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根!据载体的《种类:主要可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将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业与城乡发!展相适应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分年度!列入本部门预—算,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安《排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进行进馆验收;!
(三)接》收和保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包括地下】管线档案;
(【。四)征集和保护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珍贵历!史,档,案;
?(五:)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档案的】编纂研究、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应规定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职,责
第六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为统—筹管理单《位各级建设系统【专,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各建设单位档案【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城建档】案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水利建?设工:程;:
8.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9.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各类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以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工程《档案
(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房:地,产权属档案由市房地!。产档案馆负责接收与!管理
?(四)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五)城市古旧地【图、历史建筑构【件等珍贵《实物档案
(六【),。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
第八条【 报送、移交城【建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案应为原《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办,。理产权所需的其【他,管理性文《件可以是复印—件
(二)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
(三)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当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
(四》),声像档?案应当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重点—。工程应当《有专:题片:
(五)电子档【案的内容《须与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一致其存储格【式、载体和保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标,准的要求
(六)档!。。案,的整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的【。要求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目录数据须一致】条目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从工程立项—。起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的—编制报送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
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环节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作!为附注内容》之一明确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先《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在: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形成准确的竣—工测绘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地下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并,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该系统与《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信息系统相连接【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 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时对未办理】。城建档案预》验收的工程应—督促其?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其电子目录数据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文件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年至?5年:后,按本办法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馆藏档?案,在涉及机构》撤,并、库房存》储空:间不足等影响档案】完整和安全保—管情况?时应当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有重要保存价】值,但尚未收《。集的历史城建—档案可以《向有:关部门征集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捐—。赠,、寄存各类单位或者!本人形成的与—城市建设《有,关的资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的档案有【优先和无偿使用的权!利并可以对捐赠【。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丰富馆藏档案!经,专家鉴定具有历史】收藏价值的捐赠【档案:按有关规定给—予捐赠人奖励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工作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利用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十九》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城?建档案目录数据【库利用政务网络平台!。整合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网络;—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馆藏档案资料数字化!、档案资《料接收数字化建立数!字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高效【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应?当,符合:原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5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住建!。部公:告,第723号)—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的防护设施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馆藏重—要纸质档案和—所有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其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还应?。当,转成纸质或缩微胶】片
第二十二—条 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档案信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档案史料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利用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 我国!公,民、组织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城建档案!境外人员或组织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并经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在档案利用时【应,当逐步以缩微品、】复制件或电子档【案等:。形式: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对重要珍贵档案!应当以复制件或电】子档案等形式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补报建—设工程档案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的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整理编制的!具体要求等具—体规范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进行】编制: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2013《〕,9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