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
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发:。。改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 ,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依法调查!处,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市】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需:要的场所和》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本市依法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国家:。和,省对交易平台适用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答疑?、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当在市—。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第二章 【 招 ?标
第七条 !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两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
—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服务
其他!建设工?程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服务是否进】行招:标由建设单》位依法自行决定【
, 未达到应当【招标限额标准的建设!工程和非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按照!政府采购或者—产权:交易:相关:规定应当进》行采购?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采购
》 :第八条 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或—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以》邀,请招标
》 国家和省对招标方!式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不适宜》。招标的?;
(二—。)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主要技术】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未发生变更【且在:停建或者缓建期【。间履行了项目管理】责任的;
(】四)建设单》位及其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下,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除外;
(】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 (六)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七》)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并且原中标人仍然!具有承包能力的【;
(八)【按照规定程序经过两!次招标失败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适用前款所列情形不!进行招标的应当【报经发改部》。门核:准,涉及具体《认定:事项:的发改部《门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对核准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招标人为适用】第九条规定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第—十一条? 招标人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的相:关事项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暗示招标》。。人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二条 】 建:设工程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依法自行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及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以?及工程量清》。单;
(三)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
】 (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退还》或,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七)处理招标【。投标相关的争议;】
(八)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人依法自》行,决定的?事项及享有的权利】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者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同意设计方案的【批复;
(【三)应当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者!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的意见;《。
(四》。)已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
《(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使用本【市统一?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除标准文本】的实质条《款,外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可《以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标示和说明
!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专?门条款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前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发现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发出前予以改正
! 第十七条 —。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备案
》 ,第十八条 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当在依法指定的!媒体进行《发布还应《当在:市交易平台进—行公布
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相应【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 第十九》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地址?、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二—)最:高投标限价、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七)【其他应当载明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 ! 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 (二)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批准的》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指标参【照市交易中心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建设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九十天逾期应当】重新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 :。(四)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特殊《情,况最高?投标限?价,未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提出的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要求:;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施工、服》务、:设备、材《料暂估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暂估价使】用范围及发包方式】并不得超过招标【总价的百《分之五
—暂估:价的施工、服务、设!备、材料属于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及,确定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招标人?对于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
!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将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一般不得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特殊情》况必须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的招标】人应当提供》三个以上《具有相近《标准的?设备、材料、技术】由投标人《进行选择《
第《二十四条 施工】、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 :。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要求;!。。
(二)—不得要求总承包资】质附加同一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不同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所有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 ,。 (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 (五)涉—及三个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应?当按照?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将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单独招标】
第二十六条】 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特点补充】制定其他《可以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的情形
】。 第二十》七条 同类工【。程业绩的指》标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同类工程】业绩设置数》量不得超过》一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 (?二)技术经济—指标:不得超过三》项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五;
!(二)除土》。石,方,工程外的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五百万元;
! ,(三)除上》述两项以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一:百万:元
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予以拒绝】。
(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的?;
(二)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
?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 (六?)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予以拒绝
(一!)企:业信:用等级为省、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最低等级【的;
? , (二)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 (四)《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六)依法可以【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全部疑问《进行公开回复—
逾期答疑的】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发布逾期答疑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答《疑的范围应当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全部?疑问
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实质内—容
答疑发出之!前应当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随意终止招】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终止招?标的原因报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终止招《标,公告并将终止招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单项合同价不】超过一千万元的【施工招?标、不超过》二百万元的服务【招标、?设备及材料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诚信优先原则—在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最低价或!者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 :采用简化《程,序招标?的招标人可》以不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评》审、定标按》照,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执行》
: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正,确履行?职责下列行为属【未,正确履行职责
】 (一?)编制的招》标文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
(《二)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一】致;
? (三)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招标公【告;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超出?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或者未按照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
— , (五)监督—小组履?职不到?位或者干预、影【响定标过程和结【果,。;
(》六)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
】 (八)《。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
? ,(九)其他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操纵投标或者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违反!相关规定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 (:三)招?。标人在开标之前违】。反,规定:开启:投标文?件违反规定》将投:标文件?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违反?规定协?助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替代投标【文件;
》 (四)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六)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七)招标人!预先确定中标人;
! (八)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前中标人《已开:始项目实施;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 投 ?标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条》件;
(二)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有效【。期限之内;
— (?三)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者破产的状!态;
《 (四)《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五)向同一建设工程!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施!工投标;
(】六)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同一《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该建设工程!的监理投标》;
