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本市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并《输送至各用户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 :  第三条 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域内【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与促进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  三亚市发改、】。规划、工信》、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成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具有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项目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六?。条 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且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凡有热水需求的新!建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及相:关技术标准统一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   (!一):12层以下(—。含12层)的住宅】建筑:; :   (二)单位!集体宿舍、》医院病房、酒—店、宾馆、》公共浴池《等公共建筑》   前款规定!范围内经批准—使用温泉地热的民用!建,筑可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 :  第七《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确保建筑美观和】安装安全同时根【据建筑功能特点、】节能降耗和方便使】用,与维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集》热系统的类型 【   《第八条 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优先选用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形式采用!集中:辅助加热时可—选用空气源热泵、燃!气锅炉等《辅助热源当必须采用!电能作为辅助—热,。源时宜采用分散辅】助热源形式》   》第,九条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投资纳】入建筑工程总造价】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节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第十条 鼓励既有】建筑太阳能热水应】用系:统的改?造、运行《、维护、更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第三】。章 方案审核—阶段   第】十一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新建】建筑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节能—。评估报?告的报告中》应对太阳能热水的】。应用情况有所体【现   —第,十二条 《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本市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建:筑须提交太阳—能热:水设:计方:。案及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附表1)报市规划部!。。门同时明确》各栋号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以?及拟补偿《建筑:面积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公示后作—为规划?许可审批前置—意见:   《  第?十三条 在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将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筑》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做到建筑物外观【协调、整齐有—序系统平面》布置图应合理安【排检:修通:道并充分考》虑安置防护措施以保!。证检修?安全及预防设备【高空坠落伤人等对】高层居住《建筑原则上要—。求屋面布置太—阳能热水集热—系统的面积不少于】屋面建筑面积—的50%当该面【积内布置的太—阳,。能集热器《产生的热量达—不到设计耗》热量的1/3—时设计?单位需提供设计【计,算书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意见可不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是须优先考!虑执行其他》。先进技术标准—如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等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应安装能耗监!控系统纳《入楼宇管理系统【并上传?至“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预《留监测点所》有数据采集、—监,。测、传输等均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 第十四条》。 凡设计内》容中含有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2011年版)【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严格按照!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试行)(20—11:年版)进行审查【并注重对集热器集热!效率:。的把关图审合格证上!应明:确太阳能应用面积和!集,热器面?积审查?意见:归入建筑节能部分 ! : , 对:应,当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设计而未设!计的或设《计,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应在》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注明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集热器面积等内容!  《 既有?建筑增设和》。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第四!章 :实施阶?段,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本省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落实】试运行?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施》工过程?中有需要改》动并影响能效的【部分需?。设计单位配合按要】求出具设计》变更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市住建局备—案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招】标、投标应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新建建筑【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建—设单位应选择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施》工单位 —  (一)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 ,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各企业!可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承担各》类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对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 《 ,  第十八》条 新建和在—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由—承,担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监《理企业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按照设计要—求严格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及:重点部位《、重点安装环节【的监:理 《。  既有建筑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委托建筑》工程:原监理企业或有资】质的监理企业进行】监理 ?  ? 第十九《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切【实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安装过程的】监督严格监督建【。设单:。位按照通过专项图】审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对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减少安装—集热面积的工程项】目及时?报告市住建部门查处!  《 第:五章 验收阶段【 ,   第二十【条,。 在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相应建设《内容及安装》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测!评(或形《式,检查)在取》得合格?的测评(或形式检】查)报告后可进行系!统专项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建】筑节:能分部验收》一般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包括面积补偿、财政!补贴等?下,同)的?项目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  ?    第二—十一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专项验收前!。须由第三《方能效测《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能效测!评或形式检查 【 :  :需进行能效测—评并出?具能效测评报告【的项目包括 【   (一)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 (二?)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   (三!),申请绿色建筑运营标!识且应用太阳能热水!的项目   】在本:管理办法《要,。求范围内不需要【。进行能效测》评的项目《均需进?行形式?检查   【第二十二条 —形式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核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外观、!。关键部件《、安全性《能以及系统的—实施量(包括集【热器类型和面—积水:箱容量和《类型循环管路—类型控制系》统、辅助材料—等,)和运行《调试记录并进—行至少连续3天【。的运:行测试着重检查【现场实际《实施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对于》存在设计变》更,。的(包括集》热器面积与设计【文件(或申》报书)不相》符、系统运行方式】及辅助热源方式的变!更等等)建设单【位须提?供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有效—文件资?料, :   第二十三条 !。能效测评内》容包括现《场,检测集热系统得热】量,、系统常规热源耗】能量、贮热水—箱热损?系统、集《热系统效率以及太】阳能保?证,率   —第二十四《条 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内》容需体现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及全年】。太阳能保证率是【否满足设计(或【申报书)《要,求 ?  :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一般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须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关键设备、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竣》工验收并通知市【质安站到场监督核】对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类型、面积是否【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一致建设《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   (《。