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
! 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发改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依法:调查处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市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需要的—场所和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 ?。 按照本办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本市》依法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国家和省【对交易平台适用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答疑、【。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当在》市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第二章 招— ,标
? 第七条 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招标
】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两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
,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服务
其他!建设工程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服,务是否进行》招标由建设单位依法!自行决定《。
未达到应【当招:标限额标准》的建设工程和非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按照政府采购或者!产权交易相关—规定应当进行—采,购,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采购—
第八条 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或,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以邀请招标
】 国家《和省对招标方式【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不适宜招标的】;
: (?二,)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主要》技术: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三)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未发生变更—且在停建或》者缓建期间履行了项!目,管理责任《的;:
(四)建设】单位及其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下】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除》外;
》(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 (六)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七)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并且原中标】人,仍然具有承》包能力的;
(!。八)按照规定—程序经过两》次招标失败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适用前款所列【情形不进行》招标的应当报—经发改部门核准涉】及,具体认?定事:项,。的,发改部门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对:核准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招标人为适用第!九条规定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第,十一条 《 招:标人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的相【关事项?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暗示招标人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一,)依法?自行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及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以及工程量》清单;
《 :(三)?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
(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退还或!。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 (?。七)处理招标—投标:相关的争《议;
(八)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人依法自行】决定的事项及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 】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者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 (二)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同《意设:计方:案的:批复;
(三)!应当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者】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的意见【;,
(《四)已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
】。 (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第十五条 【 招标人应当使用本!市,统,。。一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 :除标准文《本的实质条款—外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可以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标示和说明
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专门条款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前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发现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发出《前予以改正
第!十七条 《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备案
》 第十八》条 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当在依法指定—的媒体进行》发布还应当在—市交易平台进行【公布
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相】应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 第十九条 【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地址、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二)【最高投标限价、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方式;
》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 ,(七:)其他应《当载明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 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二)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批准《的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指—标参照市交易中心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建设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九十天逾期》应,当重新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四》)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特殊:情况最?高投标限价未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提出的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要求;《
: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施工、?服务、设《备、材料暂估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暂估价使用【范,围及发包方式—并不得超过招标总】价的百分之五
】 暂估价的施工、服!务、设备、》材料属于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及确定—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招标人对》于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将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三条— , 招标人一般不得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特殊》情况必须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的招《标人应当提供三个以!上具有相《近标准的设》备、材料、》。技术由投《标人进行选择
!第二:十四条 施工【、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要求;
】 (二)不得【。要求总承包资质附加!同一: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不—同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所有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 (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五)【涉及三个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应当按照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将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单独!招标
《 第二十《六条 《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特点补充】制,定其他可以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同类》。。工程业绩的指标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同类【工程业绩设》置数量不得超过一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二,)技术经济指—。标不:得超:过三项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
!。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五;
(二】)除土石方》工程外的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五百】万元:;
(三)除上!述两项以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一百万元
【 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予以拒】绝
(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的;
— (二)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六)【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予以拒—绝
(一)【企业:信用等级为》省、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最低等级的;!
: (二?)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 (四)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 :(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 (?六)依?法可以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全部疑问【进行公开回复
!逾,期答疑的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发!布逾期答疑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答疑的范围应!当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全部疑问【
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实质内容!
