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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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消火栓【的管理发挥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灾?中的:作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室外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壳,体等:组,成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 , (一)城市—。道路及镇、村庄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 , (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四条 ! 公安消防、财【政、规划、》供,水、城市道路、【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火栓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第六条 】。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消—火,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责任【单位应当逐步—配套建设
第七!条 供《水部门按照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市政】消火:栓的新建《、迁:建、补建、拆除【等建:设工作?城市道路主管部【门依规划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建设
】 ,第八:。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道路市政消火】栓的应?当征得主管机—构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
第九条 ! ,供水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其他?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场:。。所消:火栓:的保养?维修:
第十条 】保养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1!。次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巡视、维!护,和管理制度;
】 (:。二)确?保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 (三)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四)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五)每?年,定,期试水不少》于两次?并清除栓《内,污水
》(六:),。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消,火栓的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图等资料
》 第十《一条 《供,。水部门?应开通全《天候消火栓故障报】修电话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和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反映市政消》火栓故障《的供水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供水部门—应,当对消火《。栓检查、损坏、修】复、保养等》。情,况如实记载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 第十二《条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修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 单位、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消火栓!的保养维修经—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供》水管:线降压?停水时供水部门【应当事先《或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四条 《 消火?栓用于灭火》。、抢险救援以及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
, 第十五条 】。因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的应:当,征得:。主管:机构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指!定的:消火栓?取水并?自觉爱护消火—栓保:。证消火栓完》整好用不《。得损:坏、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他用?当用水单位或—个人:取水时?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灭火供—水的:需要
?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对全市消】。火栓统一编号定期】巡检依法查》处破坏、埋压—、遮挡消火栓—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委员会、【村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对破坏消火】栓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
? 第?十八条 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个人有前款》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规划、设计、设置、!维护和管理消火【栓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 第二十二条 【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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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解读
】。 一、制定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滞后建?筑及单位消火栓【维护管理不到—位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消火【栓水压不足等问【。题凸显为《保,。障城:市建设发展消防安全!市公安消《防局:。就全市消火栓—基,本,情况: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结合》我市实际《从建立并落》实消火栓长》效,机制入手于201】4年:5月初着《。手编制本《。办法期间与》市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法制《。局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次会商并【就,办法:各,项条款征求》意见逐条进行修【。改、:完善我局《将最终形成的送审】稿提交2《014年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2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设置】、保养维修、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规范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主—体;二?是规范?。消火栓?的,用途和临时使用要求!;三是确定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责—任;四是明确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经费保障;五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三、实施》办法操作指》引,
, (?一)明确《消,火栓的规《划设:计
1.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消,火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责任单位应当逐步!配套:建设
(二)明!确消火栓的维护管】理主体责任
1!.,。供水: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其】他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场所》消火栓的《保养维修
【2.保养《。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1,。次
: 3.供》水部门应开通全天】候,消火栓故《障报修电《。话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和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反】映市:政消火?栓故障的供水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供水部—门应当对消火栓【检查、损坏、修复】、,保养:等情况如实记载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明!。。确,消火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经费】
1.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修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 2.单《位、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消火栓的保【养维修?。经,。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明确消火栓用!途和使用监管要【求
《1.消火《。栓,用于灭?火、抢险《救援以及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
【。 2.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经《供水企业《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当用【水单位取水时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对全市消火】栓统一编号定—期巡检依法查处违】章行为
4.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应!加强对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并应当—确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消》。。火栓的监护责任【
(五)明确违!法消火栓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1【.单位埋《压、圈占、改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挪用消火栓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3.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管理消火】栓,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