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工程质量水平落【。。实“深圳质量—。”“深圳《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
《 ,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等!。
, (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太—阳能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等
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评标、定标公开!制度评?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报—告、定标情》况应当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以下简!称交易网)公开【
第《四条 市《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制!定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 第五条 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
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企业:应当在市建》设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领取电子投标数字证!书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 !对于本?市建:设工:。程获得国家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项的承包单位可以】给,予工程奖励或者其】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二章 招标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或者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建设工?程未达到应当—。招标的限《额标准但依法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根【据,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采购交易中心应当】定期统计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数据报送市!财政部门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
】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中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可以邀请招标
【 第?九条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三)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 :(四)招标人—有控股的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或?者招标人《被该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控《股且该企《业的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
,。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工程(工程造价不!超过原合同造—价的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可以!由原承包《人继续实施的
【 , (六?。)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或者与在建!工程密不可》分需要由原中标人】同步施工的
— (七)》依法确定的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主!办,方为非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其所承接的项【目需要另行》确定工程实施—企业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上述规定肢解!工程发包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简—化招标?措施
(一【),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主要适用于采用】通用技术的简单施】。工招标
》 (二)直接抽签】定标主要适用于单项!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发包、》200万元以下的】服务招标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合同!价格或者结算原则】在合:格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人
》 (三)批—量招标主要适用【于需求明确的同【类零星项目采用【。捆绑、打《包等批量《。招标方?。式,一次集中招标确定】1,名或者多名中—标,人
(四)预】选招标主要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修】缮工:程以及经常发—生的:货物、服务招标一次!集中招标确》定不:少于:2家且?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预选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从,预选企业中》确定后?续,具体项目的》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 (五)》。其他法定的简化【程序、缩短招—标时限?的变通措《施
第三章【 招 标《
, 第?十,。一条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进行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招:。标师职?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者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含工程量!清,单,)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招标过程中!的主要文件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第十二条 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的?。项目如满足招标的】相关技术条件招标】人可以?先行招标但必须【向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提交《书面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招标完成后【。未完:成其他必要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展后续》活,动
第》十三条 《提倡大标段或—。者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自身项目管理能力!结合承包企业的经】济、:技术和管理实—力合理划分》标段明确总》承包范围《
可采》用,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总承包等模式【确定总?承包人或者项目【。主办方
鼓励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及招?标需求参照交—易网公?布的: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有关专业工程【没有范本的》参照国家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
,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标示和《说明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单列!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交易网按照下】列规定?时限:持续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
】。(一)?采用投?标报名方式招标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报!名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二)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不得少于10【日
: (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方》案设计招《标的不?得少于30日
!(,五)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不得】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等实质性条》款,确需改变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同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登,记,备案并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六条 ?投标人可以》在交:易网不署名提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招标人应当》在交易网及时—答复
(一【。)采用?投标报?名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2日前发出—。;采用资格预审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5【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3!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投标报名或!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二,)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发出;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根据招标控制!价确定?最高报价限价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不具备编制】招标控制价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造【价指:。。标、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报,。价限价
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最高【。。报价限价即》为合同价参照—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平—均下浮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向潜在投《标人作出承诺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 第十《九条 ?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最【迟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在?交,易网公布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立即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 第二十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公布招?标,控制价内《容
(》一)直?接抽签?发包的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费(【含,其他: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者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税金、规《费,以及相关说明等
】 (二)其他【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
】 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供不少于3个【品牌进行选择—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选》。用的品牌《、厂家?或者质量等》级
第》二十二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但暂估部分的】工程估价累计不得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第!四章 投标条—件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 , 施工、监理招标以!及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方案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资格预审货物、】服务项目招》标,可以采取投标—报名: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招标?人可:以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第二十四条—。 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同类工程经验—(业绩)作为投标】资格条件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货物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第二十六条】 含安装工程的货】物招标?招标人应当设定承】接安装工程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投标
(一)】联合:体,投,标
(二)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
? (三)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般不得》高,于该工程《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可以提高一个】资质等级《
, :(二:)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三)总承包招标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具备总承包资!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四,)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
】第二十八条 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与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九条 除下列】。情形外施工招标不】得,。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一):建筑高度20—0米以?上、单跨跨度48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高度150米【以上的构筑》物
(三)深度!或者高?度15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
《 (四)轨道交】。通主体工程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六)】大型桥梁、》港口、?水库、设计》标,准百年一遇水务工】程、泵站、地下【。建筑:、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中长距离《隧道、电站及电厂】(含核电、火电、水!电等)?等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七)—医院及实验检—验室中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八):。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建设和管理的【房屋建筑《工程
