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及中《渝企事业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暂行)已】经区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四?条  区国土—房管局为我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负责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 第五条  区房】屋征收中心受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中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房屋征收中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六条 【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七条 《 ,依,照征收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按相关程序审定 !。第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土地、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征:。。收项目申《请由区人民》政府审查确》定房屋征收项目 】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土地、规《划、市?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征收范围内按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第九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委,托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在】。房屋征收决定前城】乡,规划、?土地、房屋、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区—政府的组织下—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申:请参加该片区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基本情况和》。行为规范等事项并书!面通知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择结果】交当地社区居—委会:公示后?书面报?。房屋征收部门到期】未报送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集被征收—人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能?。通过多数决定—的则可采《。用随机选定程序【和实施应当由—公证机关公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被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与】其签订书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第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评估工作并【为制订征收补—偿方案提《供预评估单价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和预】评估价格结合项目实!。际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区人民政府】。。组织论证后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因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的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签》约时间及期》限、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征:收补偿方式、评【估机:构提:供,的预评单《价和产?。权调换房源情况、】征收个人住》房保障、补助及奖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 !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区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费用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土地【储,备,机,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业主!单位或征收》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编!制安置房源》计划组?织新建或购买房屋报!区政府审定》确保征收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 :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规划和》计划、房屋调查登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由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将一并《。载明 ?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以上或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办?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作?好宣传、解释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三章】 ,征收补偿   第十!七条  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7?日,并,安排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对被:征收人反映的—确属错估的部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现场予以记—录并报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八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并修:正后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被征收范《围内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送达分户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  在房屋征收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一并》交回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包括本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补偿决定作出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信访部门—、被征收《房屋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协调仍【未达:成协议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范围内的》个人住宅经申请【并审查公示以产权】户,为,单位家庭实际—居住且在他处—无住宅的按》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补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补偿对不符【合上述条《件骗取保障性补偿】的经查实依法—追回保障部分—补偿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因居住地发生【变化造?。成人户分《离,的在征收补偿完成1!年内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年后按规定【向迁入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采《取货币安置 符合条!件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进入】工业园区安置并享】受,工业园区范围内相】应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征收未经】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将住》宅房屋改为》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按住宅房屋进】行评:估补偿?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按照征收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征收条例出】台前已取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其评估、补偿、安】置,等,按,原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履行职责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等?程序政府不再—批准实?施行:政,强拆:但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拆》。迁人委?。。托拆迁代办单位【实施拆迁《。的拆迁代办单位应】继续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费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项目!被征收房屋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均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房屋所《在地的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 二《、搬迁补助费 (】一)几江、德—感、双福标》准 住宅1000元!/户/次 非住宅3!0元/平方米—/次 (二)其【他建制镇(街—)标准 《住宅8?00元/户/—次 非住宅2—。。5元:。/平方米/次 【(三)?。计发次数 现房【安置或货币安置计】发一:次临时过渡安置计】发两次 三、住宅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临时【过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计,发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按征收面!积提:供了临时安置房【或现房安置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一】)几江、德》感、双福标准— ,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800元/户/】月;7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平方米以内增加【50元? (二)其他—建制镇(街)—标准 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户:/月;7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平】方米以内增加3【0元 (三)逾期过!渡临时安《置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房屋被!征收人?过渡期限延长未提供!临时安?置房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百:加付临时安置—费;提供了临时【安置房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加付?临时安?。置,费 四、《。货币补偿补助费【 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给】予房屋被征收人货币!补偿补助费 —(一)几江、德感】、,双福标准 1.住】宅房屋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计算每户最》。低不低于150【00元最高不高于3!0000元; 【2.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5》%计算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发 (二)】其他建制镇(街)标!准 :1.住宅房屋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计算每户最低不】低于10《。000元最高不高于!20000》元; 2.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5%计?算不足15000】元的按1500【0元计?发 :五、:提前搬迁奖励费【 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签—订协议?并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实际提前时间!给予提前《搬迁奖励《。。费标准为住宅50】元/户/日非住宅】门面20《元/平方米/日【其它非住宅》5元/平方米/【日 :六、附属《设施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的水、】电、天然气、闭【路、电话、网络等】附,属设施设《备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方式确定》补偿方?式 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原有的设施【设备按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相关—部门现?行初装收费标—准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不予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原标】准恢复安装到产【权调换房《屋;新?增加安装的设施【设备由被征收人按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承担 注本通—知,中的“户”均以房】屋所有权证户—为单位计《。算即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一—户     —       【         !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