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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保障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和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的【检,测,、养护?维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包:括跨:江河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人行和行车隧道等建!。(,构)筑物及其排水、!防护设施、挡墙【。。、护坡、人行天【。桥附属物、声屏【障、:桥头搭板等附—属设施公《路,、水利、铁路的【桥梁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桥梁 在】。村(社区)、—公园等?区域内但《没有连?接,或跨越城《市道路的公共—桥梁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由本级市政管理部门!直接管养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日《常管理 住》建、交通、水—。务、规划、》海,事,。、航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按照以【下,。规定由桥《梁产权人或者相【关管理人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含贷款)建设的城】市桥梁?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二)《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城【市桥梁或者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在经营期限!内由: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负责经营期》满后按?照设计?荷载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经检测—评,估确认合格后根【据相关协议交还【政府管理; (【三,。)社会力量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城市】桥梁由城市桥梁连】接或:跨越的城《市道:路的:养护责?任主体所属本级【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用于专】业用:途的城市桥》梁由自建单位负【责 第五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本市《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和管理本园—区、镇(街》)城市桥梁技—术档案实现一桥一】档并定期将》档案材料汇总—报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七:条 :。城市桥梁新建、扩】建或加固《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对桥—梁进行?荷载试验并向—接管单位提》交成桥的荷载试验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以及未设!置、:施划有效交通标志】(含桥涵标)—的桥梁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 城市?桥梁质量保修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原—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第九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编制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编】制本:辖区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技术标】准要求中长期规划】应当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现状《、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对【特大型和特》。殊结构的城市—桥梁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编制?专门的养《护维修方案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按《照计划定期对—全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费用由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依据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参照》城市道路《养,护工程估算》定额指?标等规定确定政府】出资养护维修的项】目其费用的确—定,需,通过本级财政部门】的工程?造价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市,桥梁上设置承—载能力、《限高、桥铭牌、责任!牌等标志及通—航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第十?四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应当避让【交通高?峰时段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船舶)安全 —第十五条 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挖掘桥面】; :(二)机动车在城市!桥梁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城市桥梁上!建设建(构)筑物】; (四)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五?)利用立交桥、高】架桥或利用人行天桥!护栏、桥梁防撞墙与!隔音窗(隔音墙【)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六)在【城市桥梁下部空间】住人;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桥》梁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范!围内从事敷设—。管线、挖掘、钻孔】、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河道疏浚!、打井、挖》。沙,、采石、取土、堆】土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施工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与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是指桥?梁下的空间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城市主》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1】0,0米范?围水域、50米【范围内的陆》域;次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30米范围—区域;支路上—的城市桥梁两侧各】20:米,范,围区域? 第十七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情况避免城市【桥,。梁发生损害 第十】八条 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第十九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原设计单位—。已,。不存在?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技术安《全意见的《可委托资质不低于原!设计单位的其他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 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城》市,桥梁、?。隧,道改建、扩建时管】线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管】线及其附属物— ,第,二十条? 城市桥《梁装饰、灯》光装饰和《绿化:应统一安排、整体规!划不:得影响桥梁检—修保养、桥》梁航标工《作效能和桥梁耐久性!;不得危及桥梁【、车辆?、行人和船舶通【航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安全抢》险预备方《案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组织实施对—其直管的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其—。他的城?市桥梁?由相关养护》维修责任《。人负责?检测评?估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检《 定期检测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分【为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一次可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结构】定期检测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间隔【。宜为3?-5年关《键部位可设仪器监控!测试;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宜间隔为!。6-10年》 ,特殊检测是指当城市!桥梁:。遭遇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车船》撞击等?人为:事故:后所进行的可—靠,性检测?评,估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规范要求进》行 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桥梁的技术】等级 ?第二十四条》 经过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已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 !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属【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及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报:告并根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意见限!期排:除危险在危险排除之!前不得使用》或者转让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对检!测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重新检测!评估但重新检测评】。估结论未果之前【不得停止执行前【款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的; (二】)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的; (三)】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 第二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等!设施、未在城—市桥梁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活动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