?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设置数】量仅限1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 (二)指标—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的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其中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的50【%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的相应指标
招!标人需要超出—本规定设置》其他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一)采用》资,格预审或者投标报】名确定的正式投标】人数量少于》5名的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 :(二)采用资格后】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三)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拟:定中标?人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
确因!工程实际需要无法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通过专家】论证
? 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时间可【以缩短但《不得少于原规定发布!时间的5《0%招标公告重【新发布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的招标人可以进行!后续:招标程序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但:。。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合格投标》人报送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相关信息!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 (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招标人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
: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一):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二)—。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三】)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开标并《作好记录《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 第三十六—条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20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票?决法、集体议事【法,、价格法、》抽签法等方法—。淘汰部分《。投标人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应当为】。15至20名具体】淘汰办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评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交易网公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但】来自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人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因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专家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评标
第三十!八条 组《建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电子: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
(二)采用!纸,质方式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和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均为【5人以上单》数
? 招:。标人可?以各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九条】 货物、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可以委派《一名:代表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评标一般》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的,基础上?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逐轮淘【汰表决?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数量不超过3】名
第四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单列!的无效标或者废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作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标或者废标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所有投标【。文件前应当向招标】人核实有关情况听取!招标人意见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拟:定,中标人数量》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重新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对合格投标人【的评审意见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
第四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合格:投标人或者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含》合格投标人名单【),。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第六【章 定标与中标【。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 (二)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确定中标人
! ,(三)票决抽—。签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进入—票决程序的投标人中!。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3名》投标人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四十五条 货物招标!可以进行二次—竞价参与二次竞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
?。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确定的定标方【法、定标规》则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人可以!在招:。件文:件中列举多种定标】方法在定《标会:上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定标方法
【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或者集体议事!法确定正式》投标:人或者定标的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确有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确定成员;》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其母公司】、,子公司人员》中确定成员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2—倍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也可以—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文件或《者,。方案进行《清标作?商务、?技术:的汇总分析并出具】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
【 清标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第—四,十九条 《采用:价格竞争法定标【的中标结《果在评标完成后即在!交易网公示》
采用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票决?抽签定标《法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定?标方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30【日内确?定中标人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交!易网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第五十!条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 , 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第五十二】条 定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并签署定标结果!后招标?人应当?即时将?中标结果和》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招标【人在定?标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并在交易《网,公开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
《第五十三条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的项!目票决进入抽签环】节的其他《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应当票决补足!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 , 第五十四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履》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义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所更—换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职工其从》业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承诺条《件
? (一?)因:重病或者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导致2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 (:二)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六):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七):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且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标的
? (八)》死亡的?
, 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原因被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自备案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市其他项目投标【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者结束后对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开展履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市建设》部,门
中标人不能!兑现:项目管理《班子、注册执业人员!、机械设备等投【标承诺事项招标人可!以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中标人2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设、?交通部门《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止或者责令—整,改必要时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
: (一?)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
《 (二)违》反招标投标程序【、规则?的
(三—)严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七条 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过程中建设!、交通部门除自行调!查取证外《也,可以向财政》、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调取其!掌握的?相关证据并作为查】处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异议】和投诉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的投诉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投诉涉及违法【行,为的:。由建设、《交通部门组织依法查!处;涉及公职人【。员,违纪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设、!交通:部门对?投诉的处理》决定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可以暂停招标投标!程序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印《相关文件、资—料调查相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处理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九条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
?。(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评审
? (三)组织【。召开:听证会?
?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第六十条! 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相关从业企业、】人员开展考》核、评?。估及信用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 第六十一—条, 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制度?建设、交通部门可】以组织对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相关制度
! :第六十二《条 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招标人规避【招标、违《反规定进行招标【。等违法行为建设、】交通等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对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八章 《附 则
》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
本】规定所称控股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占50%】以上的情形所称【占主导地位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为:所,有股东中份额或【者比例最大的情形
! 本规《定涉及名额和日【期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