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工程质!量水平?落实:“深圳质量”—“,深圳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等—
(《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 ,(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太阳!能系统;《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等
第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统一进行!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评》标、:。定,标公开制《度评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报告、定标》情,况应当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www.sz】jsjy《.com.cn【以下简称《。。交易网)公开
【 第四《条 市建设部门负责!。依法制定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 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责
》 第五条 —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
】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企业《应当在市建》设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领?取电子投标》数,字证书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 第六条 》对于本市建》设工:程获得?国家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项?的承包单位》可以给予工程奖【励或者其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招标范围与方式
】 第七条》 ,国有(含财政性资金!),或者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
建》设工程未达到应当】招标的?限额标准但依法应当!进行政?府采购?的根:据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采,购交易?中心应当《定期统计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数据报送市财政部】门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中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其他可以邀请—招标
? 第九条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 ,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招标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 (四?)招标人有控股的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或者招标人被】该施工?、货:物或者服务》企业控股且》该企业的《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工程(工程造【价不超过原合同造价!的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可以【由原承包人继续【实,施的
? (六)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或,者与在建《工程密?。不可分?需要由原中标—人同:步施工?的
(七—)依:法确定的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主办】方为非?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其所承接的项!。目需:要,另行:确定工程实施企业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不招标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上述规定【肢解工程《发包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视》为,规避招标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简化招【标措:施
(》一)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主要适用于采用通】用技术的《简单施工招标
!(二)直接抽签定】标主要适《用于单?项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发包、2】。00万元以下的服】务招标?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合同价?格或者结算原则【在合:格投标?人,中抽签确定中—标人
(三)】批量招标主要—适用于需求明确的】同类零星项目采用捆!绑、打包等》批量招标方式一次】集中招标确定—。。1名或者多名中标】人
(四—。。)预选?招标主?。要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修缮工程《以及经常发生的货物!、服务招标一—次集中招标》确定不少于2家【。且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预选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从》预选:企业:中确定后续具体项目!的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五)?。其他:法定的简化》程序:。。、缩短招《标时限的变通措【施
: , ,第三章? 招 标《
: 第十一条 招标人!不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进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招标师【职业资格《具有工程类或—者经济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含工程【量清单)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招标过?程中的主要文—件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第十】二条: 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的项目如满足】招,标的相关《技术条?件招标人可以先行招!标但必须向》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提《交书面承诺自行承】担因项目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招标完成—后未完成其他必【要审批?手续:的不:。得开展?后续活动
【第,十三:条 提倡《大标段或者》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自身项目管理能【力结合承包企业的经!济、技术和管理【实力合?理,。划分标段明》确总承包范》围
? 可:采用: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总承包等模—式确定总承包人或】者项目主《办方
《 鼓:励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实际及!招标需求参》。照交:易,网公布的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有,。关专业工程没—有范本的《参照国?家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
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与范本不一—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标示和】说明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废标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单列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通过交易】网按照下列规—定时:限持续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
?(一)采用投—标报名?方式招标的》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报名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二)《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不得少于1】0日
(—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日方案】设计招标的不得【少于30日
— (五)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书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人不【得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等实质性】条款确需改变的【应当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同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登:记备案并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第十六》条 投标人可—以在:交易网不署名提【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招!标人应当《在交:易网及?时答复?
(一)采用】投标报名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投标】报名截止2日前发出!;采用资格预审的】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5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3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投标报》名或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 (二)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发出;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提出答—疑、:补遗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日【前发出逾期答—疑、补遗《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并》根据招标控制价确】定最高?报价限价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不具备—编制:招标控制价》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造价指【标、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或者: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设【置最高报价限—价
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最高—报价限价即为合同】价参照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平!。均下:浮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向潜在》。投标人作出》承诺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第十】。九条 ?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最迟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5日前在【交易网公布
—。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报】价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3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立即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 第二十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公布招标控—制价内容
— (一)《直接抽签发包—的,。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费(含其他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者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税金、!规费以及《相关说明等
】(二)其他施—。工招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税金【和规费?合计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
《 相关?专业工程计价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提】供不少于3个品【牌进:行选择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选用的品》牌、厂?家,或者:质量等级
》 , 第二?十二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但》暂,估部分的工程估价累!计不得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第四—章 投标条件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 施工、监理招标!以及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方《案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资格预审货物、【服务项目招标可以采!取投:标报名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人可以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招标代理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的《其人: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交易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工【程施工和服务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同类工程经验(业绩!)作:。。为投标?资格条件《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要求
【 第二十五条— 货物招标人可以】将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特: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授权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第二十六条 含安装!工程:的货物招标招标人应!当,设定承接安装—工程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投标?
