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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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理空间框架是指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等的总称!由地理?信息数?据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等构成—
,第三条? 河源市地理空间!框架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根据需要和权限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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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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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地理空间框架—项目的总体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的总体》设计、?组织实施与推—广应: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框架—建设的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审定
(》二)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汇,交、管理与更新维护!并将数?据,提交:给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的部门进行保密处】理以形成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三)!负责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审,批使用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以及接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申请
(《四)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工:作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拟定、?调整并?。发布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目—录制定全市》共享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河源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地理空【间框:架在市级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组,。织评审和验》收,并,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
第五条 》 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理空间?框架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的推广应用【工作并会《同县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工作:
,第六条 《 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县区国土资源】信息化?部门:具体负?责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并:提供公共《平台接入《和数据应用等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河源《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接:入的实施、运行维护!与用户培训指—导工作
(二)负责!辖区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注册与发布!、更新与维护工作并!提供:共享服?务
:(三)负责辖区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注册?与发布并提供共享】服务
(四)负责辖!。区公众?地理信息数据的注册!与发布并提供共【。享,服务
第七条 【 规划?建,设、民?政、交通运》输,、发展改革、—。旅游、城管、环【境保:护、地震、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本系统—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
(二)》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设定共》享权限
第八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联》合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审查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数字河】源地理空间框—架是全市共》用的、唯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避免重复投入!与重复建《设,
第九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相关规定《和要求其中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地》理空间框架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 框架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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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标准!。体系建?。设
(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标准体—。系,以保证数据》资源共享与》整合利用
(—二)地理空间框【架标准体系的完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结合河源【实际及应用需—求进行?
,第十一条 数据集!及数据库建设
(】一)地理空间—框架地理信息—数据集分为4—个层:次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
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建设—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其内容】包,括定位基础、—居民地、工矿建筑】、交通、管线、水系!、,境界:、,地貌、土《质与植被和影像、三!维模型、兴趣点等】数据是地理空间【框架的数据基础【该数据?为涉:密数据运行于涉密网!络
2.《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其内容包括居—民地、工矿建—筑、交通、水系、境!界、地貌、》土质与植被和影像】、三维模型、—兴趣点等数据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经】过,提取、?保密、?美化等加工之后形】成的数据《。子集该?数据为非公开数据运!。行于政务网络
3.!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由相应!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建《设是按照《一定标准规范将业】务数据进行》空间化形成》的,用于共?享的地?理,信,息资源该数据为【非公开数据》。运行于政务网络
4!.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由?相应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建设其内容包括【居民地?、工矿建《筑、交通、》水系、地名数据、】影像等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部分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是?通过对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中的敏感《信息处理之后形成的!数,据集该数据为—非涉密?可公开数《据,运,行于互联网
(二】)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支持?集中建库和》分布式建库两—种,模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由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集中—建库并统一管—。理;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库可由—市,、,县,区相应主管部—门或单位分别建库】也可:委托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集中建库【或者二者结合根据】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集中与分布相结合同!步建库优先考虑委】托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集中建库以利于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共享;公众—地理信息《数,据,库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集》。中建库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平【台建设
《(一)河源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依托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查询分《析的基本需求具【备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是实现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功能的【数据、软件及—。。其支:撑,环境的总称
(【二)公共平台—。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地理空】间框架的《统一标准与要求【进行建设实》现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三!)公共平台是全市】权,。。威,的、唯一《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所—有共享的地理信息】数据均纳入公共【平台进行统一发【布、共享、交换与管!。理政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不进行同类平台!的开发建设应在【该平台下开展本部】门,的专业应用不—得重复建设
—第,。四章 数据管理】
第十三条【 各类《地理信息数据—的提:。供,。部门应按《照地理空间框架【标,准体系等规定和规范!做好:共享数据的采集【、更新与汇》交等工作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应由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施数据的更新】。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并符合相关采【集标准和质量体系要!求
第十四条 【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与管理
—(一)?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河源市《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进》行统:筹和交?。流编: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采集和更】。新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县区财政应】保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采集和—更新工作的经费投】入政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不!再对未纳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采集》和,更新计划《的同:类,项目立项《和财:政,性投资
(》二)实?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定【期更新制度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开展1次【覆盖:中心城区、中心城】镇的1∶500【地形图和兴趣点数】据更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开展《1次:。覆盖全市航空或【遥感影像数据的【获取和正《。射影像图的更新每3!年开展1次覆盖【全,市1∶2000、】1∶500》0或1∶10000!地形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更新并根据年!度计划每年开展相应!的三:维地图采集、更【新工作其《。它类别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工】作依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确定》。特殊:。情况:下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要】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负责的数据进!行,局部紧急更新或【直接实施局部—更新
