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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 (201》4年3?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管理权?限规定〉等93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业主通过!选,聘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工作完善配套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改善旧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旧住宅!小区的范围》由区人民政》府确定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合理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指导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分【局指导?、,协助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活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实施《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意识《 区分局应当定期】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事会!监事进行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物业管】理备案、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处罚》等物业管理信息【。进行共享 第八条】房地产、价格、公】安、城市《。管理、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安全、物《业收费、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环境卫生、房【屋和:设施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 第!九,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给予】公开批评《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其筹备组、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布、通告【或者公示的事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发布或者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发布《人应当选择一—种或者几种便—于业主查阅的—告,知方式?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或者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分局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区分局应当当场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回执!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划定或者确定物业】管理区域不合理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开》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之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四!),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预测绘或者实测】绘报:告;: ,(六)?地名批复文件 第】。十三条已经实—施,物业管理但未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的建成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办理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物业服务合同!;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四)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五》)物业管理》用房坐落《。位置、建筑面积【; (六)地名批】。复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资》料,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报告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四【至范围、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情况 【第十四条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建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后!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说明及附图; !(三)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理由和依据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理】由和依?据应:当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情况等— 第十五条已备案】且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需要划分为若干【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对原?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形成分割方案且!分,割方案应当经—拟,分,割的:各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依照前—款规定?分割后?的若干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报:表; (二)—。分割后各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说明及附《图; ?。(,三)分割方案; 】(四)已《分,割各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分:割方案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新》建物业?出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经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告全体《业主 前两款所【规定明示或者—公,告的内容包括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四至范《围,。说明及附图; (】二)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三)】公共车位数》量和位置; (四)!地下室、底层架空层!、天台?的面积及其》权属; 《(五)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的面?积和位置; (六】)共用设施设—备名称及权属; 】(七)?。其他需要明示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 第三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 第一?。节一般?规,定,  : 第十七条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会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代表全【体业主?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工作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事!。。会监事的工作补贴经!业主大会决定后【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十九?。条本市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约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提倡业主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进行决》策,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的统筹建设】和维护制定电子投票!具体操作细则—为,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提!供方便、快》捷的:决策方式 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建】设、维护经》费,由相关?部,门分年度列入—部门预?算   第二节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一)?占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的; (二)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以!上的: 符合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内会同联名】业主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事项公告—全体:业主公告时间不少】于15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筹,备组:的组成?、业主代表的条【件、:产生方式以及业【主提交资料的方式】和,。期限等? ,第二十一《条筹:备组:由业主代表5人至1!。3人的单《数、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1,人以及建设单位代表!1,人组成? 筹备组业》主代表由业主—联名推荐产生—根据联名推》荐人数多少的顺序确!定,;联名推荐人—数相同的可》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委派?1,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建设【。单位不参加筹备组工!作的视为弃权 第二!十二条筹《备,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三—)不:。存在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或者报酬的》行为; 《(四)不存在泄露业!主,资料或?者,将业主资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活动【的行为 《除前款规定条件外筹!。备组成员中》的业主代表》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还应当经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培训 筹备组业【主代表?不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经1/2以上筹【。备组:。成员签字确认—由筹备组取消其【业主代表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不符合本条【第一、?二款规定条件—。以及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更换 》第二十?三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拟定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基本情况、联!名推荐人数等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拟定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期满!业主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全体业【主发布筹备组成立的!公,告并附具筹备组成员!名单 第二十四【条拟定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期间】业主对拟《定人选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7日内进行核查【被核查人员应当回避!核查工作 经核实】拟定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更换;【拟定的?业主代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取消其业主代【。表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 更换筹备组—成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公示 第二十】五,条筹备组成立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筹备组和业主!大会的?活动: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并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回》。执;:。 ,(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三)业主清册;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测绘报—告; (六)已【筹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业?主清册?等相关文件资—料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提供】逾期仍拒不提供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查—。询业主姓名和—。房屋面?积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并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日内?由成:员中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召集、》。主持首次会议推选】筹备组组长集体学习!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规则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筹备组成员中提名!经过半数筹备组成】员,同意:后产生 筹备组组】长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职责的按—前,款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第二十七条—筹备组会《议由筹备组组长召集!和主持也可以由【筹备组组长委—托筹备组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筹备组组】长不召集筹备组会】议的经1/3以上】筹备组成《员同意可以由会议】发起人组织召开筹备!组会:议 筹备《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外筹备组】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筹!备组成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筹备】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 :筹备组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筹备》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参—会成员应当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二十八条筹备组可!以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筹?备组印章印章由【筹备组组长或者筹】。备组组长指定—的筹备组成员保【管筹备?组印章应当》根据筹备组会议【的决:定用于筹备组公【示、:公告:。等筹备文书的发布】。。 筹备组解散后其】印章由?保管人交《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废止 》第二十九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拟定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人数、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则;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0日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规则和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则不得与拟提—交表决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抵—触和冲?