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清远市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市规划区】各,类管线?的规划管理规范【各类管线工》程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管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和架空管【线工程 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架空管线】工程是指架设在【地面上空的前款所】列,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管线工】程,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是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线工程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的统筹【。     第五条 ! 各类管线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由相:关管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市规划—区内各管线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 第六条  各类专!项规划的内容应当】相,互衔接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制定和!。实施:管线工?程规划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科》学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挖掘 第七】条  各管线—单位:应根据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提!出各单位下》年度的?管线:工,程建设计划(—含道路?建设配套管线外的管!线工程建设计划)】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综【合统筹(因临时或】。特殊情况需要建【设或改造《的除外)《并纳入建设工—程建设规划之中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含新】建、改建或更新)】应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或维修)《同步规?。划适度超前协—。同施工与城市主干管!线相衔接的各开【发小区内的》各类:管线应纳入城市管】线,统一规划管理由【小,区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投资建设》 第三章  管线工!。程规划和建设的【审批  第八条【  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管线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九条 】 管线单位应—根据年度《管,。线工程建设计划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第十条》  :管线工程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管线工程规划【。。许可决定或者审【批,决定前应当将许【可或者审批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政府网站、【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者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许,可或:者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会或者《论证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 第十二《条  管线单位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重】新报送材料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 】 因抢修管线开挖】道路、改变管线位】置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市政工程、—规划、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并经同意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 ,管线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道路工程—建设时道路路—基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排:水管验?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第十五条  管!线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六条  《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管线临时】建设的?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二年《使用期?。。限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  :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严禁因管—线建设而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修】城市道路需》要迁移或者》。改建管线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有关管线!权,属单位?并告:知迁移或者改建的要!求 第四《章  ?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和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规划区管!线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线!证明文件以》及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等材【料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实手续;》不予办理核实手续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经条?件核实?。合,格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条件】。核实合格《证明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或?经核定不《符,合规划条件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管》线工程经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后其条件核实—的成果数据文件【和图纸应提交—市城乡规划档—。。案部门入库以对管线!数据库进行更新【对,。规划区?管线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  】。附 : ,则 第二十一条【  :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管!线工:程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