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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包括  】 ,(一)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  (二《)政府性贷款和各有!关部门统借统还资金!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有专门管理要求!的上级?下拨: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  第三《条,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经济和!社会:领域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 ?   (《一):市级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基础?设施项目   (!二)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建:、,交,通、水利、环—保、农业等 —   (三)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   第《四条  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  ? ,第五条?  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  (二)市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基建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工程】预算、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等工作   【(三)市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资金—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纪—律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   第《二章  投资—项目审批 —  :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由市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批的程序主】要包:括  《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四)初】步设:计,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五)概算审批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   规模》较小、内容简单、】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投资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编制报和审批 !  : 第八条 》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当项目《。。不能:合并:编报时建设》单位应当首先—申请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其依据《   (三)【总投资和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  (?四)建?设用地规《模,、对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对环?。境的影响和主辅原】材料消耗量  】。 ,(五)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第九条  项目建】议书由市发展改革局!按,规定权?限审批市《发展改革局审批项目!建议:书前根据《。需要组织咨询—评估、并征询—市财政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局应当要【求申报?单位先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申报: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等部门—的审查意《见按下列要》求审批资金》。。后报批?   地》方,财政:资金(含列入“收】支两条线”》资金)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工程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资金后组织—实施建设;50【。万元以上《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审批;财】政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下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300万元—以上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的项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财政资金】投入3?00:0万元?以上和政《府信:贷资金?。投入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市政府审—核后按程序报—市委常委扩大(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定 》。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局审批项目投!资额较大《或项目建设》有争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应》当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二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进行限额的!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的:投资总额(即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在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总额》300万元(含【300?万元)时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在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总额《30%(含3—0%)?时且:已落:实资金?视为有效《否则前?者超过3《0,0万元的后》者超过30%—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重新编制报批【     第三章!  投?资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市财政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总—量及已完善》审批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当!年投资项目资金【  ?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基建资金财!政集中支付的管理】制度和肇庆市政府性!贷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肇财—外〔201》0〕:。1号)的有关规【定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报送基建财务报【表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局  —。 ,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概》算总投资批准文件为!安排项目资金预算的!。依据并?按照基建资金财政】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按投!资年度计划、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建设资金  】。。。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概算总投—资概:算,总投资一经》。批准即作为安排【和,拨付:资金的?依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突破   】 ,   第》十七条  建—设过程中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先!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再,由项目申报单位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 第:十,八条  因设—备、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可预见因【素需要增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或者因第十!七,条的原因变更设计】。而需要扩《大规模?、增加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而增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下项—目超概算小》于1:0,%(不含1》0%:)3000万元以】上项目增加》投资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由原》。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 ?  第十九条  】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以下项目超!概算大于10%(含!10%)的3—000万元以—上项:目增加投《资额超过概算总投资!300万元(—。含300万》元):的由:市发展改革局—派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组织财—政,、审计、住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稽?察查明超概算原因形!成稽察报《告上报市政》府,是否追加—投资由?市政府?或市委常委扩大【(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定 :   在稽察—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监察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项目追加投》资申:请未经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并取得批复文件的】市财:政局应当拒绝拨款】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应—当及时组《建项目法人作为建设!。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策划、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管!理经营等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对—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条件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由市—政府指?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全程】负责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三—条,  市?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具《备实行代《建制的应由》市代建局代》。建不具备《代建条件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不实行代建  ! 第二十四条  实!行代建的项目按【照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肇府[2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代建项目可以实!行全过程代建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有关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也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只实行建设实】施代:。建方式建《设,实,施代建的工作内容】。包,括从组?织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有关工作—  ?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具体按照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肇府〔2【008?〕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结—算和竣工验收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做好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把相《关资:。料,送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经评审】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送》市财政局审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竣工决算未经批复原!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第二十七条 — 建设项目涉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人防、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验收《   《 各:项专项验收、工程】质量核?定,后由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有关资—料报: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备案 《  第二十八条 】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实行责任单位终身!责任制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质检等单位和】。责任人对所负责部分!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接受和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于竣《工,验收:完毕后30日内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   产权》登记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稽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正常《的信息?、资料交流制—度和重大违规事项】通,报制度并《根据需?要组织联合稽察 !  第三十》。一条 ? 建:设单位?。依法自主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肇纪发〔!2013〕16【号)要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对实施《。过程:中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市有关【部门应当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申诉?。和举报事项  】 第三十二》条 : 市:人民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接受监督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以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并禁止其3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  (一《)未履行《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擅自开工的 【。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  】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的  《。。 ,(,五,)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  《。中介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咨—询评估及对项目【概、:预、结算编》审时弄虚作假—或评估、编审结【。论,严重失?实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其3?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咨询—评估及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察》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 》。 , (二?。)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的》 ,   (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  】 ,第三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第三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法制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九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执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对有关制度和事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12月18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20:10〕2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