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本市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并输送至各用户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
第三条 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域内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与?促进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亚!市发:改、规划、工信【、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
— 第五条 成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具有《。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项目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 第六?条 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且《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凡有热水需求的新!建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及相关?技术:标准统一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
: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七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确保【建筑美观和安装【安全同时根据建筑】功,能特点、节能降耗】和方便使《用与维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类型
】 , 第八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优先选【用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形:式采:用集中辅助加热【时可选用空》气源热泵、燃—气锅炉等辅》助热源当必须采用】电能作为辅助—热源时宜采》用分散辅助热源形式!
《 第九条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纳入建筑工!程总造价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 , 第:十条 ?鼓励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系统的改造、运行!、,维,护、:更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第三章 方案审【核阶段
】。第十:。一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建筑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节能!评估报告《的报告中《应,对太阳能热水—的应用情《况有所体《现
?。
第十》二,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须提交太阳【能热水设计方—。。案及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附表1【)报市规划部门同】时明确各栋号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以及拟补偿建!筑面积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公示后作为【规划许可审批前【。置,意见
第!。十三条? 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将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做到建筑物外】观协调?、整齐?有序系统平面布置图!应合理安《排检修通《道并充分考虑—安,置防护措施以保证检!修安全及预防设【备高空坠落伤—人等对高层居—住建筑原则》上,要求屋面布置太阳能!热,水集热系统》的面积不少于屋【面建筑面积的5【0%当该面积—内布置的太阳—能集:热器产?生的热量《达不到设计耗热【量的1/3时—设,计单位需提供设计】计算书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意见可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是须优先考虑【。执行其他先进技术】。标准如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等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应安装能】。耗监控?系统纳入楼宇管理系!统并上传至“—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预留监测点【所有数?据采集、监测、【传输:等均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
, :第十四条 》凡设计内容中含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2011年版)【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2011—年版)?进,行审查并注重对【集热器?集热效率的把—关图审合格证上应】明确太?阳能应用面积和【集热器面积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应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等内!容
—既有:建筑增设和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
第《四章 ?实施阶段《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本省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落实试运行【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施工过程中】有需要改《。动并影响能效的部】分需设计单位配【合按要求出具设【计变更?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市《住,建局备?案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招标、】投标应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建设单—位应选择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施!工单位?
? , ,(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
《(,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 各企?业,可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各》类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对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 第十八条 新建】和在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由承担【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监理【企业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按照设计要求严格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及重点!部位、重点安装【环节的监理
【。
?既有建筑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委托建】筑工程原监理企业】或有资质的》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
: 第十九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安装:过程的监督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照通过专项图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对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减少安?装集热?面积:的工程项目及—时报告市住》建部门查处 —
第五章 】验收阶段
—
第《二十条 在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相】应建设?内容及安装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测评(!或形式检查)在取】得合格的测评—(或形式检》查)报?告后:可进行系《统专项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建筑节能分部—验收:一般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包括【。面积补偿《、财政补《贴等下同)的项目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
】
《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前须》由第三方能效测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能】效测评或形式检查 !
,
需进》行能效测《。评并出具能效测评报!告的项目包括—
? (一)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 (二)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 《
(三)申】请绿:色建筑运营》标,识且应用《太阳能热水》的项目?
在本【管,理办法要求范围【内不需要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均需进!行形式检《查
第【。二十:。二条 ?形式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核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外】观、关键部》件、安全《性能以及系统的【实施量(包括集热器!类型和面积水—箱容:量和类型循环管路】类型控?。制系统、辅助材料等!)和运行《调试记录并》进行至少连续3天的!运行测试着重检查现!场实际实施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对于存在设计!变更的(包》括集热器面》积与设计文件(或】申报:书):不相符、《系统:运行方式及辅—助热源方式的变更】等等)建设》单,位须提供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有:效文件资料》
? 第二十三条 】能效测评内容包括】现,场检测集热系统得】热量:、系统常规》热源耗?能,量、贮热水箱热损】系统、?集热系?统效率以《及太阳能保证率 】
?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内容】需体现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及全年太阳能保【。证率是?否满:足,设计(?或申报书)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一般《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竣工《。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到场监督《核对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类型!、面积是否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一致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 :(,1)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通知; !
