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本市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并输送》至各用户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第】。三条 ?。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域内!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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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与促进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
? 三亚市发改—。。、,规划、工《信、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成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具:有,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项目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六,条 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且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凡有热水》。需求的新建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及》相关技术标准统一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 第七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确保建筑—美观和安装安全【同时根据建筑功【能特点、节能降【耗,和方便使用与维【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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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优!先选用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形式采》。用集中?辅,助加热时可选用空气!源热泵、燃》气锅炉?。等辅助热源》当必须采用电能【作为辅助热源时宜】采用分散《辅助热?源形式
【 第:九条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纳入建!筑工:程总造价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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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鼓励!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系—统的改?造、运行《、维:护、更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第!三章 ?方案审核阶段—
第十【一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建筑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节:。能,评估报告的报告中应!对太:。阳能热水的应用情】况有所体《现
第【十二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须提!交太阳?能热水设《计方案及《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附表1《)报:市规划部门同时明】。确各:栋号: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以及【拟补偿建《筑,面,积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公示后作为》规划许可审批前置】意见
《
第十三条 !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将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做,到建筑物外观协【调、整齐有序系统】平面布置图应—合理安?排检修通道并充【分,考虑安置防护措施】以保证检修安全及预!防设备?高空:坠落伤?人等对?高层:居住建筑原》则上要求屋面布置】太阳:能热水集热系统的】面积不少《于屋面建《筑面积的5》。0,%当该?。面积内布置的太阳】能集热器产生的【热,。量达不到设计—耗热量的1/3【时,设计单位需提供设】计,。计算书?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意见可《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是须【。优先考虑执》行其他?先进技术标准如【。。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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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应安装—能耗监控系》。。统纳入楼宇管理【系统:并上传至“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预留监测点所】有数据采集、—监测、传输》等均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 第十四条 凡【设计内容中含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201》1年版)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2011》年版)进《行审查并注重对集】热,器集热效率的—把关图审合格证上应!明确太阳能应用面】积和集热器面—积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应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等内容
【
既有建筑增】设和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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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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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本省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落实?试运行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施工过】程中有?需要改动并影响【能,效的部分需设—计单位配合按要【求出具设《计变更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市住建《局,备案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
第《。十六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招标、投标应!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建设单位!应选择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施工单位 】
(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各,企业可?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各】类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对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新建和在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由承担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监理企业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按】照设计要《求,严,格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及重点部!位、重点安装环【节的:监理
【既有建筑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委托建》筑工程?。。原监理企业或有资质!的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
第十九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安装!。过程的监督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照《通过专项《图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对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减【少,安装集热面》积的工程项目及时】报,告市住建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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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验】收阶段
第!二十条? 在: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相应【建设内容及安—装,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测评(或形式检!查)在取得合格的测!评,(或形?式检查)报告后可】进行系统专项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建筑【节能分部验收一般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包:括面积补偿、财政补!贴,等,下同)的《项目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前须由第三方【能效测?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能效测评或》形式:检查
》 需进行》能效测评并出具能】效测评报《告的项目《包括
》 (一)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 , (二)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
(—三,)申:请绿:色建筑运营标识且应!用太阳能热水—的项目
【 在本管理办法要求!范围:内不:需要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均需进行形式!检查
第二!十二条 形》式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核《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外观?。、关键部件、安全性!能以:及系统的实施量【(包:括集热器《。类型和面积》水箱容量和类型循环!管路类型控制系统、!辅助材料等)和运行!调试记录并进行【至,少连续3天的运行】。测试着?重检查?现场实际实施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对于—存在设计变更—的(包?括集热器《面积与设计文件(】或申报书)不—相符、系统运行方式!及辅助?热源方式的》变更等等)》建设单?位,须,提供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有效文件资》料 :
第二十三条! 能效测《评内容包括现—场检:测集热系统得—热量、?系统常?规热源?耗能量、贮》热水箱热损系—统、集热系统效率】以,及太阳能保》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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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内容需《体现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及全年》太阳能保证率是否】满足设计(或申报】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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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对?于一般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竣工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到?场监督核对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类型、面【积是:否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一致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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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通知;