突 第三十条业【主对公示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向筹备组《提出书面意见—筹备组?应当:自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7日内集体—讨论决定《。是否采纳并书—面答复 需要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应当及时》修改修改后的草案】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公示— ,。第三十一条候选【人由业?主,自荐或者《。业主联名《推荐等方式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核查候选人【。的资格并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型《物业至?少有1名候选人 】第三十二《。条筹备组应当将【拟,定,的候选人名》单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公示《期间:业主认为候》。选人不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以书面署名形式向!筹备组提出;经筹备!组核查确认的—不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告知】全体业主《 第三十三》条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但未形成!决议的其《工作期限延》长6个月;逾期【仍未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筹【。备组自行解》散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未能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自行解散【业主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重新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再次《成,。立筹备组   第】三,节业主大会   第!。三十四条《业主共同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决!定是否?设,立业主监事会;【 (五)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六)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七)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八)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九)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十,)决:定或者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管理、使用】。经,营收益; 》(,十一:)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收【。支预算结算报告【、业主?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 (十三】),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决定》前款第(《七)项和第(—八,),。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三十五条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约】定, (一)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四?)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 (五)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六)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约》定 :(,一)业主大会名【称,;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五)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七)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资格—。、人数、任期和职】。务终止等; (九)!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补选规则等;【 (十)业主委员】。会终止但未》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时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机构!、人:员,及其职责范围—和期限但不得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十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还应当对业主!监事会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经费监《事的选举《规则:、监事的资格—、人数、任期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三十七《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告以下【内,容 (一)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上一年》度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 (三)上【一年度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 (四)物业管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于10】日,内发布召《。开临时会议的公告】 ,(一:)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 (二)经业主!委员会?决定; 《(三)经业》主,监事会?提议;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五【)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的!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并公告全体业—主;:逾期仍不召开的由】业主监事会》组织召开;未设【立业主监事》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 20%以上业主】或,者业主监事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5:日内作?出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决定;业》主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15日内核查—经核查?符合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九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程形式及表!决规则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同时告知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但因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决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除【外 公示期间业主可!以对业?主大会会议拟表【决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机构对业《主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应当!受理并予以说明并可!以,。对拟表决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修改拟表《决,事项经修《改后应当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第—四十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和电子投票等】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需要】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当由业主本【人或者业主》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名 采用《电子投票形》式的应当通》过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表决 第】四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期限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因故需要延长投!票期限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公告全体业【主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四十二条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期限届满应当—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统计和查验业!主,的表:决意见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应?当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可以邀请业【主对计票《全过程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产生】的表决结果应—当公示?30日以上采用【集,体,。讨,论形式产《生的表决《结果应当公示7日以!上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房号和专有部分面!积业主对表决事项】赞同、?反对、弃权的意【。见全体业主对表决】事项赞同《、反对、弃权意【。见的:汇总结果等 —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表决】。票和书面委托书由业!主委员会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 未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公,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限期公示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四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示期间】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机构【应当记录并》及时答?复,公示期满业主—。对,表决结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公告业主—大,会决:定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查!验本人表决》意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机构】应当及时提》。供业主本《人表决意见以供查验!查验的业主表决【意,见与公?示,的表决结果不一致】的,应当重新统计、公示!表决结果 业主查验!。。本人意见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房?产证:明;业主《委托:他人:查验表决意见还【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 !。第四十四《。条业主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等物业管】理,事务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不得与业主大会的!决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业主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四【十六条业主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业主人《数和总人数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1个》专,有部分?。按1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1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1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四十七条!1个专有部》分有:2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其所有权人应当推】选1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1】人 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表—决权 业主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行使表决【权,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代理人《应当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期限的书面【委托书 第四—十八条业主》可以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以,。幢、单?元或者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约—定未参与表决业【主的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约定的未参与表【。决业主的《投票权数不得—计入表决的多—数票: 第四十九条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的业《主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业主《监事会监事 业主】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监事?。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 第!五十条业主》监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及年》度工作计划、业主】大会收支《。情况报告及收支【预算 (二)查阅业!主委员会财务账【。薄及其他会计资料检!查业主委员会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情况:包括:筹集:。、管理、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情况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等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和决【议的情况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决定和决议—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向业主大《会提出罢免》建议 (《四)对业主委员会】委员侵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予以纠正 (【五)要求业主委员】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六!)就业?主监事会或者监事】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以向业主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对业主委员!会,决议的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八—)发现业主委员【会财务活动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九)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业【主监事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四节!。