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工!程质量水平落—实“深圳质》量”“深圳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等
(!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太,阳能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等
—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标投标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评标、—定标公开制度评【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报告、》定标情?况应当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以下简?称交易网)》。公开
? 第四条 市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制定!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 第五条 —。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
》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企业应当在市【建设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领取电子投标—数字证书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 对于本市—。建设工程获得国【。家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项的承包单》位可以给予工程奖励!或者其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二章 招标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或者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 建设工程未达到!应当招标的限额标准!但依法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根据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采购交】易中心应当定期【统计: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数据报送市财【政,部,门
?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
—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中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可?以邀:请招标
》。 第九条《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四:)招标人有》控股的?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或者招标人被—该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控股且该企业的】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工程(工【程造价不《超过原合同造价的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可以《由原承包人继—续实施的
【(六)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或者与在建工程】密不可分需要由原】中标人同步施工的
! (七)依法【确定的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主办【方为非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其所承接的项【目需要另《行确定?工程实施企业的
】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 招标人》为适用上述规定肢解!工,程发包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简化!招标措施
(一!)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主要适用于—采用通用技术的【简单施工《。招标
《 (:二,)直接抽签定标【。主要适用于单项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发包、2》00万元以下的服务!招标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合同价格【或者结算原》则在:合格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人
》 :(三)批量招标【主要:适用于需求明确的同!类零星项目采用捆绑!、打包等批量招标方!式一次集《中招标确《。定1名?或者多名《中标:人
: (?四)预选《。招标主要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修,缮工程以及经常发】生的货物、服务招标!一次集中招标—确定不少于2家且】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预选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从预选企业—。中确定后续》具体项目的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 (五)》其他法?定的:简化:程序、缩短招—标时限的变通措施】
第三章 招 !标
第十—一条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进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招标师《职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者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含》工程量清单)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招》标过程中的》主,。要文件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第十二条 !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的》项目如满足招—标的相关技术条件】招标人可《以先行招标但—必,须向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提交书】面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招【标完成后未完成其】他必要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展《后续活动
【第十三条 提—倡大标段或者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自身》项目管理能力结合】承包企业的经—。济、技术和管—理,实力合理划分标【段明确总《承包范围
— 可采用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总承包等模【式确定?总承包人或者项目主!。办方
鼓励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及招标需求参—照交易?网公布?的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有关专业工程没】。有范本?的参照国家》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标示和说明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单列
【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交易《网按照下列规—定时:限持续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
(一—),。采用投标《报名方式招标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报名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不:得少于10日
】 (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方,案设计?。招,标的不得少于30日!。
(五)—。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不得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等实质性【条款确需改变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同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登记备【案,。并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六条【 投标人可以—在交:易网不署名提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招【标人应当在交易网】及时答复
— (一)采用投标】报名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2日前发】出;采?用资:格预审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5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3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投【标,报名或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二)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发,出;: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根据招标控制价】确,定最高报价限价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不具备编制招!标,控制价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造价指标—、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报,价限:。价
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最高报价限价即【为,合同价参《照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平均下浮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向潜在投标人作【出承诺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第十九条 》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最迟《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在交易网》公,布
:。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立《即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 第二十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公布招标控制价内!容
?。 (一)直接—抽签发包的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费(含其》他,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者【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税》。金,、规费以及》相关说明等
(!二)其他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
— 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供不少于》3个品牌进》行选择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选用的品牌、厂!家或者质《。量等级?
第《二,十二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但暂估部分】的工程估价累计不】得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第四章— 投:标条件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 施工、监理【招标以及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方案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资格?预审货物、服务【。项目招?标,可以采取投标—报名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人【可以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同》类工:程经验(《业绩)作《为投标资格条件【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 》货物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 第二十六条 】含,安装工程的货物招标!招标人应当设定【承接:安装:工,程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投标
(—一)联?。合体投标
(】二,)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
!(三:)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一般不《。得高:于该工程《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可以提高《。一个资?质等级?