: (2《)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201】6,〕138号); 】
(3)【项目测评《。(形式检查)报【告
?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达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以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未能:通过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将视为工程项—目节能分部验—收不合格需进行相应!的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方能进—行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市》质安站应出》具,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附表2) 【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没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一般建筑《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质量【。监督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于享受】。政府优惠《的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项,目的专家验收评【估,会,经评估审《查通过的验收—评估报告作为建筑面!积补偿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专家验收评!估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评—估申请书(》向市住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
: (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一式》三份附表3获面积】补偿项目提供); !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 (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附表4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5)能】效测评?报告或?形式检查报告; 】
(》6)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 】[2016]13】8号); 》
(7—)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竣工图;】
:
?(8)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结算—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9)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制度;
】
: (1?0):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操作规程;
!。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验收评估报!告须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再组!织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专项验收—
第—二十七条《 在:本,管理办法范》围内需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应提《交防雷系统接地【电阻检验报告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 【。
第六—章,。 运行阶段 —
《第二十?八条:。。 居住建筑的太【阳能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购买】。人说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的预定价!格及其范《围提供产品供应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并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或者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购买人签订维修服!务协议保证后期物】业管理中《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明确 】
? 第二十九条— 采用?集中供热系》统的公用设施、设】备和采用分户—供热系统的公—用管井?、管道、循环—水泵等纳入公—用部:分的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物?业公司应根》据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采—取不同的维》。修、养护、》管理维保措施—其它部分《可由所?有权人?委托物业公司维【保或由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供应!单位直接维保—
:
第三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业主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制止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行为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
? 第三十《一条 毛《坯,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立管安《装预留?到各用户内同时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承诺协调—。。施工单位《调试好各用户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以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不予以通过验!收
》 第三十《二,条 物业公》司须本着“公—开、诚信”》的原则确《定热水单价费用该项!费,用由保证太阳能热水!系,统正常运《行,的,耗电费?、自来水《费、辅助热源—费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等组成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并确保—专款专?用每月?收取的热水》费用及系统运行的各!项费用应在小区【显,目位置进《行公示 《
第三—十三条 《系统日常《维护费?用是指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集热系统、集】中辅助热《源,系统、输送管—网系统等公》共,设施设备部分的日常!维护费用不含—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户内设施部分】等,产权人所《有部分的维护费用】产权人?所有部分的运行维护!与,更新:费,用,由产权人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维保单位】应做到?。设备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保修《期后的系统寿命【期,内明码标价收—费物业公《司须对?维修:更换项目进行监督】确认并对《维修更换费用明【细进行?公,示做:到专款专《用
第七章! 奖惩措施
【
第三十四条 !当年:若列有?。专项资金计划的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且》单位:工程集热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标准在项《目通过专家专项验】。收,评估后提《交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表5)办理!补助资金手续项【目补贴资金以—无偿补助形式给予】支持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五条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集中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且未获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可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补】偿建筑面积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
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单体建》筑实际安装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面积并【且需符合《以下:测算标准《
《。 (:一,)住宅、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所增加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面积—总和的2.5%; !
:。 (二)》宾,馆、酒店《所增加?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客房总数—的1.5倍 —
拟》申请建筑面积补偿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方案审《查时:。。提出:申请经?市,住建局?审核:补,偿面积加《入项目?方案设计中统一应用!市规划局在审批前按!。规定公示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质安》站、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获建筑】面积补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1,1〕57号》),要求加强宣传做好】管理工作
【 , 第三十六条— ,。已享受?省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得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配套资金》。的支持如已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获得补偿【建,筑面:积,的项目不再同—时,享受: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 第三《十七:条 对在民用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减排】。。。奖励范围
!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情况?作为绿色建筑—标识与各类优秀工程!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
?第三:十八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建设、】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将—严格依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 第三十九条【 市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对—未按照业主的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共有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或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 第?八章 附则
】 第四十条 农】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鼓》励农民住《宅和村镇《公共建筑《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需求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
:
附件》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附件3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
!
附件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
附件】5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