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364-2018 建标库

4.2  建筑设计

4.2.1  应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组成部件在建筑中的位置,并应满足所在部位的防水、排水和系统检修的要求。

4.2.2  建筑的体形和空间组合应避免安装太阳能集热器部位受建筑自身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树木的遮挡,并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有不少于4h日照时数的要求。

4.2.3  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设施。

4.2.4  当直接以太阳能集热器构成建筑围护结构时,集热器应与建筑牢固连接,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应满足所在部位的结构安全和建筑防护功能要求。

4.2.5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平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屋面固定牢固,当使用地脚螺栓连接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防水和密封处理;

    2  当在屋面防水层上放置集热器时,屋面防水层应上翻至基座上部,并应在基座下部增设附加防水层;

    3  集热器周围屋面、检修通道、屋面出入口和集热器之间的人行通道上部应铺设保护层;

    4  当集热器设置在屋面构架或屋面飘板上时,构架和飘板下的净空高度应满足系统检修和使用功能要求。

4.2.6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坡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的坡度宜结合集热器接收阳光的最佳倾角确定,即当地纬度±10°;

    2  集热器宜采用顺坡镶嵌或顺坡架空设置;

    3  集热器支架应与埋设在屋面板上预埋件固定牢固,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4  集热器与屋面结合处雨水排放应通畅;

    5  顺坡镶嵌的集热器与周围屋面连接部位应做好防水构造处理;

    6  集热器顺坡镶嵌在屋面上,不得降低屋面整体的保温、隔热、防水等性能;

    7  顺坡架空在坡屋面上的集热器与屋面间空隙不宜大于100mm。

4.2.7  在阳台设置太阳能集热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阳台栏板上的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

    2  当集热器构成阳台栏板时,应满足阳台栏板的刚度、强度及防护功能要求。

4.2.8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墙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纬度地区设置在墙面的集热器宜有适当倾角;

    2  设置集热器的墙面除应承受集热器荷载外,还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避免安装部位可能造成的墙面变形、裂缝等;

    3  集热器支架应与墙面上的预埋件应连接牢固,必要时在预埋件处增设混凝土构造柱;

    4  当集热器与贮热水箱相连的管线穿墙面时,应在墙面预埋防水套管,并应对其与墙面相接处进行防水密封处理,防水套管应在墙面施工时埋设完毕,穿墙管线不宜设在结构柱处;

    5  集热器镶嵌在墙面时,墙面装饰材料的色彩、分格宜与集热器协调一致。

4.2.9  贮热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贮热水箱宜靠近用水部位;

    2  贮热水箱宜设置在室内;

    3  贮热水箱设置在阳台时,不应影响建筑外观;

    4  设置贮热水箱的位置应采取相应的排水、防水措施;

    5  贮热水箱上方及周围应留有安装、检修空间,净空不宜小于700mm。

4.2.10  集热器与贮热水箱相连的管线穿屋面、墙面、阳台或其他建筑部位时,应在相应部位预埋防水套管,并应对接触处进行防水密封处理。防水套管应在屋面防水层施工前埋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