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 (一)市【政道路配建或—市政:规划:供,水项目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 ,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 (四)其他配建!的消火栓
第四【条 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要纳—入城乡供水和消防专!项规划报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在规划新建、扩建!、改建市政道路【时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纳入规划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 ?第五条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依法!依规:予以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有关市政消火【栓的投资计划
】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及因使!用消火栓产生的水】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行年度结—算并予以保证
】 市政消火【栓建设应根据—城,乡供水和消防专【项规划要《求与供水《管,网一:同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与市政供水管道!同步建设同》步施:工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消火栓的迁】建、补建、拆除等】。建设:。。工作规?划、交通、住建、】消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施工【单位)按照专—业系统规划和—技术标准《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及:其给水管线的—铺,设等工作
— 市政消火【栓的改建、补建、维!护经费由各县(【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每年向当地】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专款】专用
《 第六条—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七条 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建设的市政【消火栓?施,工完:毕后建设部》门应当通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规!划,、消防与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验收 —
验收》合格后市《政消火栓的施工【图纸应当报当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备案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迁建消火栓的应【当征得?消防部门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 第?八条 ? 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除救灾用水和供水企!业抢修管道排水【、,应急供水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使用》消火栓?
第—。。九条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规每年确定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按下列—规定维护管理—市政:消火栓
(!一)维护《保养单位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二)维护保养单位】。接,到市政消火栓—损毁报修电话或者相!关,部,门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维护并将—修复情况《及时反馈;
! ,(三)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市政消》火栓档案如实记录】市政消火栓》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及检查【、,维护等情《。况,并每:半年向当《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一次档案资料;!
(四【)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市政!消火栓?
: ?。第十一条 》 单位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由产权单位负—责
设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楼)?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楼)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全体业主【负责
》 , ,第十二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市》政消火?。栓缺失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或维护保养单位【补建:。。或维修?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消火栓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举报
禁》止下列行为
— (一)【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 , (二)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火栓;
》 , ?(三)损坏、拆除】消火栓?标志牌和防护栏;】。
, (》四)在市《政消火栓5米—范,围,内堆物、设摊—和,建造建?(构)筑物等;【
(五)其!他妨害市《政消火栓《使用的行为
【 ?第十四条 》 维护管理单位【没有及时维修、养】护造成消火栓无水源!或,无法:使用致使救灾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管理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 第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火栓: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清远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清府办》〔2014〕70号!)同:时废止各县(市【、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