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规划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根据载体的种【类主要?可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将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业与!城乡发展相适应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分年度列入本—部门预算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安排: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进行进?馆验收;
(三)】接收:和保: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包!。括,地下管线档案;
(!四)征集和保护【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珍贵历史档案】;
(五)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档,案的编纂研》究、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应规定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职责
第—六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为统筹管理—单位各级建设系统专!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各建设!单位档案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城建档】案工作全面开展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水利】建设:工程;?
8.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9.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各类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以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工程【档案
(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房地《产权属档《案由市房《地,产,档案馆负责》接收与管《理
(?四,),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五)【。城市古?旧地:图、历史建筑构件等!。珍贵实物档》案
(六)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
第八条 报送、】移交城建档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档案应?为原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办理产!权所:需的其他管》理性文件可》以,。是复印件
(二【)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
(三)工程竣工】图与工?程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图章且签字》手续完备;竣工【图的修改《应,符合规范《要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应当标注—城市坐标及高程【。
(四)声像档案应!当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图像稳定、画面清晰!色彩真实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重点工》程应当有专题片【
(五)电子—档案的内容须—与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一致其存储格式】、载体和《保,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标《准的要求
》(六)档案的整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的【要求纸质档案、【声像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目录数】据须一致条》。目,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从工程立项起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的编制报送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
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环节【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作为《附注内容之一明【确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先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在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形成准确的!竣工:。测绘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城建—档案:管理的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地?下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并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输》入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该系统与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信息系】统相连接《实现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 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时】对未办理城》。建,档案预验收的工【程应督?。促其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列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其电!。子目录数据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文【件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作为办理相关手续!的必备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年》至,。5年后按本》办法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馆》。藏档案在涉及机【构撤并、库房存储】空间不足《等影响档《案完整和安全保管情!。况时应当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对有—重,要保存价值但尚未收!集的:历史城?。建档案可以向有关】部门征?集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捐赠、寄存【。各类单位或者—。本人形成的与城【市建设有关的—资料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捐赠的档案有优先!和无偿使用的权利】并可以对《捐,赠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丰富馆藏档—案经专家鉴定具有】历史收?藏价值的捐赠档案】按有关规定》。给予捐赠人》奖励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八】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工—作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利用!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十九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城建】档,案目录数据》。库利用政务》网络平台整合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网:络;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现》馆藏档案资料数【字化、档案资料接收!。。数字化建立数字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高效: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建》设应当符合》原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档案馆!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5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住建部公》告第723号)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的防护设施—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馆藏重!要纸质档案和所有】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其【中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还应当转成纸质或缩!微胶片
第二—。十二条?。 ,。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档案》信息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档—案史料?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利用提!供,服务
?第二十四条 我国】公民、组织》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城!建档案境外人员或组!织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并经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在档案利用—时应当逐《步以缩微《品、复制件》或电子档案等—形式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对重要珍贵】档案应当以复—制件:或,电子:档案等形式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补报《建设工程档案—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的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整理编制《的,具体:要求等具体》规范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进行编制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2—013〕9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