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保障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和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的检测、!养护维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包括跨【江河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人行和》行车隧道等》。建(构)筑物及【其排水?、防护设施》、挡墙、护坡—、人行天《。桥附属?物、声屏障、桥【头搭板等附属—设施公路、水利、】。铁,路的桥梁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桥—梁 在村(社区【)、公园等区域内但!没,有连接或跨越—城市道路的公—共桥梁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由本级《市政管理部门直接管!。。养,。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日常管理 住建、交!通、水?务、规划、海事【。、航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按照以下规定】由桥梁产权人或者相!关管理人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含贷款)建设】的城市桥梁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二,)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城市桥梁或者【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在经营》期限内由《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负》责经营?期满后按照》设计:荷载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经检测评估确认!。合格后根据》相关协议交还政府】。管理; (三—),。。社会力?量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城市桥梁【由城市桥梁连接或】跨越的城市道路【的养护责任主体所属!本级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用于专业】用途的城市桥梁【。由自:建单位负责》 第五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本市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和管理《本园区、镇(街)】城市:桥,。梁技:术,档案实?现一桥一档并定【期将档案材料汇【总报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七条 城市桥【梁新建、扩建—或加固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对】桥梁进行荷载试验并!向接管单位提交成】桥的:。荷载试验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以及未设!置、:施划有效交通—。标志(含桥涵标)】的桥梁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 城:市桥梁质量保修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原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第九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编—制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编制!本辖区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技【术标准要求》中长期规划应当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现—状、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对特大型和特殊结构!的城市桥梁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编制专门的养护!维,修方案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按《照计划定期对全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费用由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依据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参照城《市道路养护工—程估算定额指标等规!定确定政府》出资养?护维修的《。项目其费用的确【定,需通过本级》财政部门的》工程造价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市桥梁上【设置承载能力、【限高、桥铭》牌、责?任牌等?。标志及通航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第十四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应当【避让交通高》。峰时段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船舶】)安:全 第十五条 【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挖掘桥》面; (二)机动车!。在城:。市桥梁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城市桥!梁上建设建(构)】筑物; 《(四)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五【)利用立交桥、高】架桥或利用》人行天桥护栏、【桥梁防撞《墙与隔音《窗(隔音墙)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六—)在城市桥梁下【部空间住人;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桥梁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范围内?从事敷?设管线、挖掘、钻】孔、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河【道疏:浚、打井《、,挖沙、采石、取【土、堆土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施》工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与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是指桥梁下的空间】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城市主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100米范—围,水域、50米—范围内的陆域;次】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30米】范围区域;支路上的!城市:。桥梁两侧各》20米范围区域 】第十七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情况避《。免城市桥梁发—生损害? 第十八条 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第【十九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原设计单位【。已不存在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技术安全】意见:的,可委托资《。质不低于原设计单】位的其?他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 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城【市桥梁、隧》道改建、扩建时【管线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管线及其】附属物 第二十条】 城市桥梁装饰、灯!光装饰和绿化应统】一安排、整体—规划不得影响桥梁】检修保?养、桥梁航标工【作效:能和桥梁耐久性;不!得,危及桥梁、车辆、】行人和船舶通航【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安全抢险预备】方案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组织实?。施对其直管》的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其他的城《市桥:梁由相?。关养护维修责任人】负责检测评估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检 定《期检测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分为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一次《可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结构定期检测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间隔宜为3-5】。年关键部位可设仪器!监控测试;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宜间—隔为6-10—年 特殊检》测是指当城市桥梁遭!遇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车船?撞击等人为》事故后所进》行的可靠性检—测评:估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规范要求》进行 ?。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桥梁的—技术等?级 第二十四条 经!过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已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 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属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及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报告并】根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意见》限,期排除危险在危险排!除之:前不得使用或—。者,转让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对检测】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重《新检测评《估但重新检测评估结!论未果之《前不得停止执—行前:。。款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的; 《(,二)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的;》 (:三):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 第二】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等》设施、未在城市桥】梁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活动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