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东莞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保障城市桥梁的】完好、?安全和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的检测、养护维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城市桥梁【。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包括跨【江河桥、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人行【和行车隧道等建(】构,)筑物及其排水【、防护设施、挡墙、!护坡、人《行天:桥附属物、声屏障】、桥头搭板》等附属设《施公路、水利—、铁路的桥梁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桥梁 在村【。(社区)、公—园等区?。域内但没有连接或跨!。越城市?。道路的?。公,共桥梁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由本级市政》管理部门直》。接管养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的日常管理 】住建、交通、水务】、规划、海事、【航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工作【按照:以下规定由桥—梁产权人或者相【关管理?人负责? (一)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含贷款)—建设的城市桥梁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二—)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已经出?让,经营权的《城市桥梁或》者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桥梁在经营!期限内由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负责经营期满后按!照设计荷载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经检测【评估确认合》。格后根据相关—。协议交?。还政府管理; (】三)社会力》量,。投资修建的公—益性城市桥梁由城市!桥梁连接或跨越【的城:市道路的养护—责任主体所》属本级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管理人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用于专业【用途的城《市桥梁由自》建单位负责 第【五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桥梁的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本《市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和》管理本?园区、镇(街)城】。市桥梁技术档案实】现一桥一档》并定:期将档?案材料汇总报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第二章 养护维【修 第七条》 城市桥梁新—建、扩建或加—固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对桥梁进行【荷载试验并向—接,管,单位提交成》桥的荷载试》验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以:及,未设置、施划有效】。交通标志(含桥【涵标:)的桥梁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 城!市桥梁质量保—修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原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第九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编!。。制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编制本辖区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技?术标准要求中长期规!划应当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现状、》目标、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对【特大型和特殊结【构的城市桥梁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编!制专门的养》护维修方案经所属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备案 》第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按】照计划定期对—全,市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城市桥梁的!养护维修费用由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依据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参照城市】道路:养护工程估算定额指!标等规定确定—政府:出资:养护维修的项目【其费用的确定需通过!本级:财政部门的工程造价!。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城市《桥梁上?设置承?载能:力、限高、桥铭牌、!责任牌等标志—及通航?。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清】晰 第十四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业:应当:。避,让交通高峰时段【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船:舶)安全 第十五条! 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挖掘】桥面; (》二)机动车在—城市桥梁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城市桥!梁上建设建》(构)筑物; (】四)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五,)利用立交桥、高】架桥:或利用人行天桥护】栏、桥梁《防撞:墙与隔音窗(—隔音:。。。墙)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六):在,城市桥梁下部空间住!人;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桥《梁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范围内从事【敷设管线、挖掘【、钻孔、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河道疏浚】、打井、挖沙、采石!、,取土、堆土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施工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与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是!指桥梁下《的空间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城市主《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100米—范围:水域、?50米范围内—。的陆域;次》干道的城市桥梁两】侧各:30米范围区—域;:支,路,上,的城市桥梁两—。侧各20米》范围区域《 第十?七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情况避免【城市桥梁《发生损害 》。第十八条 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前应当》经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同意并!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第十九【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等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原!设计:。单位:已不:存在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技术安全意见!的可委托资质—不,低于原设《计单位的其他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安全意见》 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城市桥梁【、隧道改建、扩【建时管线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迁移管线及】其附属物《 第二十条 城【市桥梁装饰、—灯光:装饰:和绿化应统一安排、!整体规划《不得影响桥梁检修保!养、:桥梁航标工作效能和!。桥梁:耐久性;不得—危,及桥梁、车辆、行人!。和船舶通《航,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制:定安全抢《险,预备方案明确固【定的抢?险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三章 检测》评估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组,织实施对《其直管的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其他的城市桥—梁由相关养护维修】责任人负责检—测,评估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特殊检测 经常性检!。查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检 定期】检测是指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可:靠性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分为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一:。次可: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结构定期》检测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Ⅰ类】养,护的城市桥梁间隔】宜为3-5年关键部!位可设?仪器监控测》试;Ⅱ-Ⅴ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宜间隔为6-10年! 特殊检测是指当城!市桥梁遭遇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车!船撞击?等人为?事故后?所进行的《可靠性检测评估 】第二十?三,。。条 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按照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等规范要求进行! 城:市桥梁检测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提供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评估结论评】定桥梁的《技术:。等级 第二》十四条 经》过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已》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 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属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报告;园区】、,镇(街)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的二十四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及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报告并根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意—见限期排除》。危险在?危险排除之前不得使!用或者转让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对检测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重新》检测评估但重新【检,测评:估结论?未果之?前不得停《。止,执行:前款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保持【其,完好、清晰的; 】(二)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评估的;! (三)未按照规定!制定城市桥》梁的安全抢险预【备方案?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城市桥梁进行养护】维修的? 第二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等设施、未!。在城市?桥梁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活动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