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7-2013 建标库

5  增大截面加固法

5.1  设计规定

5.1.1  增大截面加固法,由于它具有工艺简单、使用经验丰富、受力可靠、加固费用低廉等优点,很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但它的固有缺点,如湿作业工作量大、养护期长、占用建筑空间较多等,也使得其应用受到限制。调查表明,其工程量主要集中在一般结构的梁、板、柱上,特别是中小城市的加固工程,往往以增大截面法为主。据此,修订组认为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以定位在梁、板、柱为宜。

5.1.2  调查表明,在实际工程中虽曾遇到混凝土强度等级低达C7.5的柱子也在用增大截面法进行加固,但从其加固效果来看,新旧混凝土界面的粘结强度很难得到保证。若采用植入剪切-摩擦筋来改善结合面的粘结抗剪和抗拉能力,也会因基材强度过低而无法提供足够的锚固力。因此,作出了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3(旧标号150)的规定。另外,应指出的是:当遇到混凝土强度等级低,或是密实性差,甚至还有蜂窝、空洞等缺陷时,不应直接采用增大截面法进行加固,而应先置换有局部缺陷或密实性太差的混凝土,然后再进行加固;若置换有困难,或有受力裂缝等损伤时,也可不考虑原柱的承载作用,完全由新增的钢筋和混凝土承重。

5.1.3  本规范关于增大截面加固法的构造规定,是以保证原构件与新增部分的结合面能可靠地传力、协同地工作为目的。因此,只要新旧混凝土粘结或拉结质量合格,便可采用本条的基本假定。

5.1.4  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由于受原构件应力、应变水平的影响,虽然不能简单地按现行国家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进行计算,但该规范的基本假定仍然具有普遍意义,应在加固计算中得到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