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2—011?年1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
(一)全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债务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三)使用!社,会捐赠资金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资金或【者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等公益性资金投】资建设且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公共:、公益性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市本《级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由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区资金《占主导地位的项目】由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对审计?。管辖有?异议的?由市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
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授权区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区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将拟《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入—本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审计机关应!当自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纳【入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告知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第六条】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市、:区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同级财政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申请必要的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人,员的经费市、—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第七条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或者技能的人!员参与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聘请: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审—计
(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项?目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项—目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结果的
第八条【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发展—。改革、?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年度项目计划或【者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时应【当将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标准、年度投资】安,排和建设内容、概】算等内容通报审计】机关
财《政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评】审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时将评?审结果同时抄送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会同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的内【容包括交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有关信息通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检查—审,计结果的执》行效果等
第九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向,审计机关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资料
—第十条被审计单位】和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代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检测、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本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瞒、谎报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总体说】。。明、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调整、预《算编制资料、—开工报告等》资料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
(三)》。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咨《询、代理、征—地,拆迁等招标、—投标有关资料和【合,同、协议文本;
(!四)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图?审查文件和设计变更!。等资料;
》(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材】。料检验报告、设备】。。检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工《程进度、计》量支付、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的!有关资料《;
(六)内部审计!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资料、社会中介】机构:年度:。审计报告;》
(七?。)财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八)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报【告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九)【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文件、决算报表;】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有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有关的资料、资】产、电子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三)》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有关—的问题、《情况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四)经区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五)在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情况下—经区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六)制止》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以?及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资产的行》为;必要《时经区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七)制止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制止】无效:的经:区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八!)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实施审计
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建设程序、》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的合法《性、科?学性;
(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地拆?迁,等基建程序的审批】、执行、调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包、发包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与建】设项目?有关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建设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七)建设项【目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八)建设】成本核算、其—他,财,。务收支核算、税【费计缴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步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
】(十)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十》一)工程价》款结算、实际完【。成投资、未》完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
(十二)】。建设项目《的年度?会计报表、竣工【决,算报表、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十,三,)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竣工决算—、,交付使用等》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十四?),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绩】。效情况;《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审计机关对本—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检测】、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工程结算》的有关资料
审【计机关应《当自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特殊情】况下确需《。延长审计期限的【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其:他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的应当制作】审计移送《。处理书连同相关资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一)违反—规划、土地、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
(二)勘察、设!计、建?。设、代建、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检《测、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三):概算调整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的;?
(四)擅自调整建!设标准或者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的【;
(五《)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
(六)《未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管—理的;
(七)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手续不完备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
(?八)因参与建设的】相关单位《的责:任造成?预算严重《失控的;
》(九)工《程造价编制、咨询等!机构编制虚假工【程,造价文?件或:者,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者串通虚报—工,。程造价的;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有关》。部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在—收到移送《处理书后6个月内】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有》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当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处理《措施
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当区别情况—采取前款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对在项目审】计中涉及到的应【予问责的《领,导干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关单位应当》遵照:执行
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人员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专业人员给》被审:。计,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聘请该专业人员的!审计机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审计机关】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专业人》员追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三)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利益的!;
(四)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裁决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市:各大投融资集—团投资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