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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2016】年4月2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2【0,16〕?97号文件发布  ! 根据2018年】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二类: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等1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和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及中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表水是指存】在于地壳表面暴露于!大气的?水是河流《、冰川、湖泊、沼】泽,四种水体的总—称亦称?“陆:。地水” 本办—法所称地下水是指广!泛埋藏于地表以下】的各种状态的水【包括地热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三条《 ,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并对污染、浪费!、破坏水资源的【行为有权监》督、:。举报和控告》。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媒体【应当大力宣》传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提高全社—会,保护水资源意识【。、节约用《水意识和水患意【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节约!。用,水产业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节约?用,水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污染、?浪,费、破坏水资源【的不良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增强全民的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水政监察制!。度水:政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违,反水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 】第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  :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参照区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事项按规定请市人!民政府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 第九条  —编制水资源规划应当!以水资源科学考察、!调查评价成》果为依据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兴【利除害、讲求效【益的原则适》应,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供水!、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等专业规划由!市、区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核:准 本办法所称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 本办法所称专业】规划是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渔业!。。、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等规:划 :第,十,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需要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需要,《安排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开发: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范畴其开《发利用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 城市建【设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应当与!本辖区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对:耗水量大、水污染】。。严重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建设项目应!当加以限制 第十一!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应,当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要求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限量开采《 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禁止新凿深井—对已:有的深井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定【制定封井《计划组织《实施 在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其他地【区不:得新增深井》数量自来《水供水管网尚未到】达又:确需取用地》下水:用于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和制【药、食品等特殊【。行业用水的应按照深!井总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审批 在【。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的地区禁止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水温空!调等项目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餐饮、洗浴、食品】等,行业的必须取—得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符合相应的用水标】准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等行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生产和—生活:造成损失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水文测验有不【利,影响或?者影响河《势稳定和护坡—、护岸、堤防等工程!设施安全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建设单位或受【益者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或补偿损失 第】三章  水资源、】水域及水工》程的保护《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水:源污染防止水—流堵塞和水源枯竭】改善:生,态环境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水】功能区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区域—内水功?能区的水质要求组织!做好河流和》水库的水质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五条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该水域!。的纳:。污能:力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水域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确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水域排污总量!落实省下达的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目标 》第十六条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功能—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标志牌内【容,河流(湖库)—名称、水功能—。区名称、水功能区的!起始断面和终止断】面、水功能区河长】或湖库?面积、水质保护目】标和代表断面—、立碑时间及管【理,单位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水功:能区标志 第十七】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第十八!条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 【。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编制河?。流、水域空间监【控边:界建立和完善管理】机构制定河流、水】域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敷设:到达的地方不—得开凿新井取用地】下水(不《含地热水、矿泉【水);原经过批准生!。活饮用自《备机井供水的应当改!接自来?水并封闭原地下水井!(除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外): 因抗旱而开凿的】取水井应在旱情解除!后及时?封存作为抗旱的【应急备用水》源 第二十一条  !开发:利用地下(热)水、!矿,泉水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取水?许可年限《进行开发利用地下】(热)水专项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水质、水!温、水位和开采水量!方面是否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作为取水许!可延长的技术依据 !第二十二条 — 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工作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将地下—水的监测资料—同时抄?。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每日?开采地下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用户)—应当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对水!质、水温、水—位和开采水》量等进行监测建【。立技术档案》并按照规《。定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资料 第《二十三条 》 ,河道及国有水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由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具体管?。理和保护范围—标准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个人所有的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划】定 :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应当?予以公?告重要水《工程应当在该工【程明显?位置设立标志公【告,管理、保护范围及保!。护职责 《第二十?四条:。  从事下列涉及】。。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的活动】时,应当报?。经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批准】并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架设跨河【管道、电缆;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爆破、钻探】、采砂、挖筑鱼【塘、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三):在河道内拦堵、放】置网箱、设》排,挂网等; (—四)在河道滩地进】行考古发《掘; ?(五)在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埋设管!道、缆?线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在堤防上开缺】、凿洞、打桩—以及其?。他施工作业;— (六)其他涉及】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禁《止从事下列》妨碍河道行洪—安全与?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一!)在水库大》坝、:防潮防洪堤或—者,排灌渠堤上垦植、铲!。。草、放牧《、烧砖?瓦、挖坑、扒口、取!。土、:爆破;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打井、钻探!