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已经?区政府10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辖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
,本辖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遵循集中监管、阳光!交易、统一规则【、规范运作》原则
第《三,条 区《交易中?心是本?辖区:。进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有形市场】和,服务机构,》承担交易的组—织、服务及场内秩】序监督职责
第二章! 进场交易范围
!。第四条 本行政辖!区,内涉及以下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的信息发》布、报名受》理、资格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小组)组建—、开标、评》标、挂牌、拍卖、竞!价、宣布中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必须在区交易】中心进行
》(一)工《程建:设项: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规》定房屋、交》通、水利、市—政,、国土?、林业?、农业、《移民、环《保、电力、能源、】工业、?园林、绿化》、教育、卫生、信息!等工程类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BT】模式、?BOT?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招标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达《到招:标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项?目
1?.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2.区!级部门?。(含特设机构)、镇!、,街,道办事?处单次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按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三)土】。地交易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四【),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1.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资产!租赁、出售、转让;!
3.公共债权的转!让、司法机关涉讼资!产和行政部》门罚没财物的—。。拍卖国有破产—企业财产的拍—卖
:(五)农村》产权交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塘库堰使—用权流转
(—六,)其它?项目
1《.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的出让《、河道采《砂经营权转让等;
!2.其它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交易活动】
第五条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其它项目【。。。鼓励其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
第!三章: 交易工作程【序
第六条 交【易工作程《序
(一)》招标人持有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方】案核准、《招标文件、项目【施工招标最》高,限,价评审报告)到区】交易中心联系交易】事宜区交易》中心受理交易事项、!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地、公—告交易结果等并对】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秩《序监督
(》二)采购人》持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到区交易》中心:联系采购事宜区【交易中心审查—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是否符合采购计划】及采购目《录,的规定标准;—按照审批《的采:购方:式,编制、审查【和发布采购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受理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并做出—答复;审查采购合】同,及,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协调:、督: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三!),土地储备机构—(,土地矿?产主管部门)持经区!。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相,关资料到区》交易中心联系出让】和转让事宜区国土房!管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招拍挂有》关事宜委《托区交易中》心拟:定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或转让公告;】。区交易中心委—派具有招拍挂—主持人资格的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主》。持招拍?挂,活动,根据招拍【挂结果确定》中标(竞得)人【,与中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国有:产权:转让:交易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后由区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场地并对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秩序监督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塘库!堰,使用权?流传:由出让方《分别持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的相关审【批资料到区交易中心!联系交易事宜区交】易中心按程》序组织招《标投标、竞价、【拍卖、公开协—调等交易《活动并出具交易【确认书?
(六)《其它国有及》非国有项目》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由业主委托区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工作
第七—条 工程造价—(概算、预算、【审计)咨询、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抽取《业主:持区相关部门审【核,的,申请表到区交易中心!联系抽取工作
第】八条 交易项目【。的公告、文件等经区!相关:部门:会审后交易》公告、交易结果【公示须分别在指定】媒介和区《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交《易项目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补遗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潜》在投标?人在区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缴纳—标书费
第九—条 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区交易—中心:设立的财政》专用账户开标前【区交易中心、区财政!局,、有:。关银行必须》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保密
区【交易:中心在开标前3【0分钟?向监:督人员提供密封【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表?。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前一日到【。区交易中心》联系抽取事》宜开:标当日在区交易中】心现场?抽取:;开:标前10分钟在区交!易中:心打印专家名—单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当日由?区,。交易中心统一—抽取
特殊招标项】目评标(《评审)专家委员会组!建可以?。由招标人《(业主)和区—交,易中心直接确—。定,
第十一《条 资格《预审工作《或评标工作》。由资格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封闭评标区
第!十二条 区交易【中心应当对交易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如,实记录中《介机构抽取、—专家抽取、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答疑等有关情况并】刻盘存档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在区:交,易中心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区内监督项目【。指区级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
第十五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六条 对未【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交易—中心:不得:为其出具鉴证—证明;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许可、《资金拨付《。、验:收、审计等手—续;区监《察部门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七条 !发改、监察、财政、!国土房管、建—设、:审计、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农《。业、林业、移民【、环保、信》息、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交易活动—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交易过程接受电!。子监察监督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未按规定程】序交易、泄露—保密事项《、行业主管部门未】到场监督或》监督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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