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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租房保障管!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区【范,围内的城镇公—。租房保障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租房保障是指【政府通过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或者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方式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第四《条  ?公租房?保障遵循政府主【导、适度保障—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公《租房保障工作— ,第六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作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特区公租房【保障管?理工作;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租房保障管理】工作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以下简称实施机构!)的由实施》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公租房?保,障,管理:。的具体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公积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租房保障管理!的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职责》协助做好辖》区内住房保障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规!划、建设、》筹集管理《。 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公租》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公租房保》障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明确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建设和供应】规,模、选址《和布点规划、土地】和资:金安排、规划实施措!施和工作机制等【内容;年度实—施计划应当明—确资:金安:排、建设用地—安排、保障范围【。与方式?、租赁补《贴数量、主要—措,施等:内容 年度实施计划!。中的公租房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市、区(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并按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特别: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住房【保障需求建》立公租房用地储【备制度?确保用地供应—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将,公租:房,保障规划纳入各层次!城乡规划中明确公】租房的空间布—局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公?。租房用地储备规【划明确?。公租房建设》的具体地块在符合城!市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公租房用地—可以:适当提高容积—率 第九条  政府!。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租赁、接受捐【。赠等:方式筹集《公租房 《“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特区的有关规定配!建或者?。认购公租《。房配建?或者认购的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无偿》移,交给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第十—条  ?公租:房的筹集和》运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 第十一【条  ?公租房建设项—目应当遵《循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执行住】房建设标准》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标准 新建公租房可!以采用成《套住房形式》。或者宿舍型住—房形式采用成套住】房形式的单》套建筑面积按—40平?方米左右控制并不得!超过:60平方米;—采用宿舍《。型住房的应当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第十二—条,  公租房》项目集中建设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时:优先:纳入:年,度供应计划 公租】房,项目集中建设的应当!充分考虑《保障对?象对交通、就—。业、入学、医疗【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并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道路【交通:、学校、医院、文体!。、消防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公租房项目的建设】遵循: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国有企—业组织?实施也可《以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建设《单位实施 》。第十四条 新—建公租房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保、节能、经—济适用的原则和【。满足基本生活的要】求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其它方式筹集的】公租房应当参照新】。建公租房的装修标准!作相应修缮》 第十五条 公租】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和车库车位的】产权由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公租房的不动!产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上载明公租房性质 !第十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住房保障】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保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 公租房和租【赁补贴所《需资: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专项用于!公租房筹集和租【赁补贴发放等 第】十八条 《 公租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和《车库车位的》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九条 公租房由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管理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将公租房委!托实:施机构?或,者其:他下属机构管—。理也可以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公租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委托给用人【单位管理 》第二十条  公【租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公租房承!租人收取《物业服务收费不足】以维持公租房项目】运营时?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同级财政!予以核补 第—二十一条 公安、】城市综?合管理、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对公租房小》区实:施社区综合管理 第!。三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租房保障的范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市人民政府以—及金平区、龙湖区人!。民政府筹集的公租】房和租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金平区!和龙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二)《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人民!政,府筹集?的公租房和租—赁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区(县!。)人民政府》筹集的公租房满足本!行政区域《内公租房保障需求后!有,剩余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 : ,申请公?租,房保障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由申?请家庭?一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保障的以本人】为申:请人 前款规定的】共同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具有同一户籍】地址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一)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者共同生活】的;: (二)户籍因就】学、:服兵役?、,服刑原因迁出本市的!; (三)户—籍地址?不同但实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四)公租》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发展与改革》。、财政、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 ?第二十五《条  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人均!收入等情《况应当符合》政府公布的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一】。)曾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且未接受处理!的;: (三)《正在承?租公租房的; 【(四)公租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申—请公租房保》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户籍属金!平,区和:龙湖区?的,。可选择申请市本级】的公租房保障—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公租房—保,障;: (二)户籍—属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的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公《租房:保障 第二十八【条 申请公》租,房保障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或者其他居住证!明; (三)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五)计划生育】状况:证明但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不,属已婚育《龄人员?。的除外; (六【)如实申报家庭情况!的承诺书;》 (七)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等家庭情况【并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等家庭情况依!法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核实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给予核实—申请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的实际?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家庭情《况,核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  申请市本级公租!。。房保障?的由市实施机—构受理、审核;【租赁补贴的申—请实:行工:作日受理方式—;实:物配租公《。租房的申《请实行不定期受理方!