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建筑设计应适应使用者的生活规律,结合日照和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
3.0.2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并应充分考虑使用、施工安装和维护等要求。
3.0.3 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类型、使用功能、安装条件、使用者要求、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太阳能资源等因素综合确定。
3.0.4 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要求。
3.0.5 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3.0.6 建筑的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承受太阳能热水系统传递的荷载和作用。
3.0.7 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撑结构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运行状态的最大荷载和作用。
3.0.8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3.0.9 安装在屋面、阳台、墙面的集热器与建筑主体结构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入,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通过试验确定承载力。
3.0.10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配置辅助能源加热设备,且辅助能源加热设备应结合运行控制方式配置。
3.0.11 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应规则有序、排列整齐。太阳能热水系统配备的输水管和电气管线应安全、隐蔽、集中布置,并应与建筑物其他管线统筹安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便于安装维护。
3.0.12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装计量装置。
3.0.13 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的主体结构,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0.14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进行系统节能、环保效益预评估,并宜在系统运行后,进行能耗的定期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