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切实加》强对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的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市政道路配建】或市政规划供水项目!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 (四)其—他配建的消火栓【
,第四条? 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要纳】。入城乡供水》和消防专项规—。划报:。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在规【划新:建、扩建《、改建市政道路【时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纳入规划【。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 第五条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依法依规予》以,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有:关市政消火栓的投】资计:划
: ?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及因使用消火栓】产生的水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行年度》结算并予以保—。证
—市政消火栓》建设应根《据城:乡供水和消防专项规!。。划要求与《供,。水管网?一同: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与市政?供水管道同》步建设同《步施工
《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消火栓的迁建、补】建,、拆除?。等建设工《作规划、交通、【住建、消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施工:单位)按照专业【系,统规划和技术标【准,。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及》其,给水管线《的铺设等工作
! :市政消火栓的—改建:、补建?、维护经费由各县(!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每年—向,当地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专款专用
【。 , 第六》条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七条 《 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建,设的市政消火栓施工!完毕后建《设部:门应当通《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规划、消防与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验收 !
验:收合:格后市政《消火栓的施工—图纸:应当报当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备案》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迁建消火栓的应当】征得消防部门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 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除救灾用水和供水企!业抢修管道排—水、应急供》。水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使用消火栓
】。 第九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规每年确!定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按下列】规定维护管》理市政消火》栓
? (一)维护】保养:单位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 , (二》),维护保养单位接到市!政消火栓损毁报修】电话或者相关部门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维—护并将修复》情况及时反馈;【
(—。三,)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市政消火栓档案】如实记录市政消火】栓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及检:查、维护等情况【并每半?年向:当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一次档案资》料;
》 (四)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市政消火【栓
第【。十一条 《 单:位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由产权单位负责【。
设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楼,)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楼【)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全—体业主负责
】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市政消火《栓缺失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或维护保养单位补】建,或维修?
,。 第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消火栓】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举报
禁止【。下,列行为
【。 (一)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 (二)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火栓;
》 (三)损坏】、拆除消火栓标志牌!和防护?栏,;
? , (四)在市政】消,火栓5米范围—内堆:物,、设:。摊和建?造建(构)筑—物等;
【。 (五)其他妨害】市政消火栓》使用的行为》
, : 第十四》条 维《护管理单位没有及】时,维修、养护造成消】火栓无?水源或无法使用致使!救灾: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管理《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 第十五条 —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火栓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清】远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清府办〔2014】〕70号《)同时废《止各县(市、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