(!2)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2《016〕138号)!;
(【3)项目《测评(形式检查)报!告
》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达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以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未《能通过?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将《视为工?程项目节《能分:部验收不合格需进行!相应的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方能进行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市质安《站应出具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附表—2)
《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没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一般建—筑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质《量监督报《告
》 第二十六条 对】。于享:受政府优惠的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项目的专》家验收评估》会经评估审查通过】的,验,收评估报《。告作为建筑面—积补偿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专家验收评估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验收!评估申请书(向市】住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一式三】份附表3获》面积补?偿,项目提供)》;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附表4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 (5)能效测评报!。告,或形式?检查报告;
! (6)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 [20【16]?138号)》;
—(7)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竣工图;
!(8)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结算》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9)【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制度【;
(【。10)?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操?作规程;
【 ,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验】收评估报告》须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再组?织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专项验收【
第二十七!条, 在本管理办—法范围?内需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应提交防》雷系统接地电阻检】验报告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
第六【章 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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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居】住建筑的太阳能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购买人说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的预》定,价格及其范》围提供产品供—应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并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或】者,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购买人签《订维修服务协议保】证后期物业》。管理中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明?确
》 第二十九条 【采,用,集中:供热系统的公—用设施、设备和采】用分户供热系—统的公?用管井、管道、【循环水泵等纳入公用!部分的?。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物业公司应根据【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采取不同的维—修、养护、管理维】保措施?其它部分可由所【。有权人委托物—业公司维保》。。或由: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供:应单位直接维保 】
: 第三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业!主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制止【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行为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
第三十【一,。条 毛坯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立管安装【预留到各《用户内同时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承诺》协调施?工单位调试好各【用户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以?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不予以通过验收 】
《第三十二条 物业】公司须本着》“,公开、诚信”的原】则确定热水》。单价费用该》项费用由保证太【阳能:热,水系统?正常运行的耗电【费,、自来水费、—辅助热源费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等【组成: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并:确保专?。款专用每月收—取的热水费用及系】。统运行的各项费用应!在小区显目》位置进行公示
】
第三十三条 !系统日?常维护费用是指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集热系统、集中【辅助热源《系统、输送管网系】统等公共设施设备】部分的日常维护费用!不,含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户内设《施部分等产权人所有!。部分:的维护费《用产权?人所有部分》的,运,行,维护与更新费—。用由产权人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维保?单位应做到设备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保修》期后的系统寿命【期内明码标价收费】物业公司须对维修】更换项?目,进行监督确认并对】维修更换《费,用明细进行公示做到!专款专用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四条 当—年若:列有专项资金计划的!。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且单位—工程集热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标准?在项目通过》专家专项验》收,评估后提交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表】。5)办理补助资金】手续项目《。补,贴资金以无偿—补助形?式给予支持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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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集!中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且未获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可: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补】偿建筑面积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单—体建筑实际安—。装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面积并且需符【合以下测算》标准
《
(一》)住宅、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所增加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面积总?。和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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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宾【馆,。、酒店所增加—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客房!总数的1.5倍
!
拟申请建【筑面:积补:偿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方?案审查时提》出申请经市住建局审!核补偿面积加—入项:目方案设计中统一应!用市规划局》在审批前按规定【。公示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质安站】。、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获建筑面积补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11〕57号)要】求加强宣《传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已享受》省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得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配套资金的支持如】。已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获!得补偿建筑面积【的,项目不再同时享受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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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对在民?用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减排奖励范》围
》 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情况作为绿!色建筑标识与—各类优?秀工程?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
: 第三十八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建:设、: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将严格依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九:。条 市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对未按照业—主的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共有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或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农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鼓励农民住宅和】村镇公共建》筑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需,求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
附!。件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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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
》 ,附件: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
!
附件5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