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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工程!质量水?平落实“深圳质量”!。“深圳?。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等】   ?(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 ,(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太阳能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等   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评:标、定标《公开制度《评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报告、定标情况应】。当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以—。。下,简称交易《。网):公开:   第四条— 市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制定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  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第五条 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   】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企业应《当在市建《设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领取电—子投:标数:字证书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 第六条《 对于本市》建设工程获得—国家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项的承包单位可以给!。予工程?奖励或?者其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二章《 招标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或者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建设【工,程未达到应当—招标的限额标准【但依法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根《据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采购交《易中心应当》定,。期统计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数据报—送市财政部门  】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中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可以邀请招标 】  第九条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三)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 , (四)招标人有】控股的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或者!招标人被《该,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控股且?该企业的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工程(工!程造:价不超过原合同【。造价的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可以由《原承包人继续实施的!   (六)—。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或者?与在建工程密不【可分需要《由原中标人同步【施工的   —(七)依法确定【的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主办【方为非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其所承—接的项?目需要另行确定【工,程实施企业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上述规定肢解工!程发包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简化招标措施】   (一》),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主要适用于采—用通用?技术的简单》施工招?标   《(,二,),直接抽签《定标主要适用—于单项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发!包、200万元以】下的:服务:招,标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合,同价格或者结算原则!在合格?。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人   (】三)批量招》标主要?。。适,用于需求明确的【。同类零星项》目采用捆绑、打包等!批量招标方》式一次集中招—标确定1名或者多名!中标人   (四)!预,选招标?主要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修缮工!程以及经《常发生?的货:物、服务《招标一次集中招标】确定不少于2家【且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预选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从预选企业中—。确定:后续具?体项目的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五)其】他法定的简化程【。。序、缩?短招标时限的变通】措施   第三章】 招 标  — 第:十一条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进行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招】标师:职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者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含工《程量清单)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招标过程【中的主要《文件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第十二条 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的【项目如满足招标的】相关技?术,条件招标人可以先】。行招标但必须向【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提交书面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招标完成后未完成!其,他必要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展后续活动 【  第十三条— 提倡大标段—或者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自身项《目管理能力结—合承包企业的经济】、技术和管理实【力合理划分》标段明?确总承包范》围,   可《采用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总承【包等模?式确定总《承包人或者》项目主办方  【 鼓励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 ,。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及招标!需求参照交易网公】布的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有,关专业工程没—有范本的参照国家】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 《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标示和说明  !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单列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交,。易网按照下列—规定时限持续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  《 (一)采》用投标报名方式【招,标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报名: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二)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不得少于1】0日:   (《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方:案设计招标的不得】少于3?0,日   (》五)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不得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等实质性条款—确需改变《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同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登《。记备案并《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六条 投标人可!以在:交易:网,。不署名提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招》标人应当在交—易网及时答复   !。(,一)采?。用投标报名》。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2】。日前发出;采—用资格预审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5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3《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投标报名《或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二】)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发出—;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根!据招标控制价确定最!高报价限价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不具备编制招—标控制价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造价指【标、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报价限价   】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最高报价限价【即为合同《价参照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平均下浮!。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向潜在投标人作出】承诺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  第十九条 【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最迟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在交易网公布【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立【即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 , 第二十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公布招标控制【。价内容   —(一)直接》抽,签,发包的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费(含!其他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者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税金、规—费以及相关说—明,等  ? (二?)其他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   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供》不少于3个品—牌进行选择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选用的《品牌、厂家或—者质量等级   】。第二:十二: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但!暂,估部分的工程—估价累计不》得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  第四章 投【标,条件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施工【、监理招标》。以及: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方?案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资格预审货【物、服务项目招标可!以采取投《标报名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招标人可以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同类工程经验】(业绩?)作为投《标资格条件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货物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 第二十六条 【。含安装工程的货物招!标招标人应当设定】承接安装《工程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投标   !(,一)联合《体投标   (二)!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   (】三,)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般不得高—于该工程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可以提高一个!资质等级  — (二)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三)】总承包?招标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具?备总承包《资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   第二十八【。。条 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与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九:。条 除下列》情形外施工招标不】得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一)—建筑高度200【米以上、单跨跨【度48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二)高度1【50米?以上:的构筑?。物,   (三》)深度或者高度【15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   《(四)轨《道交通主体工程  !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六)大型《桥梁、港口》、水库、《设计标准百年一遇】水务工?程、泵站、地—。下建筑、《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中长距离—隧道、电站及电【厂(含核电、—火电:、水电等)等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七)!医院及实验检验【室中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  (八)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建!设和管理的》。。