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市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不包》括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投资的项目
!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概《算执:行,情况工程验收—执行和整改情—况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情况以及【项目试运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的《全面检查验收
!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验收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消防】。。、环保、《。特种设备等有关工程!专项验?收
: 本暂行》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总概算或!者资金申请报告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
!本暂行办法》所称建设《单,位包括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统一建【设管理单位》、项目?自建单位、代—理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单?位等
《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验收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市!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有关工程验收!。及备案工作》并按照年度项目【验收计划安排配【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验?收
市规划国土!。、人居环境》、消:防、:档案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有关专?项,验收工作并》。按照年度项目验收】计划安?排配: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验收
第五条 !。 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具】备,工程验收《条件的市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验收或督促【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验收和备【案,工作
第六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 (一)》。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
(【二)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意见;
【。(五)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有关工《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
第七条! 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核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验收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 项目验》收前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以?及规划、档案等其】他专项验收工作【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与项目验收!一并进行
第八!条, :项,目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已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情况等;
】 (二)工—程验:收,情况报?告,。(包括对《各参建单位的评【价情:况);
(【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验收情况报告—。或备案回《执;
(四)】环保、消防》、规划、安全、卫生!、,水土保持《、节排水、节能(】民用建筑)等专项验!收情况报告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移交凭】据;
》(五)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编制】的工程竣工》图及编?制说明;
— (七?)试运营或投—入使用情况报告【;
? (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申报材料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电!子文档或扫描—件的形式提》交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概算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项目应成立【项目验收委员—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委员会一般由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人》居环境、消防、档】案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以及接管!等单位参《加项目验收工作
! 概算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不含2—亿元)?的,项目由项目验—收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或委!托相应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项目》。。验收受委托单位【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 , 第十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对照批复文件检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施情?况,以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 (二《。),检查:工程验收执》行和整?改情况包括工程【质量、?。环保、消防、安全、!卫生、规划、档案】等专项验收的执行和!整,改情况?;,
(三)评价】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和项目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情况;
!(四:)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项目验收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工作!。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项目验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 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各项建设《内,容按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及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手续完【备试运营情况良好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项目通》过验收?。的批复文件作为【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依据—;委托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项目验收《的由:受委托单位出具项目!。通过验收的批复文件!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 :第十三条 项【目未通过项目验【。收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未通过验收的理由!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全部完成后方!可重新申请项—目验收
第十四!条 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建设单》位所需?经费列入项》目总概算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 , 第十五条 【建立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稽察工?作制度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情《况和竣工验》收整改情况开展稽】察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报《请市: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违反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规!定完成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卫生、档案、—水土保持、节排水】、节能等专项验【收工作的;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报送工?程结算?报告、竣工决算报】告的;
—(,三)未经工程验收】及备案或工程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或!投入试运营的;
】 :(四)?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项目【。验收的;
— (五)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 ,。 (: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或改变资金用途的;!
(七)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第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受委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验收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十八条 —市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工作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201【5年3月1日—。前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等手续;《尚未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 》利用市政府统筹【。融资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验收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