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H 横风向及扭转风振的等效风荷载
H.1 圆形截面结构横风向风振等效风荷载
H.1.1 跨临界强风共振引起在z高度处振型j的等效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等效风荷载标准值wLk,j(kN/m2)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λj——计算系数;
vcr——临界风速,按本规范公式(8.5.3-2)计算;
j(z)——结构的第j振型系数,由计算确定或按本规范附录G确定;
ζj——结构第j振型的阻尼比;对第1振型,钢结构取0.01,房屋钢结构取0.02,混凝土结构取0.05;对高阶振型的阻尼比,若无相关资料,可近似按第1振型的值取用。
2 临界风速起始点高度H1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α——地面粗糙度指数,对A、B、C和D四类地面粗糙度分别取0.12、0.15、0.22和0.30;
vH——结构顶部风速(m/s),按本规范公式(8.5.3-3)计算。
注:横风向风振等效风荷载所考虑的高阶振型序号不大于4,对一般悬臂型结构,可只取第1或第2阶振型。
3 计算系数λj可按表H.1.1采用。
表H.1.1 λj计算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