。。制订、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是揭阳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揭阳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 :。 :。各级发改、》国土、规划、—民,。政,、财政、监察、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行、银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住》房保:。障,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数量!和房源需求状况在】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规:划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并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年度】计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金和房?源筹集?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 (二)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三)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公租(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四)通】过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设施出租收入】;
(六)按!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七!)社会?捐赠;
【(八)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金使用—的其他资金
! 第七条 》 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应优先用于归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
【 :。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方式主要!包括
? , (一)政府筹!集
1、政!府组织投资建设、收!购和租赁的住房;
! 2》、按5%比》例,在商品住房开发以及!。“,三旧”改造中的【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共】租赁住房;
【 4、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 (二)产业基【地配套
—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三)社会筹集】
: 1、企业【、,村,集体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社:。会,。捐赠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供!应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保障
— ,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建设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所涉及的税】费优惠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经营也可】。。以,在明:。确政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社会企业参与!建设管?。理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国?土部门应《当在每宗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及《装修标准、建成后移!交、回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等事】项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 第十四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承租对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并实施物业【管理
》 ,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原则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载明公共租赁住房】性质;属于》共有的应当注明共】有份额在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
第三章《 申请和审核—
—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下同)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5、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环卫】工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 《。(二)?新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 2、具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
:。 3、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 :5、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
6、【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
》 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大中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九条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的!规定执行
—
第四章 轮候【和配租
》
《 第二十《条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不超过5 年
【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优先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剩】余房源由《当地政府调剂—安置其他保》障对象租住
【 第二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意向登记
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 第二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第二十四条 —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每个配租对】象只能选《择一: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 , 第二十五条 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转,业,退伍军人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 《第二十?。六条:。 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 第二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由业:主单位或政府指定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统,一配:租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申请对象分类【配租配租方案由各】市,、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订并公【布
根【据配租方案由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评分、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80%的!比例分类确定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租!金价格标准每2【年公布?。一次
符合】配租条件的有房家】庭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享受租金优惠的【承租面积应扣除自有!房屋(含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实?行合同管理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位置《。、,面积、结构、居住人!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保证!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停止租赁的情形【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时?应当及?时向运营管》理机构报告并—退出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进行年审—经年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必须退出
!。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社—会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严格】对社会投资》主体的股《份转让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转让行—为,的审批管理》和监管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有【序运营服务
第【三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同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运!营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租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运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建设全】市一体化的住房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纳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房【源、:租赁、?监督管理《制度人口、户—籍,、,计生服务的综合【协作管理制度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共《租赁:住房供求《信息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高—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住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强租赁》管理
第三十七条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禁止损?害住房结构和设【。施设备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租赁房【屋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当地!租赁房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租赁房屋【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四十一条 【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单位》。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运营单—位、申请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四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人才公寓解决本!企,业或周?边企业的引进人才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揭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3:1日公?。布的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