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
: , 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 第三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发改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依法调查处—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市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需要的》场所和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本《。市依法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国家和?省,对交易平台适用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 第六条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答疑—、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当在市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两?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服务
其他【建设:工程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服?务是否进行》招标由建设单位依法!自行决定
未】达到应当《招标限额标准的建】设工程和非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按—照,政,府采购?。或者产权交易相关规!定应当进行采—购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采购
! 第八条 — 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或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以邀请招—标
? ,国家和省对招标方式!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不适宜招】标的;
—。(二)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主要技术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未发生变更且在!停建:或者:缓建期间履行—了项目管理责任【的;
(四【)建设单位及其【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下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除外;
》 (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六)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 (:七)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并且原中标—人仍然具有》承包能力的;
【 (八)按照规】定程序经过两次招】标失败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适:用前款所列情形不】进行招标的应—当报经?发改部门核准涉【及具体?认,定事项?的发改部《门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对【核准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人为适用第九条【规定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 第十一条 【 招标人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的相关《事项:
:。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暗示—招标人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依法自行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及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以及工程量清单】;
(》三):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
(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退还或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 :(七)处理招—标投标相关的争【议,。;
(八)【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人依法《自行决定的事—项及享有的权利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者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同意设】计方案的批复—;
(三)应】当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者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的意见;【
(《四)已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
《 (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第十:五条 ? 招:标人应当使用—本市统?一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除标准文本的实质】条款外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可以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标示和说明
— 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专】门条款
《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前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发《现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发出前予以】改正
《 第十七条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十八条!。 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当在依《法,指定的媒体进行【发布还应当在市交易!平台进行公布
【 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相应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第十九条 !。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地址、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二)最高投标限价!、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 (七)其》他应当?载明的重要事—项
? 第二十条 【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 (二)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批准的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指标—参照市?交易中心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建设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九十天逾期应!当重新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四》),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特殊情况【最高投标限价未【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提出的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要求;?
: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施工】、服务、设备、材料!暂估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暂—。估价使用范围及发】包方式并不得超【过招标总价的百分】之五
》。暂估价的施工—、服务、《设备、材料属于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及确定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招:标人对于《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
【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将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一般不得—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特殊情况必须!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的】招标人应《当,提供三个以》上具有相近标准的设!备、材料《、技术由《投标人?。进行选择
第】二十四条 》 ,施工、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要求;
—。 (二)《不得要求总承包资】质附加同一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不!同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所《有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五)涉及三个—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应当按照—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将: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单:独招标?
: 第二十六条 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特点补充《制定其他《可以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的情形
】 第二十七》。。条 同类工程【业绩的指标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同类》工,程业绩设置数量不】得超过?一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 (二《)技:术经:济,指标不得超过三【项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
—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五;】。
(《二)除土石方工程】外的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五百!万元;
(三)!除上述两项》以,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一百万元
【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 第二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予,以拒绝?
: (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的;
(二【)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五)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 (六)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予以拒绝
! (一)企业—信用等级为省—、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最低等【级的;
《 (二)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四)!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六)?依,法可以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全部疑问进!行公开回《复
逾》期答疑?的,。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发》布逾:期答疑?。。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答疑的范】围,应当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全】部,疑问
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实质内容
—。 答疑发出之前应!当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二条 【。 招标人《。。不得随意终止招【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终止招《标的原因报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终止招标公》告并将终止招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单!项合同价不超过【一千:万元的施工招—标、不超过二—百万元的服务招标】、设备及材料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诚信?优先原则在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最低价或】者,。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采用简】化程序?招标的招《标,人可以不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评审:、定标按《照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执行
》 ,。第三十四《。条 : 招标人应当正【确,履行职责下列—行,为属未正确履行职责!
