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我委制定了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并已:经市法制《办审核同意》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发,展绿色建筑强—化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预拌砂浆行政管理】工作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规:定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预拌砂浆行政—管理工作
市及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预拌砂!浆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定期发布《预拌砂浆《综合价格
第四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预拌!砂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提?升预拌砂浆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 》 鼓励预拌砂浆企业!和施: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鼓励预拌砂浆企业!。使用允许《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工矿固体废】弃物制造《的机:制砂
?第六条 《 除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工程、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外【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建设】工程应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
第七条》 各级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负】责不定期《。对,。预拌砂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要求负责!。。对预拌砂《浆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 预拌砂《浆的使用《纳入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评优的检查【与考核范《围作:为评比各级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奖项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九【条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包括建】筑面积、预拌砂浆使!用量等数据》的预拌砂浆》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根据预《拌砂浆有关标准和】规程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预拌砂《浆品种?。、等级和预算—用量
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严格审查】预拌砂浆的》品种:、等级和预算用量未!注,明相关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通过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使—。用预拌砂浆的—品种、等《级和预算用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
】招标人和《投标人编制的砂【浆预算?。用量以?设计单位《编制的为准如—有不同?招标:。人,。应提:。供设计单位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在使—用预拌砂浆前施工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按实》。际施工工艺结合施工!制作质量样板—予,以标识并按相关规范!、验:收规定?对样板进《行粘结强度等指标】。检测保存《检测报告等》验证资?料备:查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预拌砂浆的】使用进行监》理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使:用,质量:不合格?预拌砂浆、》使用:未经备案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应向施工企业【。发出书面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得》签署:同意文件并及时报告!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预《拌砂:浆企业应符合本【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取得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布【点意见和《环保部?门审核的环评—文件并符合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企业投产时应达到!绿,。色,。生产要求投产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环保验收
!第十六条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预拌!。砂浆企业《及进入本《市销售的外地企业应!按要求到行业协会】进行备案
》已备案的预拌砂浆】企业目录及联系方】。式应当在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 生产》预,拌砂浆使《用的原材料实—行登记?管理登记信息为【产地、名称、规格】。和有效的检测报【告等
?预拌砂浆企业—不得使用《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通报的不合格—。原材料?
第:十八条? 预拌砂浆—。。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场【地、设施设备—、试验?。室、人员、》专业车辆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二)湿拌砂浆企!业,应设有独立的—预拌砂?。浆生产线不得与混凝!土混线?生产并保证按时【供应;
(三)预拌!砂浆销售合同应按】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要求】登记备查《;
(四)应当使用!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物—或专用运输、存【储设备?除特种干混砂浆外不!得生产纸袋、编织】袋包装的普》通预拌砂《浆产品;
(五)应!当加:强预拌砂浆的生【产、发放和交付过】程,。。中的计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计量管理的规定!;
(六)预拌【砂浆的生产、储【存、运输、装卸、使!用应当符《合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和!。市容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预拌砂浆企!业应采用信息—化管:理对生产(含—原材料)、销售、】运输、使用等过程进!行监控按要求接入】市预拌砂浆监管系】统接受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预《拌砂浆企业应—在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区级以上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报送有!关统:计报表不得拒报、虚!报、瞒报
第二十】条 预拌砂浆【企业:应依法诚信经—营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预拌砂浆企业应向施!工企业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供货》单并:加强:。售,后服务提供产—品,施工操作指引—。派出技?术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应在该《批次预拌砂》浆强:度检验完成后5日内!送施工企业;供【货单随车同》时送到工《地作:为交货验《收的依据之一—。。
施工企业应主【。动向预?拌砂浆企业索取【上述文件并按相【应的施工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设计:单位违反第十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二)施工企业不【。按规定使用、使用】。质量不合格或未【。备案预拌砂浆—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三)!监理单位未履行第十!四条职责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四)发现建设工!程,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组织对工程项目】砂浆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进行诚信扣分、】行政处罚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五)—预拌砂浆企业—未按要求备案的按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
!(六)预拌砂浆企业!未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散【装水泥主管机构【。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的责:令改正记录不良行为!并按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处理!;
(七)预拌砂】浆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材,料、:。预拌砂?浆抽检不合格—、,因预拌砂浆质量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依法暂?停供应预拌砂—。浆用于工程建设并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在预拌砂浆行政【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干混砂?浆或湿?拌,砂浆
(二)干混砂!浆,是指经干燥》筛分处理的集—。料与水泥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各种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合使用干—混砂浆也称为干【拌砂浆
(》三)干混砂》浆按用途划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特种干混砂浆【普,通干混?砂浆包括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四个》品类:;特种干混砂浆【包括干?混陶瓷砖粘结砂【浆、干混界面砂浆】、干:混保:温板:粘结砂浆、》干混保?温板:抹面砂浆、干混【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干?混自流平砂浆—、干混?。耐磨:地坪砂浆、》干混饰面砂浆、【干混无机集料—保温:砂浆、干混灌浆砂浆!、陶瓷墙地砖填缝】剂、建筑外墙用腻】子、建筑室内用腻子!等
:(四)湿拌砂浆【是指水?泥、细集料、外【。加剂和?水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各种》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拌制后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放入专?用容器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湿!拌拌合物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政策法规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本委】以往发布的有关预拌!砂浆: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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