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管事业单!位在津上级》管理单位     !。 ,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已经区政府【10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辖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 本辖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遵循集中监管!、阳光交易、统一】规则、规范运—。作原则 第》三条  区》交易中?心是本辖区进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有形市场》和服务机构》,承担交易的组织、!服务:及场内?秩序监?督职责? 第二章  进场】交,易范:围, 第四条  本行政!辖区内涉及以下【。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特《许经营权转让—等交易活动的信【息发布?、报名受理、资格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小组!)组建?、开标、评》标、挂?。牌、拍卖、竞—价,、宣布中标结果、】发中标通知》书必须在区》交易:中,心进行? (一?),工程建设项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规定房【屋、交通、水利、】市政、国土、林业】、农业、移民、【环保、电力》。、能源、工业、园林!、绿化、教育—、卫:生、信息等工程类】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类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BT模式、B】OT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非【国有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招标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达到《招标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项目 1.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2.区级《部门:。(含特设机构)、】镇、街?道办事?。处单次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按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三:)土地交易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四)国有产!权交易项目 1.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资产租赁、】出售、转让》; 3.公共—债权的转让、—司法机关《涉讼资产和》。行政部门罚没财【物的拍卖国有—破,产企业财产的拍卖】 (五)农村产权】交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塘库堰使【。。用权:流转 (《六)其?它项目 1.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的出让、河道采【砂经营权《转,。让等:; 2.其它依法必!须招标采购的交易】活动 第五》条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其它【项目鼓励《其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 第三章  !交易工作程序 第六!条 :交易工作程序 (一!)招标人持有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方案核准、》招标文?件、项目施工招标最!高限价评审报告【)到区交易》中心联系交易事宜】区交易中心受理交】易事项、《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地、公告》。交易结果等并对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秩序—监督 (二)采购】人持: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到区【交易中心联系—采,购事:宜,。区交:易中心?审,查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是!否符:合采购计划》及采购目《录的规定标准;按照!审批的采购方式,编!制,、审查和发布采购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受理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并做出答复;!审,查采购合同及—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协!调、督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 (三?)土地储《。备机构(土地矿产】主管部门)持经区】政府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相关》。。资料到区交易中心】。联系出让和》转让事宜区国土房管!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招拍!挂有关?事宜委托《区交易中心拟定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或!转让公告《;区交易《中,心委:。派具有招拍》。挂主持人《资格:的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主持招拍【挂活动,根据—招拍:挂,结果确定中标—(竞得)人》,与中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国有产权—转让交易经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后》由区交易中心—提供交易《场地并对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秩序监—。督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塘库堰【使,用权流传由出让【方分别持《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的相关审批资】料到区交易中心【联系:交易事宜区交易中】心按程?序组织招标投标【、竞价?、,拍,卖、公开协》调等:交易活动并》出具交易确认书 (!六)其它国有—及非国有《项目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由业主委托—区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工?作 :第七条 工程—造价(概算》、,预算、审计)咨【。询、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抽取业主持】区相关部门审核的】申请表到《区,交易中?心联系抽取》工作: 第八条《 交:易,项,目的公告、文—件等经?区相关?。部门:会审后交易公告、交!易结果公示须分别】在,指定媒介和区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交!易项:目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补—。遗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潜在投【标人在区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缴纳标?书费 第九》条, 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区交易中—心设:立的:财政专用账户开标】前区交易中心、区财!政局、有关银行【必须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保密《 区交易中心在开标!前30分《钟向监督人员提供】密,封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表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前一日【。到区交?易中心?联系抽取事》宜开标?当日在区交易中心现!场抽取;开》标前10分钟在区交!易中心打印》专家名单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开标当日由区交易】中心统一抽取 【特殊招标《项目评标《(评审)《专家委员会组—建可以由招标人【(,业主:)和:区交易中心直接确定! 第十?一条 资《。格预:。审工作或评》标工作由资格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封闭评标区】 第:十二条 区交易中】心应当对交易—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如实记录中介!机,构抽取、《专家抽取《。。、,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答疑【等有:。关情况并刻盘存档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在区交易中】心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区内监督项目指【区级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 第十五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六条 对【未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交《。易中心不得为其出】具鉴证证明;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许】可、资金拨付、验】收、审计等》手续:;,区监察部门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七条: 发改、监察、【。。财政:、国土房管、—建设、审计、—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农业、林业】、移民、环》保、信息、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交易活动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交—易过:程,接受电子监察监督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未按规】。定程序交易、—泄露保密事项、行业!主管:部门未到场监—督或:监督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