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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公《平合理承《担,环境责任鼓励—。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培育》及推广?清洁生?产,、,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倡导绿色!消费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制定政?府环境保护任—。期,。目标及年《度实施计划将环【境保护和大》气、:水、土地、》海洋:、山体、森》林、植被、野—。生生物等《各,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城《乡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时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增强】公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积,极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第二章  环境保护!管理职能  — 第八条 》。 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在,区、镇?(街道)设立的【环境保护派出—机构依法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协助《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对本:村(社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海洋渔业、【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气象《。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海洋渔业、水务、!农业、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交通运输、港!务等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由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住宅区、医疗—康复:。区、科研《文教区、行政中心】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项《目或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区域建设规定—。 第十二条 — 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应当委托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评,价单位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施工应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  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通过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级分《类办理 《 ,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十六条 》 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恶臭气体、饮食】油,烟、放射《性物质以及振动、电!磁波辐射、》。光污染、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对环境有污染和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设置污染防治设【施依法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档案:定期:监测运转、使用【效果并按照规定【。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运转《情况; (二)建立!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检测等制度【; (三)建立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 (四—)建立污染处—理设施使用化工原材!料的专门档案; (!五)对生《产用放?射源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扩散;? ,(六)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改变用途! ,第十七条 》 排污单位应按【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的排污口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装—备 第十九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缴【纳排污费后不免除防!治污染的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应承担清除污染!危害:的责任?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在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其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之中的较!严标准和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所《。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第二十—一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禁—燃区内?禁止:使用原?煤、粉?煤、重油、渣油、树!木、秸秆等》高污染?。燃料 第二十二【。条  ?建立饮食业、机动】。车辆维修业所产生废!油,及照相行业产生定】影(显影)废液统】一集中?回收制度饮食行业】应,逐步淘汰燃煤、燃】油,炉具推广使用气【、,电等清洁能源减少】废气、噪声》污,染 第二十三条 】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未独?。立设置专用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餐饮、【加,工,、,维修等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项目已经—。建成的经营者必【须对污染《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 生产经营中无!组织排放粉尘、废气!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不得污染环!境 建筑工地施【工,、道路运输》、,园林绿化《、清扫保《洁、物?料堆放等活》动必须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十四条  !在用的机动车辆【其废气?和噪声排放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领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证 第二十五【条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可?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治?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城市规划》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和实施黄标—车淘汰制度 —在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禁鸣喇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容!器的包装材料应【当使用可回收利【用、无毒、易—处理、易《。降,解的:物质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对危险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航空垃圾及—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厂)对全市危险废物!实,行有:偿的:统一:集中处理《处置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严禁在6—00:~1:200时14—00~2200【时之:外时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持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并向周《边居:民公告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九】。条,。  开?发自然资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开发结束》后应:采,取恢复植被及有【关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五章  罚 【 则   》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