(七—)与招标人具—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八!)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投【标;
? (九)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加投标;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 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疑!问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及?答疑作出判》断及:决,定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送!达投标文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开标之《前开启投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 第?三十九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有效内容以》最终的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除外【
第《四十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每:。年度公布本行业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参考!价招标人《。可以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成本参考线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合!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理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澄清后仍不能【合理说明的》视为投标人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诚信信息评价系!统
: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投标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第四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七)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他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十)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变化;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者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开标与评标
—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招标—人不得随意延—期开: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延【期的原因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出延期开标公!告并将延期开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评标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评标的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当!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澄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的权利
— 第四十五—条 : 招:标人应当组》建不:少于两人的》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或者评审、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
— :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或》者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然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市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资—格审:查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应当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四十七条! , 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二十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按照诚信优先的原则!选取不少《于十名投标人参加】评标
第四【十八条? 除采《用简化程《序招标之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委员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分类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两人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内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自—行推荐专家进行评】标或者异地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或者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由招标人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个:人意见应当》明确提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招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澄清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 第五十一—条 ?评审过程中出现【。疑问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等?无效投?标,文件情形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允许投标—人进行答《辩
澄清和答】辩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评标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意见;【
,。 (二)评—标,委,。员会集体意见—;
(》。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在市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单列—的无效投《标文件?。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随意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评标委员会!评审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第五【十四条 《 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招》标失败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采用适?当降低投《标资格条件或—者适当提高最—高投标限价等—方式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的建—。设工程符合投标资】格的合格投》标人或者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仍然不足三名【的招标人《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一)按招标—文,件的定标办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二)直接【发包;
(三】。)重新招标
— 第五《章 定标与中标
】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委员会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责】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及:其上下级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五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当符合招标人关于重!要事项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采用》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最【低价、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直接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三)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竞争性磋》商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三名的!候选中?标人并与候选中【标人就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标准等事宜进】行磋商候《选中标人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和报价后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七条 采—用价:格竞争?方式:定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直接【定,标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定标
】服务:类招标不得采用【最低:价的方式《定标
第—五十八?条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定?标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应当写明投—票理由采用记名【方式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考察、质询或—者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出具考—察、质询、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考《察、质询《、清标报告应当【客,观描述清标情况
】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考察、?质询、清标工—作
: 第六《十条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采用—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确》定候:选投标人《自确定候选投—标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磋商并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招标》人需要延期定标的】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
《第六十一条 — 完:成,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将预中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市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得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及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 第:六,十三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但?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除外
【(一)?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二)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四)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 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在确认放弃中标】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二)【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第六十【五条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第:六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一)招标终止!的;
《 (:二)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
(三》)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的
! 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放!。弃中标的;》
?(二)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三)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 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 按照《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招标《人应当自符合没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交易中?心或者?保函:出具:银行申请没》收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八—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中标后评估、!跟踪等?监督制度预防和【纠,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 第六十九条 】 市交易中心应【。当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材料》和信息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需要公安、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予以:协助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第七?十一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涉及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的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调查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三条 招【标人不按本办法的规!。定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 对: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的处理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
: 第七十《四条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招标管理机构备案】不一:致的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的招标无》效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投标】人行贿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公!正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六条: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自己作出的—行为不能《合理:解释的予以通报【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定标、中标无效
】 由于违法行为被!处,以取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应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产停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禁止进行《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正在?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 本办法涉及的公示!时间除?中标公示外均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
本办法—涉及的名额》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第七十九条— ,。 应急抢险工程的】审查、认定》。、发包、承包—、结:算,、支付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八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文:件,中与本办《。法抵触的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