1)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通知; —  ? (2)《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2016【〕138号); !   (3)项【。目测评(形式检查】)报告?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达,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2-2009)以!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未能通过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将视为》工程项目节能—分部验收不合格【。需进行相《应的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方能进行!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市质安站应!出具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附—表2) 《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但没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一般建《筑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质量监督【。报告 ?   第二—十六:条 对?于,享受政府优惠的项目!在取得测评(形式】检查:)报告后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项目的专家验【收评估会经评—估审查?通过的验收评估报告!作,为建筑面积补偿或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专家—验收评估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评估申】请书(向市住—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一式》。三份附表3获面【积补偿项目提供【。); 《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附表4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5)能效测》评报告或形式检【查报:告;:   (6)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2—016修订版(【琼建质监 [2【016]138号】); 》  (7)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竣工》图,。;  》。 (8)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结:算书(获财政补【贴项目提供);【 ,   (9)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理!制度;   (!10)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操作规】程;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在办理节能》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经签属验收合格】。的,验收评估报告须由】市,住建部门《(或市财政》、住建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再!组织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专项验收 !   第二十七条 !在本管理《办,法范围内《需,。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应提交防雷】。系统接?地电:阻检验?报告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材料 !   《第六章 运行—阶,段 :   第二十八条! 居住建筑》的太阳?能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购买【人说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的》。预定:价格及其范围提【供产品?。。。供,应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并,签订维修服务协议】;或者委《托物业公司与—产品供?应商以及购》买人签订维修服【务协议保证后期物业!管理中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明确 【  : 第二十九条 采用!集,中供热系统的公用】设施:、设备和采用分户供!热系:统的公用《管井、管道、循环水!泵等纳入公用部分】的设施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物—业公司应根据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采取》不同的维修》、养护?、管理维保措—施,其它:部,分可由所《有权人委托物—业公司维保或由【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供应单位直接维保! ?  第三《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业主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制止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行:为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 ,   第三十一条】 毛:坯,验收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立管安装预留到】各用:户内同时《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承诺协调施工单位!调试好各用户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以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不予》以通:过验收 》   ?第三十二条 物业公!司,须本着“公开、【诚,信”的原则确定【热水单价费用该项费!用,由保证?。太阳能?热水系统正》常运行?。的耗电费、自来水费!、辅:助热源费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等组!成,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并!确保专款《专用每月收取的热】水费用及系统—运,行的各项《费用:应在小区显目—位置:进行:公示   第】三十三条 》系统日常维护费【用是指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集—。。。。热系统、《集中辅助热源系【统、输送管》网系统?等公共设施设备【部分的日常维护费】用不含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的户—内,设施部分等产权人所!有部分的维》护费:用产权人所有部分】的运行维《护与更?新,费用由产权》人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维保?单位应做到设备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保修期后的系】统寿命期内》明码标价《收费物业公司—须对维修更》换项目?进行监督《确认并对维修更换费!用明:细进行公示做—到专款专用 】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四条 》当年若列有专项资金!计划:的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且单位工》程集热器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标,准在项目通过专【家专:项验收?。评估后提交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附?表5)办理补—助资金手续项目补贴!资金以无偿补助【形式:给予:支持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按照国家—和本省?规范标准要求集中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且未获得相!关财政资金补—助的可?。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补偿】建筑面积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单体建筑实—际安装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面积并且】需符合以《下测算标准  ! (一)《住宅、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所增加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面积总和》的2.5%;—   (二)】宾馆、酒店所增【加,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客房总数的1【.5倍 —  拟申请建筑【面,积补偿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规划报建》阶段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方案审查时提出申!。请,经市住建局审核【补偿面积《加入项?目方:案,。设计中统一》应用:市,规划局在审》批前按规定公示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质安站、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获建筑面积补【偿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11〕57号【)要求加强宣—传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已享受省专项!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得再享受中央和市!财政配套资》。金的:支持如已《按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琼建科》〔2010》。〕56号)规—定获得?补偿建?。筑面积的项目不再同!时享:。受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   第三十七条 !对在民用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市节能—减排奖励《范围:   》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情况作为绿色—建筑标识与各类优】秀工程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十八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建设!、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将严【格依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九条 市住建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对未按照业主的【委托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共《有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或!擅自:改装、损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责任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 第:八章 ?附则 《   第《四十:条 农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鼓励—农民:住宅:和村镇?公,共建筑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解决生】活热:水,需求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附件1》太阳能方《。案,。设计情况汇总表【   附件【2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附件3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意见表  【 附件?4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   附件5!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