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09-2012 建标库

7  雪荷载

7.1  雪荷载标准值及基本雪压

7.1.1  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k——雪荷载标准值(kN/m2);

          μr——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s0——基本雪压(kN/m2)。

7.1.2  基本雪压应采用按本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的50年重现期的雪压;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

7.1.3  全国各城市的基本雪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E中表E.5重现期R为50年的值采用。当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雪压值在本规范表E.5中没有给出时,基本雪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E规定的方法,根据当地年最大雪压或雪深资料,按基本雪压定义,通过统计分析确定,分析时应考虑样本数量的影响。当地没有雪压和雪深资料时,可根据附近地区规定的基本雪压或长期资料,通过气象和地形条件的对比分析确定;也可比照本规范附录E中附图E.6.1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近似确定。

7.1.4  山区的雪荷载应通过实际调查后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当地邻近空旷平坦地面的雪荷载值乘以系数1.2采用。

7.1.5  雪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可取0.7;频遇值系数可取0.6;准永久值系数应按雪荷载分区Ⅰ、Ⅱ和Ⅲ的不同,分别取0.5、0.2和0;雪荷载分区应按本规范附录E.5或附图E.6.2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