业主委员会》   第五十一条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第五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一般由?。5人至15》人的单数《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以连选—连,任具体人数、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人:。数的应当通过多轮投!票,补选经补《选后多轮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仍未达?到议事规《则约定人《数,但已超过5》人(含?5,。人):的业主委员会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的未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且得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候选人可以按照!得,票顺序当选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补委员人《数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候补委员可以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第五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出具书面回执并在】报送: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文本加盖备案—印章同时将备案【。。回执和备案资料抄】送区分局《 业主委员会收到备!案,回执后应当将—。备案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备案回执—、加盖备《案印章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可以持备案回—执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 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任期内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五:。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业主委?员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并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质询?;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六)组织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管》。理,、,使用经营收益—; (八)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等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接受业主监督!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四)《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情!况;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情况《;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事会监【事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业主委员会!对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的内容》。应当每季度公—。布其他情况》和资料应当及时【更新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布、!更新相关情况—和,资料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公布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五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公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时:可以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代表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代】表参加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会议决定事【项及:。时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应,当在:7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依照前【款规定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不召集的由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推:举产生的召集人主持!召开 第五》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应当按照会【计要求建账并及【时入账?。业主委?员会对收支原始凭】证及形成的》会计资?料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九条《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的业】主监事会《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体业】主 :业主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有异议!的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监事》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审计期间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对任【期和离任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全体业主应当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 第六—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存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后中止!其,委,员,职务并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其委员职—务 业主委员会【委员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其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在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内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数》依次递补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委:员职务终止》和候补委员递补【的情:况通告全体业主【 ,职务:中止:或,者自行终止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及时将其保管的属】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档案资【料、印章及财物【交回:业主委员会 第【六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由《候补委员递补—后,仍未达到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或者后期物》业的业主《。入住后需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前款规定及时补!选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其限期组》织补选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六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个月前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业主《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换届】选举的?经业主申《请,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逾期》。仍未组织的》由业主监事会—组织换届选举—;未设立业主监事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当日】应当将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财物、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不得】继续履行职》责 第六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或者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但未能【及时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执行《机构或?者人:员在约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由【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职责 【 , 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  ? 第:六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书面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其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应当以全部物业管】理区:域为范围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提交以下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分局备案 (一)】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申报:表; (《二)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回执;!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四)开标》。签到表; (—五)评标专家评分表!; (六)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七)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的还应当提供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分局!。应当:当场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回《执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以下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分局备案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报表—;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三)中!标通知?。书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分局应当当场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回执 第】六十七条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具体内容【、收费标准》和合同期限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所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第六十八条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确需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前向物业所在地】的,区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单独核定!该,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经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同时作为该新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 第六《十,九条:业主:大会成立之前—需,要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和调价《方案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报—告 (二)》拟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相关事项!已公告30日—以上公告的》相关事项应当—包括上一年》。。度物业项目经营情】况和调价方案的【审计报告、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公告期间应当—听取和?收集业主的》意见并书面告知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区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三》)调:价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已经【公示60日以上公示!的表决结果应—当包括业主的房号、!专有部分面》积以及与其相应的】赞同、反对、弃权】的意见全体业主赞同!、反对、弃权意见】的汇总?结果等 公示—期间业主《对调价方案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查验本人》表决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提【供业主本人表决意】见以供查验查验的业!。主表决意《见与公示《的表决?结果不一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重新统计】表决结果 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有争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三《)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六)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七【),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八)【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七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中!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予以记载业》主有:权查询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应当【将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按照规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第七?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后,30日内提》交以下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一)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申报》表;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回【执; (三)临【时管理?规约;? (四)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五)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六)查验《记录; (七)交接!记录; (八)其他!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分:局应当当场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回!