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09-2012 建标库

H.3  矩形截面结构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

H.3.1  矩形截面高层建筑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按本节的规定确定其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

    1  建筑的平面形状在整个高度范围内基本相同;

    2  刚度及质量的偏心率(偏心距/回转半径)小于0.2;

    3  D/B在1.5~5范围内,其中TT1为结构第1阶扭转振型的周期(s),应按结构动力计算确定。

H.3.2  矩形截面高层建筑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wTk——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标准值(kN/m2),扭矩计算应乘以迎风面面积和宽度;

          μH——结构顶部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g——峰值因子,可取2.5;

          C′T——风致扭矩系数;

          RT——扭转共振因子。

H.3.3  风致扭矩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H.3.4  扭转共振因子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扭转共振因子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T——扭矩谱能量因子;

      KT——扭转振型修正系数;

      r——结构的回转半径(m)。

    2  扭矩谱能量因子FT可根据深宽比D/B和扭转折算频率按图H.3.4确定。扭转折算频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fT1——结构第1阶扭转自振频率(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