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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包括 —  (一)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   (二)政【。府性:贷款和各有关部门】。。统借统还资金 【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有!专门管理要求的上】级下拨资金)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经《济和社会领域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   (一)!市级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基础设施项》目   》(二)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建、交—通、:水利、环保、农业】等   (三)】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  第四条  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 (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 , (二)市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建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工程预算、!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等工作】   (三)市】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资金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   (《五)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纪律《。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  第二章 — 投资项目审—批   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由市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批的【。程序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 ,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 (四)初》步设计?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五—)概算审批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 规模较小、—内容简单、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投资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编制报】和审批 》 ,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当项【目不能合并编报时】建设单位《应当首先《申,请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其】依据 《  (三)总投资和!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  :。 (四)建设用地规!模,、对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对环!。境的影响和主辅原】材料消耗量   !(五)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第九条 ! 项目?。建议书由《市发展改革局按【规定:权限:审,批市发展改》革局审?批项目建议书—前根:据需:要组织咨询评—。估、并征《询市财政《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局应当要》求,。申报单位先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 第十条 》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申报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等部门的审查意【见按下列要》求审批资金后—报批  》 地方财政资—金(含列入“收支】两条线”资金)【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工程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资金后组】。织实:施建设;5》0万元?以上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审批;财政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下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的项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财政:资,。金,投入:3000万》元以上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市政府审核后按程!序报:市委常?委扩大(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定 —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局审【批项目投资额较大或!项目:建设有争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应当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二条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进行】限,额的初步设计 【   初步设计的】投资总额(即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在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总额300】万元(含300万元!)时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在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总额?30%?(含30%》)时且?已落实资金视为有效!否则前者超过3【00万元的后者超过!30%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重!新编制?报批     第!三章  投》资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总量及已完善审!批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当年投资项目【资,金 ?。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基建》资金:财政集中支》付的管理制》度和:肇庆市政府性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肇财外〔20【10〕1《号)的有关》规,定 ?。。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报送】。基建财务《报表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局  —。 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概算总投资批【准文件为安》排项目资金预算的】依据:并按照基建资金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按投资年》度计:划、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概算总投资概算总】投资一?经,批,准即作为安排—。和拨付资《金的依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突破    【  ? 第十七《条 : 建设过程》中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再】由项目申报单位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 第十八《条  因设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增: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或者》。因第十七条的原【因变更设计而需【。要扩大规模、增加】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而增》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下项目超概算】小于1?0%(不含1—0%)3000万元!以上项目增加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由原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 ,。   第十九条 】 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下项目超概算大于1!0%(含10—%)的?3000万元以上】项目增?加投:资额:超,过概:算总投资3》00万元(》含300万元—)的:由市发展改革—局派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组,。织财政、审计、【住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稽察查明超概】。算原因形成稽—察报告上报市政府,!是否追加投》资由市政《府或市委《常,委,扩大(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定   在!稽察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第二十条—  项目追加—投资申请未经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并》取得批复文件的市】财政局应当拒绝【拨款 ?   第四章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 第二?十一条 《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应当及时组建项!目法人作为建设【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策划、?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管理经营等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对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条件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由市政府【指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全程!负,责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市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具备实行代建】制,的应由市《代建局代建不—具备代建条件—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不实行代建!   第二—十四条  实行【代建的?项,目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肇府[2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代建!项目可以实行全过】程代建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有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也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只实行建】设实施代建方—式建设实施代建的工!作,内容包括从组—织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具体按照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肇府〔—2008〕》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二十六条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结算和竣工验】收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把相关资料送】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送市财政局审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   竣工决算【未,经批复原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人防、《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验收 —   各》项专项验收、—工程质?。量核:定后由?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有关资料报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备案 《 ,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实行责任单!位终:身责任制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质检等单位和责任人!对,所负责部分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   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接受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于竣工验收完!毕后30日内—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 产权登《记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稽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正常的信息、资料交!流制度和《。重大违规《事项:通报制度并》根据需要《。组织:联合:稽察   第三十!一条 ? 建设单位》依法自主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肇纪》发〔20《13〕16号)要】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对实?施过程中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市有—关,部门:应当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申诉和【举,报事项   【第三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以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并禁止—其3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 (一)《未履:行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擅》自开工的 —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  》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的 —  (五)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  中介—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咨询评估及对项【目概、预、结算编审!时弄虚作《假或评估、编审【结论严?重失:。。。实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其3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咨询评估—及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察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  【 ,(,二)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第《三十七条 》 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法制局负责解释 ! ,  第三十九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执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对有关制》度,和事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1【2,月1:8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2010〕2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