(二》)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三)总承包!招标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具备总《承包资?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
【 第二十八条 】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与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 第二十九条 】除下列情形外—施工招标不得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 (一)》建筑:高,度2:。。00米以上、单跨跨!度48?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高度150】米以上的构筑物
! (三)深度或者】高度15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
(四)!轨道交通主体工【。程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六)大型桥梁、港】口、:水库、设计标准【百年一遇水务—工程:、泵站、《地下建筑《、,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中长距》离隧道、电站及电厂!(含核电《、火电、《水电等)《等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 (七)医院及实】验检验室中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 (:八,)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建!设和管理《的房:屋,建筑工程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设置数量仅限!1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 (二)》指标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的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其《中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的50%《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的相应指标
— :招,标人:需要:超出本规定设置其】他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 (:一)采用资格预审或!者投标报名确定【的,正式投标《人,数,量少于5名的—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二)采用资—格后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三—。)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拟定中标人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
—确因工程实际需要】无法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通过专家论证
【 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时间可以缩短但!不得少?于原规?定发:布时间的50—%,招标公告重新—发布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的招标!人可:以进:行后:续招:。标程序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但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合格投?标,人报送?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相《关信息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 (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招标《人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 , (一)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 (二)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三)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开标》并作:好记录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20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票决法、集体议!事法、?。价,格法、抽签法等【方法淘汰部分投标人!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应当为!15至20名具体】淘汰办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 第三?十七条 需》要评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交:易网公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但来自—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人
》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因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专家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评】标,
第三十八【条 组建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电子—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
(二)采【用纸质方式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和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均为5人】以上单数《
, 招标《人可以各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九条 货物、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可以委派一名【代表
《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评标一—般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的基础上【。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逐轮!。淘,汰,表决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数量不超过3!名
: :第四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单列的无效标或者废!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作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标或者废标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 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所有投—标文件前应当向【。招标人核《实,有关情况听取招标人!。意,见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 :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拟定中标人》数量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重新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对合格投标】人的:评审意?见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
》 第?。四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合格投标人或者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
》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含合格投标人名!单,)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第六章 定标!与中标
》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 ,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确定中标人》
, , ,(三)票决抽签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进入票决程】序的投标人中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3名投标人!。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四十【五条 货物招—标可以进行》二次竞价参》与二次竞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名
! :。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
】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确定的定标方【法、定标规则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人》可,以在招?件,。文件中列《举,多,种定:标方法在定标会【上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定:标方法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或者集】体议事法确定正【式投:标人:或者定?标的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确有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确定成员;】。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其母】公,司、子公司》人员中确定成员
!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2倍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也可?以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文件或者方案进行】清标作商务》、技术的汇》总分析并出》具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
? 清?标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第,四十:。九条: 采用价格竞—争法:定标的中标结果在】评标完?成后:即在交易网公示【
采用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票《决抽签?定标法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定标》方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30日】内确定中标人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交,易网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 第五十条—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 第五十一条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第五十!。二条 定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并签【署定标结果后—招,标人应当即时将【中,标结果和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 :招标人在定标—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并—在交易网公开—。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
! 第五十三条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的项目票决进!入抽签环节的其他】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应当票决补足
!。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第五十四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履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义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所更换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职工其从《业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承诺条件【。
(一)因【。。重病或者《。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导致2】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 (:二)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六)【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 (七)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且,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标的
! (八)《死,亡的
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原因被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自备案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市其他项目投标】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者结束后对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开展履《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市建设部门
! 中?标人不?能兑现项目管—理班子、《注册执业人员、机】械设备等投》标承诺事项招—标人可以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中标人2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第?五十六条 建—设、交通部门—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止》或者责?令整改必要时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
! (一)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招标投标程序、规!则,的
(》三)严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七条 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过程:中建:设,、交通部门》除自行调查取—证外也可《以,向财政?、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调取其掌握的相!关证据并作》为查处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异议和投—诉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的投诉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投诉涉及违法行为!的由建设、交通【部门组织依法查处;!涉及公职《人员违纪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设、交通】部门对投诉的—处理决定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可以【暂,停招标投标程序
!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印相》关,文件、资料调查【相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 处理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九条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
(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评【审
(三)【组织召开听证会
!。 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 第六十《条 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相关从业企业、人!员开展考核、评估及!信,用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 第六十一》。条 :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制度?建设、?交通部门可以组织对!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相关制—度
第六十【二条 ?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对于招标人—规避招标、违反规定!进行招标等》违法行为建》设、交通等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对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
, 本规定所称控股!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占,50%以上》的情形所称占主导】地位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为》所有股东中份额【或者比例最大的情形!
?本规:定涉及名额和日期】。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