房屋建筑工程 【。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设置数量》仅限1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二:。),指标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的?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其中】。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的50%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的!相应指标   招标!人需要?超出本规定》设置其他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一)】采用资格预》审或者投标报名确】定的正式投标人数量!少于5名的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 (二)采》用资格后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  :。(三)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拟定中标人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  】。 确因工程实—际需要无法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通过专家论【证   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时间可以缩短但不!得少于原规定发布】时间的50%招标】公告:重新发布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的招标人可以进!行后续招标程序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但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合格投标人报!。送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相关信息】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 (:。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  (一)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二)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三)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开标并作好记】录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20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票决法、集体议】事法、价格法、【抽,签法等方法淘—汰,部分投标人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应当为15至【20名具体淘汰办】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评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交易网—公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但】来自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人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因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专家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评【标   第三十【八条 组《建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电子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 】 , ,(二)采用纸质【方式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和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均为《5人以上《单数  《 招标人可以各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  第三十九—条 货物、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可以委派一!名代表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评标一般【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的【基础上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逐轮淘《汰表决?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数量不超—过3名   第四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单!列的:。无效标或者废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作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标或者废》标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所有《投标文件前应—当向招标人核实【有关情况听取招【。。标人意见 》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  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拟定!中标人数量》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重新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对合格投】标人的评《审意见?。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   第》四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合格投标人或!者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含合格投标人名】单)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 ,。 第六章 》定标与中《标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三)《票决抽签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进入《票决程序的投—标,人中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3名投标人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  第四十五—条 货物招标可【以进行二次》竞价参与二次竞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 !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确定的定!标方法、定标—规则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人可以在》招件文件中列举【。多种定标方法在【定标会?。上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定标方法  【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或者集《体,议事法确定正式投】标人或者《定标的?。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确有?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确定成—员;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其母?。公司、子公司人【员中确定成员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2倍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也可以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文件或者方案!进行清标《作商务?、技术的汇总分析并!出具: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   ?清,标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第四十九条 采用价!格竞争?。法定标的中标结果在!。评标完成后即在【交易网公《示   采用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票决》抽签定?标法: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定标方】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30?日内确定中》标,人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交!易网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第五!十条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 , 第五?十二条 定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并签署定标结果后!招标人?应当即时将中标结】果和: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招标人?在,定标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并在交易网公!开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   第《。五十三条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的项目票《。决进入抽签环节的其!他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应【当票:决补足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四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履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义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所更换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职工其从业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承诺条件  【 (:一)因?重病或者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导?致2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二:)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六)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七)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且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标的   —(八)死亡的—。 ,  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原因》被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自备《案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市》其他项目投标  】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者结束后对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开!展履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市建设部门   !中标人不《能,兑现项目管理班【子、注册执业人【员、机?械设备等投标承诺】事项招标人可以【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中!标人:2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设、交通部【门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止或者责令整改!必要时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   》(一)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招》标投标程序》。、规则的   (】三)严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七条 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过程中建设、!交通部门《除自行?调查取证外》也可以向《财政、?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调?取其掌握的》相关证据《并作为查处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异议】和投诉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的投诉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投诉涉及违【法行为的由建设、】。交通部门组》织依法查处》;涉及公《职人员违纪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设、交通部门对投诉!的处理决《定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可】以暂停招标投标【程序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印相关文件、—资,料调查相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  处理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  第五十九条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一)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 , , (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评审》   (三)组【织召开听证》。会   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第六十条 》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相关—从业企业、人—员,开展考核、评—估及:信用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十【一条 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制度建设!、交通部《门可以组织对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相:关,制度  《 第六十二条— 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招标人《规避招标、违反规定!进行:招标等违法行为建设!、交通等《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对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   本《规定所?称控股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占,5,0,%以上?的情形所《称占主导地位—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为所有—股东中?份额或?者比例最《。大的情形 》  本规定涉及【。名额和日期》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