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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下称!被征收人)进行【补偿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规划先行】、,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中山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下:称市征管办)组织实!施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征管办!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市!征管办对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审计、城】管执:法、城?乡规划、工商、【。税务、维稳等部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实,施本办法有关工【作,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人民政—府、市征管办—。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市人民政府!、市征管办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举报核实》、处理 《。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       【      —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七】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九条!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第?十条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单位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向市征管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第,。十,一条: 市征管办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认为!征收事项《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向?被征收人发出房屋】。征,收告知书开》展前:期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房—屋征收?告知书应当载—明征收房屋的原因、!拟征收房《屋,的地点和范围—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称—等内容   第】十二:条 市征《管办应当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和,登记结果在》被征:收房屋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条 市征管办应!当于发出《房屋征收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组织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管执法?、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房产】调查登?记中发?现的未进行产—权登记的建筑、【房屋登记簿记—载不明确《以及: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与使用现状不】符的建筑《进行调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调查后6—0日内对房产权属】及,使用情况《的,合法性及其他问题】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认定、处理结果【反馈市征管》办   第十四条! 市征管办根—据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管执:法,。、维:稳、监察等部门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对征收补偿》。方案予以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 ! ,  市人民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  】。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1/【2以上(含本—。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市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情况?及时公布  【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补偿的依据;— :  :(二:),被征收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三)补偿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四)奖励《和补:贴标:准,。; ?  (五)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选定【方法;?。   (六—)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七:)搬迁?期限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八)】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市征管办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等部门】以及镇政府(区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对!房,屋征收工《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作—为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依据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3?00:户(含本数)以【上的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第:。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及时【以有效方式予以公告!。公告载明以下内【容   》(一)?房屋征收《目的和依据;  ! (:二)房屋征》收地点和范围; !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征收期限;  】 (五)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名称【;   (六)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处理办法; 【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  (?八)索取房屋征收】相关:资料和咨《询,地点:;   (—九)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 第十?九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对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一》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   (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四【),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  (五)房屋租】赁备案和抵押登【记;  》。 (六)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高?校毕业生户籍迁回原!地、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的!除外;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市,。征管办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       【       【      —     》。    《第三章 补 偿 】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含装修?、附属物价值);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和补助措施》对被征收人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四条 ?对于已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准;房地—产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以外以登—记簿:为准;已《改变用?途,。的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以《调查、认定和处理】的结论为依》据 :   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程序】认,定的合法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前拥《有合法产权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对房屋价值—根据: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登记簿登记的!。用途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对持有】效营业执照并经【税务:。登记:的经:营者按本《办法规定补偿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 【  第?二十:。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   本条所—称,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域、用途、权利性】质、新旧程度、建筑!结构等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地产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发—布,之日 《  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第二十六》条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法定资质1!/2以上(含本数)!被,。征收人共《同选定一家评估机】构的视?为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成功协商选定【不成的由市征—管办在符《合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中: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市,征管办应当于摇【珠前3日在征—收范围内公告摇珠时!间和地点 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市!征管办在其门户网】站上定期公布 】  第?。二十七?条 :被征收人《、市征管办》。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  被征收人或者】市征管办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第,三十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市征管办《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征收个人住宅的每户!补偿3?000元;征收【生产、?经营性用房的每【。户补偿6000元】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房过渡的过】渡期限内市征管办】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使用市征管办提供的!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具体标准及过—渡期限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或》在征收补偿决定中】确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评估《确,定被征收人和市征】管办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按照住房保【障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第【三十二条 市征【管办与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  (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和价格;   (!三,)产权调换后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四)搬—。。。迁期:限、过渡方》式,(提:。供周转房《的明:确周转房的》安排)以《。及过渡期限; 】。  :(,五)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 (六)奖励—和补助费《;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八)双方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第三十三条】 市征?管办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下落不—明的由市征管办【。报请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省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定及本办法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补?偿决定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补偿?。款及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或【者提:。存方:式等内容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不少于15!日,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或者下落不【。明的市征《管办应当自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提存公证有!关公证机构》应当依照《公证法、提存—公证规?。则及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及提存公证】工作  》。 第三十五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六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七条】 市征管办》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制度?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 ,    《     》        】    《 ,     》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市征管办、被征【收房屋?所在:地镇政府《(,区办事处《)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四十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一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