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本?市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并:输送至各用户—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第三】条 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域内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与促?进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
? 三亚?市发改?、,规,划、工信《、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成:。。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具有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项目!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六条 》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且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凡有热—水需求的《新建: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及相关技—术标:准统一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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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确保建筑美【观,和安装安全同时根】据建筑功能特点【、节能降耗和方【便使用与维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类,型
《 第八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优先选》用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形式—。采用:集中辅助加热时【可选用空气源热泵】、燃气锅炉等辅【助热:源当必须采》用电能作《为辅:。助热源时宜采—用分散?辅助热源形式
】
第九条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纳入建筑—工程总造价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 ,。 第十条 》鼓励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系统的!改造、运行、维【护、更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 第三章》 方案审核》阶段
第】十一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建筑【。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节能评》估报告的报告中应】对太阳能热水—的应用?情况有所体现—
:。
第十二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须提交太阳】能热:水设:计方案?。。及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附!表,1)报?市规:划部门?。同时明?确各栋号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以及拟补偿建筑【面积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公示后《作为规划许可审批】。前置意见
! 第十三条》 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将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做到建筑《物外观协调、—整齐有序系统平面布!置图应合理安排检修!。通道并充分考虑安】置防:护措施以保证检【。修安全及预防设备高!空坠:落伤人等对高层居】住建筑原则上要求】屋面布置太》。阳,。能热水集《热系统的面积—不少于屋面建筑【。面积的50%当该】面,。积内布置的》太阳能集热器产生的!热量达不到》设计耗热量的—1/3时设计单位需!。。提供设计计算—书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意见?可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是!须优先考虑》执行其他《先进技术标准—如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等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应安装能耗》监控系?统纳入?楼宇管理系统—并上:传至“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预留》监测点所有数据【采集、监测、传输等!均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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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凡设计内容!中含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20—11年?版):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201《1年版)进行审查并!注重对集热》器集热效《率的把关图审合【。格证上?应明确太阳能—应,用面积和《集热器?面,积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应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等?内容 ?
《既有建?筑增:设和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第四章 !实施阶段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本省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落!实试运行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施】工过程中有需要改动!并影响能效》的部分需设计—单位配?合按要求出具设【计变更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市】住建:局备案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招标、投》标应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建设《单位应选择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施工单位
】 (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
各企业可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各类!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对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
? 第十?八条 新建》和在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由承担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监理:企业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按照设计要求严【格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及重点部【位、重?点,安装环节的监理
!
, 既有建》筑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委托!。建筑:工程原?监理企?业或有资质的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
?第十九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安装—过程的监督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照通过专项图!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对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减少安装集—热面积的工程项目】及,时报告?市住:建部门查处
】 第五章 验收】阶段
》 , 第二十条 在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相应建设内容及安】装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测?评(或形式》检,查)在取得合格的测!评(或形式检查)报!告后可进行系统【专项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建筑节—能分部验收一般【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包括!。面,积补偿、财政—补贴等下同)—的项目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
?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前须》由第:三方能?。效测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能效》测评或形式检—查
需进行!能效测评并出具能效!测评报告的项—目包括
【 (一)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
》 (三)申请绿色建!。筑运营?标识:且应用太阳能热【水,的项目?
