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已经区政《府10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辖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 本辖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遵,循集中监管、—阳光交易、》统一规则《、规范运作原则 第!三条  《区交:易中心是本辖区【进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有—形市场和《服,务机构,承担交易的!组织、服务及场内】秩,序监督职责 第二】章  进《场交:。易范围 第四条  !本行政辖区》内涉及以下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的信—息发布、《报名受理、资格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小组《)组建、开标、评标!、挂牌、拍卖、【竞价、宣《布中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必须在区交易中!。。。心进:行 :(一:)工程?。建设项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规定房屋、交—。通、水利、市政【、,国土、林业、农【业、移民、环保、】电力:、能源?、工业、园林—、绿化、教育、卫生!、信息等工程类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BT模式、B!OT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招标: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达到招标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项《目 1.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2.区级部—门(含特设机构)、!镇、:街道办事处单次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按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三)土—地交易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四)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1—.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资产租赁、出售、】转让:; 3.公共债权】的转让、司法机关涉!讼资:产和行政《部门罚没财》物的:拍,卖国有破产企业财产!的,拍卖 (五)农村产!权交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塘库!堰使用权流转 (】六)其它项目 【1.: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的出让、河!道采砂经营权转让等!; 2.其》它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交易?活动 第《五条: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其它项目《鼓励其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 第三章 ! 交易工作程序 】第六条 交易工【作程序 (一)招】标人持有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方案核准、招】标,文件、项目施工招】标,最高限价评审报告)!到区交易中》心联系交易事宜区交!易中心受理》交易事项、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地、:公告交易《结果:等并对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秩序监督! (二)采》购人持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到区交易》中心:联系采购事》宜区:交易中?心审:查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是?否符合?采购计划及采—购目录的规定标准】。;,按照审批的采—。购方:式,编制、审查【和,发布采购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受理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并做出!答复;审查》采购合同及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协】调,、督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三【)土地储备机—构(土地矿产—主管部门)持—经区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相关资料到!区交易中心》联系出让和》转,让事宜区《国土:房管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招拍】。挂有关事宜》委托区交易》。中心拟定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或【转让公告;区交【易中:。心委派具有招拍挂主!持人资格的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主持招—拍挂:活动,根《。据招拍?挂结果确《定中标(竞》得)人,《与中:。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国有产》权转让交易》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后由区—。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场地并对!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秩:序监督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塘库【堰使用权流传由出让!方分别持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的相!关审:批,。资料:到区交易中心—联系:交易事宜《区交:易中心?按,程序组织招标—投标:、竞价、拍卖—、公开?协调等?交易活动并出—具交易确认书 (六!)其它国有及—非国有项目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由业主!委托区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工作 第《七,。条 工程造价—(概算、《预算、审计)咨询】、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抽取业主持》区相关部门》审核的?申请表到区》。。交易中?心联系抽《取工作 第八条 】交易项?目的公告《、文件等经区相关部!门会审?后交:易公告、交易结【果公:示须:分别在?指定媒介和区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交易项目!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补遗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潜在投—标人在区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缴纳标】书费 第九》条 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区交易中心设!立的:财政专用《账户:开标前区交》易中心、区财政局、!。有关:银行必须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保密 区—交易中心在》开标前30分钟向】监督人员提供密【封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表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前】一,日到区交易中心联】系抽取事宜》开标当日在区—交,易中心现《场抽取;开标前【10分钟在区交易中!。心打印专《家名单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当日由区—交易中心《统一:抽取 ?特殊:招标项目评标(【评审)专家委员会】组建可以由招—标人(业主)和【区交:易中心直接确定 第!十一条 资格—预审工作或评标工】作,。。由资格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封!闭,评标:区 第?十二条 区》交易:中心应当对交易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如实记录中介机构抽!取、专家抽取、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答疑等有关】情况并刻盘存档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在区交易》中,心,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区内监督项目【指区级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 第十【五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六条《。 对未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交易中!心,。不得为其《。出,具,鉴证证?明;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许可、】资金拨付、验收【、审计等手续;【区监察部门》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七条?。 发改?、监察、财政—、国土房《管、建设、》审计、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农业、林业、—移民、环保》、信:息,、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交易活动【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交易过程接》受电子?监察监督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未按规定程》序交:易、:。泄露保?。密事项、《行业主管《部门未到《场监督或监督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