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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等!的招标   本办法!所称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和材《。料是指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  》 第三?条 : ,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发改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定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制度—依法调查处》。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  市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需要《的场所和《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本市依法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招标?   国家和省对交!易平:台,适用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答疑、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应!当在:市交易平台公开【发布 ?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招,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两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一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者】预算价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服务   其他建】设工程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服务是否进行招标】由建设单位依法自】行决:定   未》达,。。。到,应当招标《限额标准《的建设工《程和非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按?照,政府:采购或者产权交易相!关规定应当进—行采购?。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采,。购   第八条【。。 , 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或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以邀请招标【   国家和—省对:招标方式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第九条  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不适宜招标的; 】。  (二)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主要》技术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三,),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未发生变更且—。在停建?或者缓建《期间履行了项目管】理责任的;  【 ,。(,四)建设单位及【其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下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除—外;:  :。 (:五)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六)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七)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并:。且原:中标人仍《。然具有承包能力的】;   (》八)按照规定—程序经?过两次招标失—败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适用前款所列—情形不进行招标的】应,当报经发改》部门:核准涉?及具体认《定事:。项的发改部门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意见 ?  相关法律—法规对核准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 招标人为适用第九!条,规定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第!十,一条  招》标人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的相》关事项 《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暗示招标人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依:法自行?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  (?二,)编制招标》文件及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以及工程】量清单;   (】三)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   (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 (五)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取?、退还或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七)处理招标投【标相关的争议—;   (八)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招标人依法自—行决定的《事项及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招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已《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者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 ,。 (二)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同》意设计方案的批复;!   (三)应【当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或者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的意见;—   (四)已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   (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使】用本市?统一的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 除标准文本的【实质条款外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可《以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标示和【说明   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各行业】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专门—条款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前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发现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发出前》予以:改正   第十七】条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备案  《 第十八《条  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当在依法指定的媒!体,进行发布还应当在】市交易平台》进,行公布   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相应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 第十九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招标项【目名:称、地址、内容、】规模、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二)最高投》。标限:价、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  (七)其他应】。当载明的重要事项 !  :第二十条  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二)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批准的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等【造价指标《参照市?。交,易,中心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建设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九十!天逾期应当重—新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四)最高!投标限价一般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特殊》情,况最高投标》限价未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提出的《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要求;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施,工、服?。务、设备、》。材料暂估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暂估?价使用范围及—。发包方式并不得超过!招标总价《的百:分之五   暂【估价的?施工、服务》、设备、材》料属于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及—确定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招标人对《于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  —。。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前!将补偿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二十三条 【 招标人一般不【得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特殊情况《必须指?。定特:定的设备《、材料、技术的招标!人应当提供三个以】上,具有相近标》准的:。设备、材料、技术】由投标人进行选择 !。  :第二十四《条  施《工、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设置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工程所需的!最低资质要求—; :  (二)不得要】求总承包资质附【加同一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不同: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的招标人应》当接受所有》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  ? ,(五)涉及》三个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应》当按照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将各?专业:承,包,工程内?容单独招《标   第二—十六条  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行业!特点补充制》定其他?可以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同类【工程业绩的指标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同类工程业绩【设置数量不得超【过一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二【)技术经济指—。标不得超《过三项?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  【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五:; :  (二)除—土石方工程》外,的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招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五百万元; —  (?三):除上述两项以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百分之二且不—得超过?一百万元  — 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予以拒绝 !。  (一)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的; 》  (二)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 :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五)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  (六)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予《以拒绝 《  (一)企业【信用等级为省、【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最低等级的; 】  (二《)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四)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六)依法可以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全!部疑:问进行公《开回复?   逾期答—疑的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发布逾期答疑公告】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答疑的!范围应当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全部《疑问  《 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实质内容  】 ,。答疑:发出之前《应当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随意终止《招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终止招标》的原因报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终止!招标公告并将—终止招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三十三条 】 单项合同价—不,超过一千万元—的施:工招标、不超过二】。百万元的服务招标、!设备及材料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诚信:优先:原则在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最低价或者!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采用】简化:程序招标的招标人可!以不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评《审、定标按照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正确【履行职责下列行为】属,未正确履行职责【   (《。一,)编制的招》。标文件与标准文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   ?(二)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不一致;《   (三)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招标公?告;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超出经财!政部门批准》预,算或者未按照财政】部门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   【。(五)监《督小组履职不到【位或者干预》、影响定《标过程和结》果;   》。(六)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签订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   (八【)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   】(九)其他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形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操纵投标或者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  》 (:二)招标人所属【人,。员,及其近亲《属违反相关规定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  (三)招—标人在开标之前【违反规定开》启投标文件违反规定!将投标文《件情形告《知其他投标人违反】规定:协助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替代:投标文件《;,   (四》。)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约定投标【报价: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六)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七)招标人【。预先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九)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前中?标人已?。。开始项目实施;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 投 标   【第,三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格!条件;?   (二)没有处!于取消投标资格处】罚的有效期限—之内;   (三】)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者破产的》状,态,;   (四)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   (】五)向?同一建设工》程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施工:投标;?。 ,  (六)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同一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该建【设,工程的监理投标;】   (七)与招标!