(一)编【制的招标文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
(二)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一致;
》 (三)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招标公告【;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超出《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或者未【按照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
(五—)监督小组》履职不到位或者干】预、:影响定标《过程和结果;—
:。 (六)《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
》。。(八)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
》(九)其《他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形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一)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操纵—投标或者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违反相关规定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 , (三)招标—。人在开标之》前违反规定》开启:投标文件违反规【定将投标文》件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违?反规:定协助?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替代投标文件;
!。 (四)》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六)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七,)招:。标人预先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前中标人已》。开始项目实施;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章 《投 标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条件;
【 (二)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有效期限之!内;
(三)】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者破产的】状态:;,
, (四)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 (五)向同一建】设,工程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施工!投标;
《 (六)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同】一,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该建设工程!的监理投《标;
(—七)与?招,标人具?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八—)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投标;
! (?九)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加投标《;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疑问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及答—。疑作出判断及决【定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送达投标文件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开标之前开启【投标:文件
? 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有效内容【以最终的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除外
》。第四十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每】年度公布本行—业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参考价招标》人可以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成!本参考?线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合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理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澄清!后仍不能合理说明的!视为投?标人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诚信信息评价!系统
《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投标: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 第四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七,)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他!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十)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变化;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者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开!标与评标
第】四,十三条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招标人】不得随意延期开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延期的原因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出延》。期开标?。公告并将延期开【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评标
?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评标的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当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澄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的?。权利
? 第四十》五条: , 招标人应当组建不!少于:两人的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或者评审》、,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
? 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或者》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然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市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资格审《查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应当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 第四十七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 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二十【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按照诚信优先—的原则选《取不少于十名—投标人参加评—标
第四十【八条: 除采用简化程】序招标之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委员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
】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分类!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两人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内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自行《推荐专家《进行评标《或者异地《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或【者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由招标—人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个人意见应当【明确:提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 ,招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 澄清《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十一【条 评审》过程中出现疑问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等》无效投标《文件情形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允许投标人进—行答:辩
? 澄清和答辩—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各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意见;
】 (二)评》标委员会集体—意见;
(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在市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 第五《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单列的无!效投标文件》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随意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评标委员会评!审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第五十四条】 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招标失败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采用】适当降低投》标资格条件或者适当!提高:最高:投,标限:价等方式重新招标
! 重新《招标:的建设工程》符合投标资格的合】格投标人或》者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仍然》不足:三名的招标》人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 (一)按—招,标,文件的定标办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 (二)《直接发包;》
, :(三)重新招—标
第五章【 定标与中标
【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委员会!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责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及其上下级!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五人?以上单数
》 , 定标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当符合招《标人:关,于重要事项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 , 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采用—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最低价、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直接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三)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竞争性磋商】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三名的候选中标人!并,与候选中标》人就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标准等事宜!进行:磋商候选《中标人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和报价后【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七条 采用—价格竞争方式—定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直接定—标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定标《
服务类招标】不得采用《。最低:价,的方式定标
【 第五十八》条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定标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应:当写明投票理由【采用:记,名方式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考察、《。质询或者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出具考?察,。、质:询、: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考察、质询、清【标报告应当客—观描述清标》情况: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考察、质询—、清标工作
— 第六十条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采《用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确!定候选投标》人自确定候选—投,标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磋商并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招标人需《要延期定标的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
第六十!。一条 ? 完成?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将预中—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市!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得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及: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第六十三《。。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但,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除外
(一】)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 (二)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四)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在确】认放弃中标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 ,(二)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第六十五条!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招标终?止的;
(二】)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
(三!)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的】
第六十七条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放弃中《。标的;
(二)!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三)?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 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按照!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招标—人应当自符合没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交易中心或者—保函出具银》行申:请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 第六章 —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中标后评》估、跟踪等监督制】度预防和纠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市交易中心应!当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材料和》信,息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
《 第七十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需要公安《。。、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予以协助—。。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七】十一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涉!及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的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调查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三条 ! 招标?人不按本办法的规】定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对,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的处理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招标管理—机,构,备案不一《致的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的招!标,无效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五条 】。投标人?。行贿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公正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六条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自—己,作出:的行:为不能?合理解释的予以【通报: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定标、中标—无效:
由于违法行】为被处以取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应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产停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禁止进行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正在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 本办法涉及的公示!时间除中标公示外均!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
本】办,法涉及的名额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第七十九条】 :应急抢险《工,程的审查、认定、】发包、承《包、结?算、:支付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 第:八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文件中与》本办法抵触》的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