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根据载体的种—类主要?可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将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业与城乡发展—相,。适应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分年度列入本部【。门预算?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安排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进?行进馆验收;
(】三)接收《和保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包括地下管线档案;!
(四)《征集和保护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珍贵历史档案;
!(五)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档【案的编纂研》究、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应规定!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职责
》第六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为统筹管理!单位:各级建设系》统专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各建设单位档案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城建?档案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水利建设!工程;?。
8.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9.: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各】类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以?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工程档案
—(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房地产权属【档案:由市房地产档—案馆负责接收与【管理
(四》。。),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五—)城市古旧地图、历!。史建筑构件》等珍:贵实物档案
(六)!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
第八条 报送!。、移:交,城建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案应—为原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办【理产权所需的其他管!。理性文?件可:。以是复?印件
(二》)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
(三)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当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
(四【)声:像档案应当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重点工程应当有专题!片
(五)电子档案!的内容?须与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一致其存储格—式、载体《和保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标!准的要求
(六)】档案的?整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的,要求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目录数据《须,一致条目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从工程】。立,。项起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的编制报》送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
》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环节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作为附!注内容?之一明确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先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在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形成准确的竣—工,。测绘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地下《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并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该系统与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信息系统相连接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 ?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时对】未办理?城建档案预验收的】工程应督促其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其电子目录数】据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文件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年至5年后—按本:办法: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馆藏档!案在:涉及:机构撤并、库房存】储空间不足》等影响档案》。完整和安全》保管情?况时应当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有重】要保存?价值但尚未收集【的历史?城建档案可以向有】关,部,门,征集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捐赠】、,寄存各类单位—或者本人形成—的与城市建》设有关?的资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的档】案有优先和无偿【。使用:的权利?并可以对捐赠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丰:富馆藏档《案,经专家鉴《定具有历史收藏价值!的捐赠档案》按有关规定给—予捐赠人奖励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工:作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利用?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十九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城建?档案目录《数据库利用政务网】络平台整合》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网络《;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馆藏档案《资料:数字化、档》案资:。料接收数字化—建立数字《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高效【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应当符合原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5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住建部》公告:第723号)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的《防,护设施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馆藏重要纸质档案】和所:有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其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还应当转成纸质或缩!微胶片
第二十二条! 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档案信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档案:。史料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利用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 我国公民、组织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城建档》案境外?人员:或组织?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并经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在—。档案利用时应当逐步!以缩:微品、?复制件或《电子档案等》形,式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对重要—珍贵:档案应当以复制【件或电子档案等形式!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补报建设工程】。档案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的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整理】编制的具体》要,求等具?体规:范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进行编制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2013〕9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