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保障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和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的检测、养【。护,维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包】括跨江河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人:行,和行车隧道》。等建(?构):筑物及其排水、【防护设?施、:挡墙、护坡、—人行:天桥:附属物?、声屏?障、:。桥头搭板等附—。属设施?公路、水利、铁路的!桥梁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桥《。梁
在村(社区)】、公园等区域—。内但没有连接或跨越!城市道路的》公共桥?梁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由!本级市政管》理部门直接》管养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日《常管:理
住建、交通【、,水务、规划、海事】、航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按照以下规—定,由桥:梁产权人或》者相关管理人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含贷款)建设的城!市桥梁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二)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城市【桥梁或?者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在经【营期限内由》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负责经营期!满后按照设计荷【载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经!检测评估确认合格】后根:据相关协议交—还政府管理;
(】三)社会力量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城—市桥梁?。由城市桥梁》连接或跨越的—城市道路的养护责】任主体?所属本级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用】于专业用途的城【市,桥梁由自建单位【负责
第五》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本,市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和管理本园区【、镇(街《。)城市?桥梁技术《档案实现一桥一【档并定期将档案材料!汇总:。报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七条 城《。市桥梁新建、扩【建或加固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对桥》梁进行荷载试验并向!接管单位提》交成桥的荷载试验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以及未设置、!施划有效交通标志(!含桥:涵标)的桥梁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 城市桥梁质量】保,修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原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第】九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编制】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编制本辖》区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技!术标准要《求,中长期规划应—当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现状、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对特大型《和特殊结《构的城市桥梁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编《。制专门的养护维修】方案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按照计划定!期对全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费用由《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依据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参照城》。市道:路养护工程估—算定额指标等规【定确:定政:府出:资,养护维?修的项目其费用的确!定,需,。通过本级《财政部?门的工程造》价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市桥梁上!设置承载能力、【。限高、桥铭牌、【责任牌等《标志及通航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第十四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应当避让交通高峰】时段: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船,舶)安全
第十五】条 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挖掘桥面】;
:(二)机《动车在?城市:桥梁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城市《桥梁上建设建—。(构)筑物;
【(四)?。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五《)利用立交》桥,、高架桥或利用人】行天桥护栏、桥梁】防撞墙与隔音窗(】隔音墙?)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六)在城市桥】梁下部?空间住人;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桥梁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范围【内从事敷设管线【。、挖掘、钻孔—、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河道疏浚、】。。打井、挖《沙、采石、取土、堆!土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施?工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与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是指桥梁下的【。空间: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城市主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100米范围】水,域、50米范围内的!陆域;次《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30米范围!区域;支路上的【城市桥梁两侧各2】0米范围区域
第十!七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情况避免城市【。桥梁发?生损害
第十—八条 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第十九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原设计单位已【不存在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技术安全意见的【可委托资质不低于】原,设计单位的其他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
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城市桥梁、隧道!改建、扩建时—管线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管线及其附!属物
第二》十,。条 城?市桥梁?装,。饰、灯光装饰和【绿化应统一安—排,、整体规划不—得影响桥梁检—修保养、桥》梁航:标工作效能和桥【梁耐:。久性;不《得危及桥《梁、车?辆、行人《和船舶通航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安全抢—险预备方案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组织实《。施,。对其:直管的?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其他的城市桥梁!由相关养护维修【责,任人负责《检,测评估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检
定期【检测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分为【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一次—可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结构定期检测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间隔宜?为,3-5年关键部【位可:设仪器监控测—试,。;,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宜,间隔为6-》10年
特殊检【。测是指当城市—桥梁遭遇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车船撞击—等人为事故后—所进行的可靠性【。检测评?估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规范—要求进行
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桥梁的技术等级】
第二十四条 【。经过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已《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
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属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及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报告并根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意】见限:期,排除危险在危险排】除之前?不得使用《或者转让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对检测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重新检?。测评估?但重新检测评估结论!未果之前不得停止执!行前:款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的;
!(二)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的,;
(三)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
第?二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等设!施、未?在城市桥梁》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活动【。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