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系统调试
7.3.1 本条规定了系统调试需要包括的项目和连续试运行的天数,以使工程能达到预期效果。
7.3.2 本条规定了太阳能热水工程系统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的执行顺序,应首先进行设备单机和部件的调试和试运转,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系统联动调试。
7.3.3 本条规定了设备单机、部件调试应包括的内容,以便为系统联动调试做好准备。
7.3.4 为使工程达到预期效果,本条规定了系统联动调试应包括的内容。
7.3.5 设计工况是指: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上的日总辐照量等于集热器安装倾角平面上的年平均日辐照量(偏差范围可为±10%)时,太阳能集热系统的流量以及供热水系统的流量和供水温度等于设计值时的系统工作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