?(一)联合体投标
! (二)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
】 (三)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设置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般:不得高于该工程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采用》直接:抽签发包的可以提高!一个资质等级
!(二)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多项资—质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 (三)》总承包招《标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具备总承包资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投—。标
第二十八条! 任职项目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作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参与: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九条 除下》列情形外施工招【标不:得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一,)建筑高《度200米以—上、单跨《跨度48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高度150】米以:上的构筑《物
: (三)深度或者!高度15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
(—四)轨?道交通主体工—程
: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 (六)大型桥梁、!。港口、水库、设计】标准:百年一遇水务工程】、泵站、地》下建筑、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中长距离》隧道、电站及电厂】(含核电、火电、水!电等)等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七)医院及》实验检验《室,中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工程》
?(八)?采用建筑工业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技术建设—和管理的房》屋建筑工程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设置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设置数量】仅限1个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 (二)》指标:应当符合建设工程的!。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其中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相应》指标的50》%技:术性指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的相应指标
— 招标人需要【超出本规定设置其他!同类:工程经?验,(业:绩)指标的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
》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一)!采用资格《预审或者《投标报名确》定的正式投标—人数量少于5—名的: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二)采用!资格后?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的
(三)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拟定中标人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
确因—工程实?。际需要无法取消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并通】过专家论证》。
: 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时间:可以缩短但不得少】。于原规定发布—时间的50%招标】公,告重新?发布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的招标】人,可以进行《。后续招标程序—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但《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 ,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合》格投标人报送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相关】信,息,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 (四)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五):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招标人应—当将前款规定纳入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文件中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一)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二)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三)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四)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开标并作【好,。记,录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 第三《十六条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2】0名的招《标人:应当:采用票决法、集【体,。议,事法、价格》法、:抽签:法,等方法淘汰部分【。投,标人但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应《当为15至20名具!体淘汰办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评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在交易网公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按照专业】随机抽取但来—自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人!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因评标专家库没有!相应专业《库或者评标专家【库现有专家》难以胜任该项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专家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评标
第】三十八条 组建【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电子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以上【单数
》(二)?采,。用纸:质方式评标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和商!务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均为5人以【上,单数
招—标人可以各》委派一名代表作为】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第三十【九条 ?货物、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可以委派一名代【。表
?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设计大师【或者设计行业的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评标一般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人
《 方案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的【基础上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逐轮淘汰表决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但数量—不超过3名
第!四十一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单【列,的无效标或者废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作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标或—者废标应当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作出—
: ,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所有投?标文件前应当向【招标人核实有—关情况?听取:招标:人意见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
, 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拟定中】标人:数量或者预选企业】数量加上2名的【招标人不得再采【用批:量,招标或者预选招标】。方式
《 重新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后合格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对!合格投?标人的评审意—见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可以按照《原,。招标文件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将上述》。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发包
【第四十?三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合格投!标人或者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
【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含合格—投标:人名:单)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 第六章 定【标与中标
—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 ,。 (一?)价格竞争定标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 (二)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票决:抽签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进入票》决,程,序,的投标人中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3名?投标人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 (四)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 第四十五条 货】物招标可以》进行二次竞价—。参与二?次竞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名【
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招标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确定的》定标方法、定标规】。则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人可以在招件【。文件中?列举多种定标—方法在定标会—上,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最终定标【方法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或者集体—议事法确《定正式投《。标人或者定标—的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
【 ,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确有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确定成员;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其母公司》、子公司人员—中确定成《员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2倍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也可以自行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投标—文件或者方案进【行清:标作商务《、技术的汇总—分,析并出具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
清标报告!。中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
: , 第四十九条 【采用价格竞争法定标!的中标结《果在评标完成后【即在交易网公示
】。 采用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或【者票决抽《签定标?法,的招:标人应当自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定标方》案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30日内确定中】标人: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交易网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 第五《十条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 —采用票决定标—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 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第—五十二条 定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并签署?定标结果后招标【人应当即时将中标】结果和?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
: 招标人在定标】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招—标投标完成》情况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并【在交易网公》开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0】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中标合同
—。 第五十三条【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采】用,原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原采用【。票决:抽签:定,标,法的项目票决—进入抽签环》节,的其他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应!当票决?补足
》(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 (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三)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行为的
! 第五十《四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承诺履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义务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建设?部门或者交通部【门备案所更换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职工其!从业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承诺条件《
: (:一)因重病》或者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导:致2: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二)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
《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 (六《)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 (七)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投标:且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标》的,
(八)死亡的!。
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原—因被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注册执业人!员自备案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市其他项目投标!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者结束后对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开展履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市建设部《门
中标人不】能兑:现项目管理》班子、注册执业人】员、机械设备等【投标:承诺事项招标人【可以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中标人2《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设、交】通部门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止或【者责令?整,改必要时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招标投标活》。动
《(一:)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招,标投标程序、规则的!
(三)严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或,者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七《条 :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过程中建设、交【通部:门除自?。行调查取证》。外也:可以向财政、—审,计、监?察、公安等部—门调取其掌》握的相关《证据并作为查—处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异议和投诉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的投诉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涉及】违,法行为的由建设【、,交通部门组织依法】查处;涉及公职人】员违纪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设、交通部门—对投诉的处》理决:定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可以暂停招标投标程!序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印相关文件、】资料调查《相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处理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 第五《十九条 《建设、交通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性或者技术性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复核【说明
(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评审
— , (三)《组织召开《听,证会
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可以作为处理【投诉的主要依据
】 , 第六?十条 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担保《活动的监督管—理对:相关从业企》业、人员《开展考核、评估及信!用,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六十一条 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制度建设!、交通部《门,。可以组?。。织对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完善《相关制度
—。 第六十二条 【。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纪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招标人规避招标!、违反?规定进行《招标等?违法:行为建设、交通等】。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对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
本规定所称!控股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占—5,0%以上的情形所称!占主导地位是指出资!额或:者股权?持股比例《虽未达到50%【但为所有股东中【份额或者《比例最大的情形
! 本规定涉及名【额,和,日期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