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矩形截面结构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
H.3.1 矩形截面高层建筑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按本节的规定确定其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
1 建筑的平面形状在整个高度范围内基本相同;
2 刚度及质量的偏心率(偏心距/回转半径)小于0.2;
3 D/B在1.5~5范围内,其中TT1为结构第1阶扭转振型的周期(s),应按结构动力计算确定。
H.3.2 矩形截面高层建筑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wTk——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标准值(kN/m2),扭矩计算应乘以迎风面面积和宽度;
μH——结构顶部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g——峰值因子,可取2.5;
C′T——风致扭矩系数;
RT——扭转共振因子。
H.3.3 风致扭矩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H.3.4 扭转共振因子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扭转共振因子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T——扭矩谱能量因子;
KT——扭转振型修正系数;
r——结构的回转半径(m)。
2 扭矩谱能量因子FT可根据深宽比D/B和扭转折算频率按图H.3.4确定。扭转折算频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fT1——结构第1阶扭转自振频率(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