、爆破、采石取【土;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四)在河【道,、,水库、渠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煤渣、工《业废渣等废弃物【和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清洗装贮过有!毒有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及其他物!品,; (五)其他危】害河道和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毁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环保—监,。测等:工程设施 》。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 第》二十七?条,  跨区的》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海南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执行各区的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经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市、区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流域规?划和水资源的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河流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编制的径流》。调蓄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遵循生!。活用水优先原则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有【关区域?的利益并对》行政:区,域内的年度取水量进!行总量控制 —因干旱等特殊情况】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风防旱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可以对水量进行临!时调度取水单位、个!人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服从 【第二十九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市、【区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两【项审批整合》为取水许可》审批 取水被许可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保证取水!。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更:换农业?灌溉:应当逐步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水资源【费纳入?财政专户用于水【资源的涵《养,保护、规《划管:理和:节,约用水等工》作 第三十条 【 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权限 《(一:)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围】: 1.本区域(不!。含跨区域河流)河流!、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且年取—水量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地【表水取水许可 2.!日开采?地下水(不》含地热水矿泉—水)1000立【。方,米以:下取水的《。 (二)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围:? 1:.跨区域河》流取水的 2.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至50【00万立《方米水库《取水:的 3.年》取水量超过1—000万立》方米的地表水取水】的 4.日开采【地热:水,、矿泉水1500】立方米以下》。取水的? 5.日开》采地下?水1000立方米】。至50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6【.自来水厂》日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三)其?他取水?按,有关规定权限审【批 第三十一—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申办取水许可证!。及,缴纳:水资源费《。但不得?妨碍:。公共用水《、环境安《全或者损害他人【用水合法权益 (一!)农业抗旱应—急取水及粮食作物】灌溉取水的; (二!)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而必须取水的】;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四)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因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日平均取水量10!。立方米以下的—; (五)灌溉经济!作物从?河流取水《日平:均量不超过50【立方:米取地下水日平均量!不超过20立方米】水产养?殖从江河取水日平】。均量不?。超过30立方米【取地下?水日平均《量不超过10—立方米的; (六】)其他用途年—取水量不超过1【000立方米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取用地热【水、矿泉《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和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第三十?三,条  开《采地下水应》当经地质勘查评价】遵循:水文地?质单元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用:途管:制、优质优用、【采补平?衡的原则并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可: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取,水层:位的要求防》止水体污染、水【源枯竭和海水入【侵、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地质环!境灾害?的发生   —  城市《和重点开《发,区的:。地下水开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地下水年度计划可!采总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方》案审批开采》地下水申请发—放地下水取水许可】证 第五章》  节约用水 第】三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辖区的《节约用水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水情?况,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用水定【。额城市供、用—水应当?坚持开发水资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其他各《项,用,水和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鼓》励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健全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人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按照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标准或同行业【平均水平核》定用:水指标下《。达年度供水计划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农业灌溉节约用!水规划和计划完善】农业灌?溉工程的改造配套】和渠:道,防渗设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合理制定用水】定额减?少耗水量《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供水企业【供用水的节》约管理工作制—定城:镇节约用水》考,核指:标及具体措》施加强对供水、用】水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本区节约用水规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加强用水】定额与计划》管理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第三十《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年:度用水?计划以及国家和【地方行业用水定额对!计划用水指标实【行分级审定和—考核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月用水—量超过3000【立方米单位用户【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并考核用水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月用水量不满3!000立方米的单位!用户由城市供水企】业进行核《定和考核 》。    单》位用:户应当于《每年12月》1日前向本辖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指—标申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核定下达并!公布用水指标逾【期,未,核定下达《的视为同意申—请     —单位用?户,。因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变化确需【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按有》关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进—行调整? ,    单位用户认!为核定或调整—的用:水计:划指标不合》理,的可以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出书面【答复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调《整用:水,计划指?标时可根据需要【。举,行听证会 第三十九!条  对用水单位实!行定额用水》管理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标准《。按,照海南省价格主管】部门及?海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根据?条件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第四十条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实】行分质用水将污水】。处理及中水》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区域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洗、:。洗车、洗涤等行【业应当使用中水 】第四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业【灌溉节水规划和【计划完善农》业,灌溉工程《。的改造配《。套和:渠道防渗《设施加?强用水管理与制度建!设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水循环》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和器具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资源执法巡查!制度:和,举报: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政监察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查封其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和物!品并可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谎报不得阻!。碍水政?监察人员依法—行政 第四十五条 !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水政!监察机构实施水行】政处罚   —  水政监察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照法定【程序执法  —  :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或者失职行为 第四!十六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权限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 附则 第》。四十九条 》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三亚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1月20日施】行的三?亚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三府!〔1997〕5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