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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规划?区,各类管线的》规划管理规》范各类管线工程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管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和架空管线】工程 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架空管线工】程是:。指架设在《地面上空的前款所列!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管线工程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 , 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是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 管线工程》。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的统筹 !。    第五条 】 各类管《线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由相关《管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市规划》区,内各:管,线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 第六条  各类】专项规划的内容【应当相互衔》。接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制定和实《施管线工《程规划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科学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挖掘 第七》条,  各管线》单位应根《。据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提出各单—位下年度的管线工程!建设计划(》含道路建设配套管线!外的管线工程—建,设计划)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综合统筹(因临时!或特殊?情,况需要建《设或改造的除外)】并纳入建《设工程建设》规划之中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工程(》含新建?、,。改建或更新)应【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或:维修)同步规划适度!超前协同施工与【城市主干管线—相衔接的各》开发小区内的各类管!线应纳入城》市管:线统一规划管理【由小:区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投资建设 —第三章 《 管线工程规划和建!设的审批  第八条!  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管》线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九条 】 管线单位应根【。据年度管《线工程建设计—划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第十条  —管线工程《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管线【工程规划《许可决定或者—审批决定前》应当将许可》或者:审批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政府网!站、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或者审批事项提】出异议的许可或者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会或者论证会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 第十二条 【 管线单位应—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重新报送材料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  因抢修管线开!。挖道路?、改变管线位—置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市【政工程、规》划、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并经同意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管线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道路工程建】设时道路路基—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排水管验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第【十五:条  管《线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六条  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管线临?。时建设的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二年使用期【限届:满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续期限不】超过一?年   《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前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严禁因管线建设】。而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或大修城市道!路需要迁移或者【改建管线的》道路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有关管线权—属单位并《告,知迁:移,或者改建的》要求 第四章  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和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 规划区管线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线证明文》件以及?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等材料《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实手】续;不予办理核实手!续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经条件核实合】格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条件核【实,合格证明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或:。。经核定不符合规划条!件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 ,管,线工程经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后【其条件核实的成【果,数据文件和图—纸应提交市城乡规】划档案?部门入?。库以对管线》数据库进行更新对】规,划区管线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管线工《程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二条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