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维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 ,。 (一》)市政道路配建或】市政规划供水项目】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 (四)其他配】建的消火栓
第四】条 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要纳入】城,乡,供水和消防专项【规划报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在?规划新建、》扩建、改建市—。政道:路时应当将》市政:消火栓纳入规划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 第五《条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依法依规》予以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有【关,市政消火栓的投资计!划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及因【使用消火栓产生的】水,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行年度结算并予】以保证
》 市政》消火栓?建设:应根据城乡供水【和消防专《项规划要《求与供水管网一同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与市政供水》管道同步建》设同步施《工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政消火?栓的迁建、补建、】拆除等建设工作【规划、?交通:、住:建、消?防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施工单位)!按照专业《系统规划和技术标准!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及其【给水管线的铺—设等工作《
市政消】火,栓的改建、》补建:、维护?经费由各县(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每年向当地—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专款专用
【 , 第六条 消火】栓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火《栓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七条 》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建—设,的市政消火栓施工完!毕后建设部门—应,当通: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规划、消防与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进行验收 —
验收》合格后市政》消火栓的施工图纸应!当报当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备案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或者迁建消【火栓的应《当征得消《防部门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 , :第八条 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除救灾用水和供【水企业抢修管道排】水、应急供水—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使用《消火栓
】第九: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规每年】确定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按】下列规定维护管【理市政消火》栓
: (一)【维护保养单》位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 (二?)维:护保养单位接到市】政消火栓损毁报【修电:话或者相关部—。门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抢修:维护并将修》复,情,况及时反馈;
】 (三)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市政消!火栓档案如实—记录市政《消火栓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及检】查、维护等》。情,况并每半年向—当,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送一—次档案资料;
【 (四—。)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市政消火栓【
第十一条! 单?位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由产《权单位负责
设【有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楼)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楼)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全体业》主负责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市政消火栓缺失】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或【维护保养单位补【建或维修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消火栓的】义务发现损坏消火栓!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举报
【禁止下?列行为?
: (一)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二)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火栓;
】 (三)损》坏、:拆,除消火栓标》志牌和防护栏;【
? :(四:)在市?政消火栓《5米范?围内堆物《、设摊和建造建(构!)筑物等;
— (五—)其:他,妨害市政消火栓【使用的?行为
? 第》十四:条 维《护管理单位》没有及时维修、【养护:造成消火栓无—水源或无法》使用致使救灾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管理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损坏消火栓!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清!远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清府办〔201】4〕70号)同时废!止各:县(市、《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