(三)乡镇】(街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实:时或:每季度末向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县区》内生产完成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实时或每季—度末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汇交的全市数据】统一进行管》理并及时向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发市级完成》生产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十五条 ! 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与管】理
(一《。)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统一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的部门《进行保密处理—形成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
(二)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更新?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并统一及时》分发给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其中1!∶,500电《子地图、兴趣点【与三维?地图实行半年更新1!次其它则保持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周期相同
第—十六条 《 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更新和《管理
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各部门按!照“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负】责更新维护”的原】则进行数据采集和】更新各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与工作要求》每年对?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更新1次
!。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空间位置!的保:密处理?统一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的部门—处,理数据业务内容的保!密处理工作应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提供数据—的部门或《。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更新和管理
!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更新更新周》期分别?。与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保持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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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数据!共享与交换
】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必《须按照全市地理信】息共享目录的—规定及时将所属【的已经过保密处【理且符?合发布?要求的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及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通过!河源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进】行,发布、共享与交换】
第十九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需求及时!对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目录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 根据“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的!原则各部门和单位】提供:共享的地理信息【数据应当合法—、准确与《。规范但因《数据本身《。的瑕疵对《使,用方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定:期对:共享数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修正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通】过公共平台或门【户网站公布地理信】息数据共享目—录、:用,。户权限?及共享途径等事项】。供,需求者了解、查【询
第二十》二条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通,过公:共,平台以涉密网、【政务网或互》联网等网络在—权限范围内共—享相应的地理信息数!据
以?下地理信息》数据不得在政务网】。或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中运行—使用
(《一)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部门?保密处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二)空间【位置:。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部—门保密处《理、业务内》容未经数据提供【部,门,。或,单,位保密?处,。理的专?。题地:理信息数据
(【三)未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的公众—地,理信息?数据
第二十—三条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国家秘密信息—仅限于通过部署在涉!密网上?。的公共平台提供共】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使用!。环境与政《务网、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需要!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其使用?目的和范围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法定!审批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经政务网等网】络在:。公共:平台上以网页或在】。线调用?方式提供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共—享使用?。并按照不同的用户权!限进行完《全共享?和部分?共享不可《下载保?存
第二十》。五条:。 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用户—权限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用户权限—由数据?提,供部门?。或单位审核确定用】户权限?的,设置由公共》平,台运行维护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十六】条 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经互联!网以:网,页或在线调用方式提!供给:企业、?公众使用公》众地理信息》数据:仅可用于《浏览查询不可—下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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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平,台应:用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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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河源?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通过“直!接应用、定制应用】、标:准服务?和内:嵌调用”等方—式在:政务网或互联网【上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公众提供—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应用支撑服务【公共平台运行维【护部门通过后台【管理:功能:保,。障平台高效运行【对平台的服务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平台运行的关【键信息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作出?处理
第二》十八条 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公《众服务信息系统如涉!及地理信息》数据和应用服务应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并且【。应调用公共平台的】地,理信息数据;已【建成的系统由所属】单位通?过改造?将地理信《息数据逐步统一【到,。公共:平台上来以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一,致避免矛《盾与重复建设—公共平台运》行维护部门应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二十—九条 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使】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公共平台运行!维护部门提供无偿】接入服?务;其它企》业单位需使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公共平!台运行维《护部门提供有偿接】。入服:务
第?三十:条, 公?共平台?。。运行维护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外》服务标?准按规定做》好公共平台运行维】护、:数据集成管理及【技术支持培训等【工作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对公共平台—运行维护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平台稳定、—安全、有效》运行
第三》十二条 《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工《作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在政务网或】。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中运行使用】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部门:保,密处: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空间—位置: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部门》保密处理、业务内容!未经数据提供部门或!单位保密处理—。的专题地理》信息数据《或未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的公众?地理信息数据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政府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范,围提供、发布地【。理信息数《据,影响共享的
(二】)未按规《定周期组织采集【、更新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
(三)在批准或】者核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地理信【。息采集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立项前!未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或进》行重复?投入、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
—(四)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定》位基准或《者,未执行国家》。、省和市规》定的:标,。。准采:集,和更新地理信息数据!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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