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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市】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不包括《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投资的《项目: ,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概算执【行情况工程验收【执行和整《改情况?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情况以及项!。目试运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的全面检查验收!   本《暂行办法所称工【程,验收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消防、】环保、特种设备等】有关工程专》项验收   本暂】行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总?概算或者资金申【请报告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 ,  本?暂,行办法所称建设单】。位包括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统一建设管!理单位、项》目自建单位》、代理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单:位等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年度验收》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市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有关工程验》收及备案工作并【按照年?度,项目验收计划安【排,配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验【收,   市规划国土、!人,居,。环境:、消防、档案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市政府投资项目!开展有关专项验【。收工作并按照—年度项目验》收计划安排》配合市发展改革【。。部门开展项目验【收 :  第五条  【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具:备工程验收条件的市!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验,收或:督促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验收和备】案工作   第六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  (一《)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 》  (二《)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意见; 】  (?五)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有关工—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  — 第七条  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核: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验收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  项目验》收前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以及规?划、档案等其他【专项验收工作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与项目】验收一并进行  】 ,第八条  项目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 , (一)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已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情况等;《   (二)工程】验收情况报告(包】括对:各参建单位的评价】情况);《   ?(,。。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验收情况报告或】备案回执;   】(四)环保、消防、!规划:、安全、卫生、水】土保:持、:节排水、《节,能(:。民用建筑)等专项】验收情况报告及【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移,交凭据; 》  (五《)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六,),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编,制的工程竣工图及编!制说明;   (七!)试运营或投入使用!情况报告《;   (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上述申报材料】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可以电子文档或】扫描件的形式提交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  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 概算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项!目应成立《项,目验:收委员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委员会一般由!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人【居环境、消防、档】案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以—及,接管等单位参—加项目验收》。工,作,   概《算,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不【。含,2亿元)《的项目?由项目验收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或委?托,相应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项目验》收受委?托单位应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十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 , (一?)对照批复文件检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施》情况:以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二)检查工》程验收执《行,和整改情况包括工】程质量、环保、消】防,、安:全,、卫生、规划—、档案?等,。专,项验:收,的执行和整改—。情况;  》 (三)评》价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和项—目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情,况;   (四)】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 ,第十一条 》 市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根据项目验收】工作需要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工作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项目验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各:项建设内容按—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及各项专项验收工】作,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手】续完备试运营情况良!好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出—具项目?通过验收的》批复文件作为—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依据;委托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项目验收】。的由:受,委托单位出具项目通!过验收的《批复文件并》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项目未】通过项目验收的【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未通过验收的理由】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全《部,完成后方可重—新,申请项目验收 【  第十四》条  ?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建设单!位所需经费列—入项目总概算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第十五!条  ?建立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稽【察工作制度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情况和】。竣工验收整改情况】开展:稽察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 ,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报请《市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项目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违:反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规》定完成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卫】生、档?案、水土保持、节】排水、节能等专【项验收工作的;【 ,。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列入【市预选中介机构库】的,社,会,中介机构报送工程结!算报告、竣工决算】报告:的;   (三)未!经,工程验收及备—案,或工程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或投入《试运营的;》   (四)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项目验收的;  ! (:五)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或改变资金用!途的;   (【七)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 第十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受委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验收?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十八条  市!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工作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九条 — 2015》年3月1日前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等手?续;尚未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利用市政《。府统筹融资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验收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