执   第五章物】业服:务   第》七十三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作出【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合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出具】业主大会的决定和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业主委员会》备案回执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以下【资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一)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报表; (二【)物业服务合—同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分【局应当当《场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回》执 第七《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 (三)房地产、!价格、城市管—。理、规划、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第七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收到》书面质询之》日起:7日:。。内答:复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审计期间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七十六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独立:装表计费《的水泵、《电梯以及《大堂、?走廊:、楼梯、小区—道,路和:场,地等公共照》。明产生的用电量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本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和实际费用直接!。向业主收取分摊【电费 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执行分摊—工作的应当》按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公布公【共水电用量、单价、!金额等分摊情况【按照:实际费?用,和约:。定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分摊!情况提出异议时供电!企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七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期间因改】造、维修、保—养有关物《业或者配置固定【设施设备而形成【的以下技术资料【应当建档保存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走廊通道、楼】梯间、电梯》井、:物业服务用房、房屋!外墙面等共用部位档!案及其维修、养【。护,记录:;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给?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煤气(天《然气)管道、消【防设施、安》防监:控、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记录;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公用事?业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网络、垃圾!清运等书《面协议;《 (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 (—。五,。)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第《。。七,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10日内与业主、!业主大会《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新?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与业主、业!主大会办理交—接手续并《进驻物业管理区域】 原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新聘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区分局—或者司法途径要【求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业:。主,、业主?委员会?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停止服务 】第八十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移!交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管 】(一)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移交的资料【; :(二)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有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三)?。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 》(四:。)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建档保?存的资料; (五)!利用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经营的相【关资料、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或者装【修押金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财物; (六—)业主房屋产权【清册等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和财物—。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移交管理期间主!要财务资料》的复印件 第八【。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管理责—任,;环:。卫、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相关单位应】当继:续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属地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相应的社!会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指,导和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水【电周转金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专营服务单位】收取劳务费专营服】务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政府《明确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与水电费!和其他专营服务费】缴,交相关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用户》欠缴物业《管理费用《或者其他原因为【由中断用户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已代收费【用但未?向专营服务》单位清缴的费用【专营服务单》。。位,应当按相《关,约定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追缴不得以—未清缴费用》而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出租屋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环?卫,保洁、垃圾》分类、住宅装饰装修!。、安全事《故预防等有》关工作? 第八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处理】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经:业主委员会督促仍】拒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调查核实后予!以处理;对署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八十—五,条业主依法享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消,防等相关《手续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业主共有【场,地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由管理规!。约约:。。定或者?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决《定的管理机构—。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挪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监事会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管理机构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 第八十六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在装饰装修】活动中应当遵守服】务协议、管理规约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服务协议【为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为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提供明确—指引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物业出现危及【。安全: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防范措施 第八】。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施和环—境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四!)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 (【七)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八)损】毁树木、园林—; (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十)损坏或!者擅自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等影响环境卫】。生和居住安全—的行为; (—十二)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十三)《占,用公用绿地种植蔬菜!、果树; (十四】)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十五)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据管理规约—。的约定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九》条,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是物《业属:于1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程序、方】式,。等,具体操作细则—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十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出售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出售物业的建筑!面积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应费用 第九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停车场应当由【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直,接负责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不受理》、登:记,、处理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区分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未—。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备案手续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书面申请—后未按规定发—布筹备?组组建公告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未更换不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的!;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报送—。备案、以及逾期报】送备案或者》逾期变更备案—事项的由《备案实施机》关按照广州市行政】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可以【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的;! ,(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机构违?反,第,四,。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拒《。不答复业主对表【决结果的异议或【者拒:绝业主查验本人意】见的 第九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组织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抗拒业《主大:会或者业主监—事会行?使职权的; (【二):审计:期间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举报人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处以】5万元?罚款并在企业诚信档!案中记录其违规【。行为 第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在企业诚信档案】。中,记录其违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拒不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者存在妨碍筹!备组和?业,主大会?活动行为的; (】二)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本?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开物业服务!信息并及时更新的】; (三《),共有物业的管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共有收益并定期!向业主公开或者【擅自挪?用的 第九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多收价款的》应当退回多收价【款;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诚信档案!中记录其违规行为;!其行:。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 (?二)业主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调价方案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提供!业主本人《表决意见供查验的;! (三)业》主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调价!方案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经查验证实物业服务!企业公示的表决结】果与:业主:表决意见不一致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有,关,情况或者《未按规定答》复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质询的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的应当承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由《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当事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章附—则  ? ,第一百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