式市实施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0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申请、】审核市本级公租【房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市民政部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区(县)级公租房】保障的申请》、审核程序》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保障:待,遇管理? 第三十《一条: 政府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公租房】两,种方式实施》公租房保障 —。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两种保《。障方式中明确选择一!种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者》正在承租公有住【房且住房不属—危房的?只能选择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第三》十,二条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租赁补》贴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租】赁补贴?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市场:租金水?平,以及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收入水平《、家庭?。人口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 !第三十三条》  经审核具备租】赁补贴?领取资?格的保障《对象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按【季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应当通过—银行直接存入—保障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保障对?象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签订租【赁补贴协议》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租赁:补贴领取资格 第三!十四条?  租赁补》贴协:议,的有效期3年自签】订协议次月起计算;!有效期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继续!领取租赁补贴— 第三十五条— 经审核具》备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的保障对象—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或者随机摇号等【公开方式分配公租房!评分、?分配的具体办—法由:市、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人员、孤—老病残?。人员及复员退伍军】人等保?障对象?可以优先分配公租】房 第三十六条  !。实物配租公租—房,以家庭为基本单位1!户家庭只限承租1】套公租房 第三【十七条 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协】议或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 【第三十八条 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年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次月—起计算;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公租房租】赁协议应《当载:明公租房《的,基本情况、》房屋用?途、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三十九条 — 公租房租》金标准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平:均租金?80%的原则结【合住房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分层次《拟定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 退出?管理 第四》十条  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如实申!报, (一)因出生、死!亡、结婚、离婚【、收:养等原因导致—家庭成员增加—或者减少的》;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三)人均收—入发生?明显变化的; 【(,四)户口迁移的; !(五:)相:关,证,件过期、被注销或】者变更证明内容的】;, (:六)住房保障—政,策规定应当》申报:的其它情形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应当》对变化情况进行登记!并进行审核;经审核!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准入【条件:的应当取《消,保障资格《并停止?保障待遇 第四十】一条  公租—。。房保障对象自—愿,放弃保障资格—。停止领取租赁补贴】或者承租公租—房的应?。当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提交书面声—明,。。经确认后《终止保障资格并【停止保障待遇—已经承租公租—房的租?赁合同终止并—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公租?房 保障对象—自停止保障待遇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第四十二条! ,。 ,租赁补贴协议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领取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具备租赁补】。。贴领取资《格的准予继续发【。放租赁补贴并重【新签:订租赁补贴协议【;,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期:满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第四十三》条,。 , 公:租房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具备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期!满应当?腾退公租房 —承租人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视为放弃续租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租!房 第四十四条 】公,租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公租房终止其公【租,。。房保障?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含本数)!以上未在《。公租:房内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含本数)或】者累计?6,个月(含本数)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买卖、转借!。。、转租?公租房的; (四】。)利用?公租房进行》经,营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 (五)》擅自装修或着—改变公租房》原有结?构造成房屋和配套】设施严?重毁损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的: ,第四十五条 终止或!者解除公租房租赁合!同的公?租房承租人应当【自收到终止或者【解除公租房》租赁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腾退!。公租房;确有—困难暂时无》法,。腾退的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审查【同,意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应当《腾退公租房 —。腾退期间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计收租!。金过渡期《间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15!。0%计收租金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300%《计收租金 》(一)腾退》期满未申请过渡期且!。不腾退公《租房的?; (二)腾退期满!申请过?渡期但?未经批准且不腾退公!租房的; (三)过!渡期满不腾退公租房!的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住房保障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应当加强对公】。租,房保障?对象遵守《公租房保障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第四!十,八条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应当加?强对公?租房使用《情况的巡查及时制】。止违反公《租房:使用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查《证,等方式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住房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民政、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金融!。、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的】。信息平台《应当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开放并提供共享相关!信息:。的渠道 第五十条 !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实施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公租房保障【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但依法应当予—以,。公示的信息》除外: ,第,五十一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应当规范《。公租房保障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信息系统记载】并依法公开公—租房保?障的:相关信息 第五【十二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诚信记录记载并】依,法公开违反公租房】。保障规定的》行为: 公:租房保障诚》信记录依法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公租房保障规【定的行为都有权举】报、投诉《举报、投诉时应当】。同时提供事实依据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接到举报、投—。诉的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十四?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实施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租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租房保障或—者获:取,公租房保障待遇的】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公租房保障诚信【记录 第五十六条 !。。 ,。公租房保障对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变化情况!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可以暂《停相关?保障并催促其—申报;拒不申报的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并停止保障【。待遇;?保障对象自被取消】保障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第五十《七条  《公租:房,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不腾退!。公租房或者》支付租?金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八条  公租房保障!对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实施机构可以暂【停,公租房保障待—遇;情节严重—的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并停止】保障待遇;保—障对:象自被取消保障【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区(县)】人民政府、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由市、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12年7《。月30日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汕头经!济特区公租房—保障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