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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及中?渝企:事业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暂行)已》经区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第四条  —区国土房《管局:。为,我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负责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 第《五条 ? 区房?屋征:收中心受区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中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房屋征收中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六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七条  依照】征收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按相关【程序审?定 第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土地《、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征!收项目申请由—区人民政府》审查:确定:房屋征收项目 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土地、规划【、市政、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征收】范围内按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委【托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在房屋征【收决定前城乡规划、!土地、房屋》、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区政府的【组织下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十条 — 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申请参加该片】区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基本情况和【行为规范等事项并书!面通知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选择!结果:交当地社区》居委会公示后—书面报?房屋征收部门—。到期未报送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不成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集】被,征收:人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能通【过多数决定的则可】采,用随机选定程序和】实施应当由公证机】关公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被》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与其《签订书?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第十一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评估工作并【为制订征收补偿方案!提供预评估单价【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和预评估价格!结合项目《实际: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区【人民政府《组织:论证后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因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的过半数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签约时间及期—限、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征收补—偿方式?。、评估机构提供【的预评?单价和产《。。权调换房源情—况、征收个人—住房保障、补—助及奖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区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费》用确保?。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土?地储备机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业主单位或征收】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编制安?。置房源计划组—织,新建或购买房—屋报区政府》审定确保征收—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 第十—五条:  根据相关规划和!计划、房屋调查登】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由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将一并载!明 被征收人—户数在100—户以上或《。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信访《办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作好宣传、解释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三章 】征收补偿   【第十七条 》 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7日并【安,排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对被?征收人反《映的确属错估的【部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现场予》以记:录,并报: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八条  房地—产评估机构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并修正后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被征收范围内!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送达【分,户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  在房屋征!收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应当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一并交回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包括本】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补偿决定作出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会同信访》部门、被《征收房?屋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 第】。二十:三条  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协调仍未》达成协议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低于或—等于15%的按15!%的公摊系数—计算应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公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范围内的》个,人住:宅经申请《并审查公示以—产权:户为单位家庭实【际居住且在》他处无住《。宅的按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补》足后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给予补偿;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建筑面积】45平方米》给予补偿对不符【合上:述条件骗取保障性补!偿的经查实依—。法追回保《障部分?补偿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因居住地】发生变?化造成人户分离的】在征收补偿完成1年!内凭迁出《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民【政部门?审查核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年后按》规,定向:。迁,入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因征?收迁入的居》民与:迁,入,地原居?民在就业、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按属地原则在迁】入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采【取,货币安置《 符合条件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进!入,工业园区安》。置并享受《工业园区范围内【相应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 征收未经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将住《宅房:屋改为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按!住宅房屋进行评【。估补偿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 按照征收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征收条!例出台前已取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其评:估、补偿、安置等】按原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履行职责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等程序政》。府,不再批?准实施行政强拆但】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拆】迁人委托拆迁代【。。办单位实施》拆迁的拆迁》代办单位应继续【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 重庆市江】津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费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和产权调换房屋【价值: 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格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项目被征收房屋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均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房】屋所在地《的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 二、搬【迁补助费 (—一)几江、德—感、双?福标准 住宅1【000元/》户/次? 非住宅3》0元/平方》米/次 《(二)?其他建制镇(街)标!准 住宅《8,0,0元/户/次 【非住宅25》元/平方米/次 (!三)计发次数 现房!安置或货币安—置计发一《次临时过渡安置计】发两次 三、住宅】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被征收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临时过《渡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计发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按征收面—积提供?。了临时安置房—或现房安置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一)几江、德感【。、,。双福标准《 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800元】/户/?月;:7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平方米以内】增加5?0,元 (二)其他建制!镇(街)标准 【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户/月;7!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平方米以内增加3】0元: (三)《逾期:过渡临时《安置费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房,。。屋,被征收人《过渡期限延长未提】供临时安置房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百,加付临时安置费;】提供了临时安—置房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加付临时安置费 四!、货币?补偿补?助费 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给予房屋被【征收人货《币,补偿补助费 (一】)几江?、德感、双福—标准: 1.住宅房屋【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计《算每户最低不低于】150?00元最高不高【于30000元【; 2?.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5%计算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发 (《二)其他《建制镇(街)—标,准 1.住宅房屋按!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计算每户最》低不低于100【00元最高不高于】200?00元;《 2.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的5!%计:算不足150—。00元的按1500!0元计发 》五、提前搬迁奖励费! 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签订协议《并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实际提前时间给】予提:前搬迁奖励费标【。准,。为,。住宅50元/户/】日非:。住宅门面2》0元/平方》米/日其它非—住,宅5:元/平方米/日 六!。、附属设施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的水、电》、天然气、》闭路、电话、网络】等附属设施》设备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方?式确定补《偿,方式 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原有】的,设施设备按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相关部门现行—初装收费标准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不予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按原标准恢!复安装到《产权调换《房屋;新《增加安装的设施设】。备由被征《收人按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承【担 :注本通知《中的:“户”均《。以,房屋所有权证户为】单位计算即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一户?     》      —    《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