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加强我》市消火栓的管理【发挥消火栓在灭【火,、抢:。险,。救灾中的作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设置、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室外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壳体—等组:成,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具体包括
! ,(一)城市道路【及镇、?村庄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
(【二)单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居,。民住宅区消火—栓)
第四条 !。 公安消《防、财政、规划、供!水、城市《。道路:、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火栓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第六条 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消火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责任单位应当逐】步配:套,建设
《 第:七条 《供水部?门,按照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市政消火】栓的新?建、迁建《、,补建、拆除等—建设:工作:城,市道路主管部门依】规划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 单: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建设:。。
第八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道路市政消火!栓的应当征》得,主管:机构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
【第九条 供水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其他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场所消火栓的保养】维,修
第十条 !保养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1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巡—视、维护和管理【制度;
《 (二)确保消】火,栓完整?。好用无部件缺损现】象;
? (三)定期油】。漆消火栓无油—漆剥落和生》锈;
(四)】消火栓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闷盖和开关应当【。扭紧;
—(五)每《年定期试《水不少于两次并清除!栓内污水
【(,六)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消火:栓的: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分布图等资】料
《第十:一条 ? 供水部《门应开通全天候消火!栓故障报修电—话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和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反映市政【消,火栓故障的》供,水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供水部门应!。当,对消火?栓检查、损》坏,。、修复、保养—等情:况如实记载》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修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 单位、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消火栓的—。保养维修经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供水管线降压停水时!供水部门应当事先】或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十四条】 消火栓用于【灭火、抢险救援以及!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
【 第十《五条 因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的《应当征得主》管机构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指定的消火】。栓,取水并自觉爱护消火!栓保证消火栓完整】好用不得损坏、【改装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为他用》当用:水单位或《。个人取水时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灭火供水的】需要
第十六】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对全市消火】栓统一编号》定期:巡检依法查处—。破,坏、埋压、遮挡消】火栓等违法行为
】 第十七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委员会《、村: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或个人对破坏【消火栓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个人有前款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第二十?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规》划、设计、设置【、维护和管》理消火栓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制定!梅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必要性?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滞—后建筑?及单位消火栓维护管!理不:。到位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消火栓水压不—足等问题凸》显为保障城市建设发!展消防安全市公安】消防局就全市—。消火:栓基本情况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结合我市】实际从建立并落【实消火栓长效机制入!。手于2014年【5月初着手编制本】办,。法,期间与市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法?制局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次会《。商并就办法各—项条款征求意见逐条!进,行修改、完善—我局将最终形—成的:送,审稿提交2014】年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22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设置、保养维修、!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规范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主体;二【。是规范消火栓的用途!和临:时使用要求;三【是确定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责任;四是【明确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经—费保障;五》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实施办?。法操作指引
】(一)明确消火栓】。的规划设《计
1.—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已建项目未》配套建?设消火栓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责,任单位?。应当逐步配套建【设
(二)【明确消?火栓的维护管理主体!责任:
1《.供水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其他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场所【消火:栓的:保养维修
【2.保养维修单【位应当加强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每【季,度,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重大节日】或者庆祝活动之前应!当专门检《查1次
3.】供水部?门应开通全天候【消火栓?故障报修《电话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和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反—映市政消《。火栓故障的供—水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供水部门》应,当,对消火栓检查、损】坏、:修复、保《养等情况《如实记载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明确消火》。栓的建设《及维:护,管理经费
【1.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修保养经费!和消防用水费用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2.单!位、居民住宅区和其!他场所配建消—火栓的?保养维修经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明确消火栓用途】和使用监管要—求
1.—消火栓用于灭火、】抢险:救援以及消防训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
2.【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的必须经】供水企业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当用水单位》取水时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取水关闭消》火栓以保证火场供】水,的需要
》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对消火栓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档案—对全市消火栓—统一编号定》期巡检依法查处违】章行为
》 4.?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应加《强对本区域内消【火栓的保《护,。并应当?确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单位或个人对【消火栓的监》护责任
(【五)明确违法消【火栓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1.:单位埋?压、圈?占、改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挪用消火栓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4.:在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管理消火栓的【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