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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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消火栓的管理发挥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灾中》的作: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室外: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壳体等组成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一)城】市道路?及镇、村庄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 :(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四条 】。 公安消《防、财政、》规,划、供水、》。城市道?路、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火【栓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 第六条 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消火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责任单位应当!逐步配?套建设
第七】。条 供水部门【按照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市,政消火?。栓的新建、迁—。建,、补:建、拆除等》建设:工作城市道路主管】部门:依规划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建设
? 第八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道!路市政消《火栓的应《当征得?主管机构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
第九条】 供水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其他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场所消火栓的—保,。养维修
第十条!。 保养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1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巡?视、维护和管理【制度;
《 (二)确保【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三)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 (四)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五)每?年定期试水不少【。于两次?。并清除栓《内污水
—(六)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消火栓》的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图等资料!
第十一条【 :供水部门《应开通全天》候消火栓故障报【修,电话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和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反映市政消火【栓故障的供》水,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供水【部门应当对消火栓】检,查、损坏、修复、保!养,等情况如实记—载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第十二条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修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单位、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消火栓的保养维【修经: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供水管线降压!停水时供水》部门应当事先或【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四:条 消《火栓用于灭火、抢险!救援以及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
第十》五条 《因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的应当征得主!。。管机构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指!定的消?火栓取水并》自觉:爱护消火栓保证消】火栓完整好用不得】损坏:、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他用—当用水单位或—个人:取水时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灭火《供水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对全市消火—栓统一编号定—期巡检依《法查处破坏、埋压、!遮挡消火栓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委:员,会、村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对破坏消—火栓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
》 第十八条 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个人有《前,。款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 第二十一—条 在规划、【设计、设置、—。维护:和管理消火栓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制定】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滞后!建筑:及单位消《火栓维护管理不【到位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消火栓水压!不足等?问,题凸显为保障城市】建设发展《消,防,安,全市公安消防—局就全?市,消火栓基本情况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结合我市实—际从:建立并?落实消火《栓长效?机制入手于2014!年5月初《着手编制本办法期间!与市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法制局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次会商并就办法【各项条款征求意见逐!条进行修改》、完善我局将最终形!成的送审稿提—交201《4年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 办法共6章22!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设置、保《养维修、《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规》范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主体;二是!规范消火栓的用途和!临时使用要求;三是!确定: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责任;四是!明确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经费保障—;五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三、实施—。办法操作指引—
?(一)明确》消火栓的《规,。划设计
《。 1.《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消火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责任—单位应当逐步配【套建设
(二】)明确消火栓的【维护管理主体责任】
1.供水【。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其他!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场所!消火栓的保养维修】
2.保养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1次《
?3.:供,水部门应开》。通全天候消》火栓:故障报修电话—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和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反映市政消—火栓故障《的供水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供水部门应当【对消火栓检》查,、损坏、修》复、:保养等情况如实记载!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明《确消火?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经:费
《1.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修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 2.单位、—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消火栓的保养维!。修经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明确消火栓—用途和使用监管要求!。
1.》消火栓用于灭火【、抢险救援以—及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
2.—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经供水】企,业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当用《水单位取水时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对全市消火栓—统一编?号定期巡《检依法查处违—章,行为
4.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应【。加强对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并?应当:确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消火栓的监护责!任
(五)明确!违法消火栓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 1.单位埋压【、圈占、《改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挪用!消火栓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管理消火】栓,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