答《疑发出之前应当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 ,招标人不《得随意终止招—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终止招标》的原因报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终止!招标公告《并将:终止招?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单项—合同价不超过一【千万元的《施工招?标、不超过二—百万:元的服?务招标、设备及材】料,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诚信优》先原:则在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最低价】或者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采用简?化程序招《。。。标的招标人》可以不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评】审、定标按照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正确履行【职,责下列行为属未正确!履行职责
(】一)编制的招标文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
(二)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一【致;
(三)】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招标公告;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超出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或—者未按照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
(—五)监督小组履职】不到位或者干预、】影响定标《过程和结果;
!(六)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
(八)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
(!九)其他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操纵【。投标或者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
— (二)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违反相关规定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三)招标!人,在,开标之前违》反规定开启》。投标文件违反规定】将投标文件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违反规定协助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替代:投标文件;
【 (四)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六:),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七)招标人预先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前,。中标人?已开始项目实施;】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投 标
!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条件;
—。 (?二)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有效期限之内【;
(三)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者破【产的状态;
— (四)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五)】向,同一建设工程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施工投【。标;
(六)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同【一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该建设工》。程的监理投》标;
(七【)与招?标人:具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八)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投标;
(】九)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加,投标;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疑问—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及》答疑作出判断及决定!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送】达投标文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开:标之前开启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有效?内容以最终的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除》外
第四十【条 :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每年度公布本—行,。业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参考价招标人【可以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成》。本参考线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合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理】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澄清《后仍不能合》。理说明的视为投【。标人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诚信信息评价系【统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投标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第四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七)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他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十)》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变化;?
:。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者—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十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开标—与评标
《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招标:人不得随《意延期?开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延】期的原因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出延期开》标公告并将延期开】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评标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评标!的,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当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澄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组建不少于两人】的,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或者《评审、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
, , 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或者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然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市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资格》审查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应当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四十七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二十《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按照诚信优先—。的原则?选取:。不少于十《。名投标人参加评【标
: 第四十八条 !除采用简《化程:序,招标之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委员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
—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分】类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两人》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内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自行推荐【专家进行评标—或者异地《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或者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由招标人】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个》人意见应《当明确提《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招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澄清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十一条 评】审过程中《。出现疑?问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等无效投—标文件情形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允许投标!人进行答辩
澄!清和答辩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评标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意见:;
(二—)评标委员》会,集体意见;
— (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在?市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单列的无效投标】文件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随意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评】。标委员会评审—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第五十?四条 ? 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 ,招标失败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采用适当》。降低投标资格条件或!者适当提高最高【投标限价等方式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的建设工程符合投】标资格的合格投标人!或者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仍然?不,足三名的招标人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 (一)按招标【文件:的定:标办: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二)直接发包;【
(三)重新】招标
? :第五章 定标与中】标,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委员】会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责任
— :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及其【上下级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五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当》符合招?标人关于重》要事项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 招:标人可以采》用,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最低价、—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直接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 (四)竞争性【磋商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三,名的候选中》标人并与候选—中标人就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标准等事宜进行【。磋商候选中标人【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和报价》后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七条!。 :采用价格《竞争方式定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直接定标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定标
— 服务类招标不得】采用最低价的方【式定标?
: 第五十八条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定标:
,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应【当写明投票理由采用!记名方式
—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考察?、质询?或者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出具考察、质询】、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考察:。、质询、清》标报:告应当客观描—述,清标:情况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考察、】质询、清标工作
! 第六十条》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采用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确】定候:选投标人自确定候】选投标?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磋商并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 招标人需要【延期定标的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
第六!十一条 完—。成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将预中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二条 《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市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得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及?。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 第六十三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但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除外
】(一)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二—)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四)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在确认放弃中】标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 (?二)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 第六十五条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招标终止的;【
(二)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
》(,三)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的
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一)放弃《中标:的;:
(二)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三)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 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 ,按照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招标人应当自【符合没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交易》中心或者保函出【具银行申《请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中标后评估【、跟踪等《监督制度预》防和纠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市交易中心》应当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材》料和信息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需要公安、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予以协助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第七十《一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涉及《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的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调查《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七十三条 !招标人不按》。。。本办法的规定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 对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的处理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招标管理机构备案不!一,致的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的招标无【。效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投标》。人行贿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公正!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六!条,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自!己作:出的行为不能合【理解释的予》以通报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定标、中标无效】
由于违法行】为被处以取》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应】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产停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禁止《进行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正在:。。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 :本办法涉及的—公示时间除》中标公示外均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
: 本办法涉及的【名额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第七十九条 】 应急抢《险工程的审》查、认定、发包、承!包、:结算:、,支付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八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文件?中与本?办法抵触的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