人,具有隶?属关系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八)】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建设工程】的投标;   (九!)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加,投标;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疑问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及答疑作!出判断及《决定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送达投标文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开标之前开》启投标文《件 :  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三十九条】。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有效内容以!最终:的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除外 】  第四《十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每年度公】布本行业《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参考价招标人可以】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成本—参考:线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合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合理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澄清后仍不能合【理说明的视》为投标?人,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诚信!信息评价系统  】 第四十一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投?。标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   第四!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七)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他!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  : (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十)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市场报价《部分呈规律变化【;   (十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或?者其他?成员存在相同人员】;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十三)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开标与评】标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招标人不得随—意延期开《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开标的招标—人应:当书面说明延期的原!因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发【出延期开标》公告并将延期开标的!安排通?知所有投标人  】。 第四?。十四条 《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评标  【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评标的【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当—。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澄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的—权利  《。 第四十五》条 : 招:标,人应当?组建不少《于两人的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资,格审:查或者评审、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的讨论!。  : ,特殊情况导致开标、!。评标或者《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然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监!督小组应当》及时:报告市建《设主管部门 —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保证金等《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资,格,审查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应《当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四十七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二十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按照诚信优》先的原则选取不少】。于十名投标》人参加评标》。   第《四十八?条  除采用简化】程序招标之外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委员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分类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两》人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内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自行推—荐专家进行评标【或者异?地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或》者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由招标人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个人《意见应当明》确提: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  :。。招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澄《清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 ,。第五十一条  评】审过程中《出现疑问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 投标人的澄清是】否,有效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等无》效投:标文:件情形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允许投】标人进行答辩 【  澄清和答辩【应当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意见:;   (二)评标!委,员,会集体?意见;   (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在市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单列的无《效投标文件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随意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评【标委员会评审或者简!化程序确《定,的规则认定》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名的招—标,失败   》第五十四条  【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招,标失败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采用适!当降低投标》资格条件或》者适当提高最高投标!限价等方式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的建设【工程符合《投标资格的》合格:投标人?或者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仍然不足三名的!招标人将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 (一)《按,招标文件《的定标办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二—)直:接发包;《   (三)—重新招标   第五!章 定标与》中标   第—。五十五?条 : 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定标委员会—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监【。督,。责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业主或者使》。用单位及其上下级】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五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当符合招《标人关?于重要事项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采,。用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最—。低价、合理低价等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直:接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 , (三)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竞!争性磋商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三名!的,候选中标人并—与候选中标人就【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标准等事宜进!行磋商候选》中标人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和《报价后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方式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七!条  ?采用价?格竞争方式定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直接定】标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定《标   服务类招】标不得采用最低价】的方式定标   】第五十八条 —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定标?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应】当写明投票理由采用!记名方式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考察、质询】或者: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出【具考察、质询、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考察、质询、清】标,报告应当《客观:描述清标情况  】 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考察、质—询、清标工》作   第六十【条  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采用竞争性》磋商法?定标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进入市《。交易中心确定候【选投标人自确定候选!投标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磋商并?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招标】人需要延期定标的应!当通过?市,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   ?第六十?一,条  完成定标后招!标人应?当将预中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六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市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得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及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  第六十三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但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除外 【  (一)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   【(二)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 :  (四)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五【)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  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在确》认放弃中标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二!)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第六》。十五条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招标终止《的;   》(二)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 》  (三《)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的 :  第六十七—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放弃中标的; 】  (二)》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三)】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  : 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   按!照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招标【人应当自符》合没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交】易中心或者保函出具!银行申请没收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六十八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中标《后评估、跟踪等监】督制度预防和纠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 第六十九条 【 市交易中心应当】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材料和信息【协助:市建设?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   ?第七十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需要公】安、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予以【协助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 第七十一》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举报【投诉和违法行为过】程中涉及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的可以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调查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三?。条  ?招,标人不按《本办:。法的规定组建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对招标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定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的处理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且】未作出标《示和说明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与《在市招标管理机【构备案不一致的更改!招标公告或者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未重】新备:案并发布的》招标无效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 投标人行贿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公正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六条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自己作出!。的行为不《能合理解释的予以】通报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定标、中标无效】   由于违法【行为被处《以取消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应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产》停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禁止进行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正在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 本办法涉及的公示!时间除中标公示外均!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   本办【法涉及?的名:额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第七十九条  】应急抢险工程—的审查?。、认定、发包、承包!、结算、支付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第—八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同时废止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文件中与!本办法抵触》的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