《 在:本,。管理:办法要?求范围内《不需要?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均需进》行形式检查》
第二十二!条 形式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核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外观—、关键?部件、安全性能以】及系:统的实施《量(包括集》热器类型和面积【水箱容量和类型循】环管路类型》控制系统《、辅助材料》等)和运《行调试?记录并进行至少【连续:3天的运行测试着】重检查现场》实际实施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对于存在设计—变更的(《包,括集热器面积—与设计文件(或【申报书)不相—符,、,系统运行方式及【辅助:热源方式的变更等】等)建设单》位须提供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有效【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 能效】测评内容包括现场】检测集热系统得热量!、系统常规热源耗】能量、贮《热水箱?热损系统、》集热系统效率以及】太阳能保证率
】。。。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内!容需体现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及全年—太阳能保证率是【否满足设计(或申报!书)要求
—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一般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竣工: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到?场监督核对》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类型—、面积是否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一致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通知;
】(2)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2016〕138】号);
【 (3)项》目测评(形式—。检查)?报告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达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以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未能通过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将视为—工程项目《节能分部验收不合格!需进行相《。。应的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方,能进行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市质—安站应出具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附表2《。)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没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一般!建筑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质量监督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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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对于享受政府优惠的!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项目的专家验收】评估会?经评估审《查通:过的验收评估报告作!为建筑面《积补偿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专】家,验收评估《。。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评估申请】书,(向市住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 (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一》式三份附《表3获面积补—偿项:目提供);
】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附表4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5)能效测评【报告或形式》检查:报告;
(!6)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 [》2016]1—38号?);
【(7)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竣工图【;
》 ,(8)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结】算,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9?。)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制度;!。
(10)!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操作规程;
!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验收评估!报告须?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再组织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专项验收《
第二十】。七,条 在本管理—办法范围内》需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应提交—。防,雷系统接地电—阻检验报告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
—。 第:六章 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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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居住建筑》的太阳能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购买人说【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的预定价格及!其范围提供》产品:供应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并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或?。者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购买人签订】维修服务协》议保证?后期物业《。管理中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明确
】第二十?九条 采用》集中供热系统的公用!设施、设《备和采用《分户供?。热系统的《公用管?井、管道、循环水泵!等纳入公用部分的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物业—。公司应根据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采取不同的维【修、养?护、管理维保措施】其它部分可》由所有权人委托【物业:公司维保或》由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供【应单位直接维保【
第—三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业主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制:止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行为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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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毛坯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立管安!装预留到各用户【内,同时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承诺?协调施?。工单位调试好各【用户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以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不予以通过验收!
》第三十二《条 物业公司须【本着“?公开、诚信”的原】则确定热《水单价费《用该项费用》由保证太阳能—。热水系统正常运【行的耗电《费、自来水费—、辅助热源》费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等组:成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并确保》专款专用每月收取】。的热水费用及—。系统:运行的各项费—用应在?小区显目位置进行公!示
第三】十三条 系统—日常维护费用是指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集热!系统、集中辅—。助热源系统、输【送管网?系,统等公?共设施设备部分【的日常维护费用不含!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户内设施部》分等产权人所有部分!的维护费《用,产,权人:所有部分《的运行维护与更新】费用由产权人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维保《单位应做到设—备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保修期后的系统【。寿命期内明》码标价收费物业公】司须对维《修更换项目进行监】。督确认并对维—修更换费用明细进行!公示做?到专款?专用: ,
《第七:章 奖惩措》施 :
《第,。三十四条 当年若】列有专项《资,金计划的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且单位工程集热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标【准在项?目通过专家专项验】收,评估后提交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表5)办理补助!资金:手续项目补贴—资金以?无偿补助《形式给予支持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集》中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且未获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可—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补偿建筑面积【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单体】建筑实际安装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面积《并且需?符合以下测》算标准
】(一)住宅》、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所增?。加,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面积总和的》2.5%《;,
(—二):宾馆、酒店》所,增加: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客房总数的1】.5倍
】拟申请?建筑面积补偿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方案审查时提—出申请经市》住建局审核》补偿面积加入项目】方,案设计中《统,一应用市规划局在审!批前:按规:。定公示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质【安,站、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获?建筑面积《补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11〕57号)!要求加强宣传做好】管理工作
】 第三十六》。条 已?享受省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得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配套】资金的支持如已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获得补偿建筑面积!的项目不再同—时享受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 第三十《七条 对在》民用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减排奖励》范围
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情况作为绿》色建筑标识与—各类优秀工程—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十八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建设、】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将严格依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 第三十九条 【市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对未按《。照业主的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共【有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或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农?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鼓励农!民住宅?和村镇公共建—筑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需求 《。。。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附件1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
附【件,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附件3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
【
附件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
附件!5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