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20【16:年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根据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为:规范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区:是指城?市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居住区和保【障性住房《居住区? ,本规定所《称,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能满【足,居住: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的》设施总称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公园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具体类别!按照本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确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登记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实施前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规划、城管、教育!、,卫生、文化、民政、!交通、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邮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联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能省地的!原则 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规划!地块主体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按照规】定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六条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建设移交《: :(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公共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文!化站、文化室、【居,委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站》、派:出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回收《。点、消防站、公交首!末站等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公益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由建设《。单位统?一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底价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成【本 (二)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居民健身场所【、社:区少:年,宫、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儿所、农贸(肉【。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站、老年人福—利院、社会停车【场和其他商》业服务设施等由建】设,单位建成后按照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进】行,使用和组《。织经营管理;社【区公园?、小区?游园、物《。业服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由建设单—位建成后按照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 (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变电站、】邮政所由电力—、邮政?企,业,按照:建设成?本出资委托建—设,单位代建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与电力、邮—政企:业,签订委托建》设协议约定委—托建设内容、—开工:及竣:工,。期限:、结算方式、分【期交付使用的批数及!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独立用地的】变电站可以由建【设单位代征用地后】移交给电力企业自行!组织建设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不】计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 前款所称建设】成本:由土建?成本、?土地成?本和相关税费等构】成 :第七:条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满:足,以下建设《时序要求:》 (一)全部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完成】80:%前建设完成并按】照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其中】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单独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非!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居住》。用地:内独立设置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面】积)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其:中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消,。防站:、派出所、公交首末!站、老年《人,福利院、幼儿园、】小学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城市更新改造的安!置房: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编制!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等内容 【居住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应?当,取得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应当明—确项目?应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名?称、:规模和设置要求等】 第九条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发布土《地公开出让公—告时应?当同时公《布,。核,发的规划条件明确】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建—设时序等《。要求;?与受让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当将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列出需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清单 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时应当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建设时序】等,要求写入划拨决定书!。并列出?需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建设!时序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在取得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接收单位同意且不改!变规模?的情况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对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征得已售】房,屋购买人的同意 第!。十条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名称、!规模、位置》和设:置,要求进行《审核并明确其建设时!序 市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审批结果抄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依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确?。定的设置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进【行,监督并将建设情况】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监理企《。业应当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记入监理日志 【第十: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施《工进度进行》核实对不《符合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施工进度的—建设:工,程项目?暂缓核发预售—。许可证 在核发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后续建设情》况纳入?预售款监控范围【。。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房:屋预售时《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已标注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位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的公示图以—及需要移交》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清【单 建设单位应当将!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方案总平面图—作,为房屋预售、—销售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规划验【收时应当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否符《合设置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核实?;对未按照规划许可!实施的不予办理项】目规划?验收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使用【单位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工程质量方面】。的整改?意见整?。改意:见不被建设单位采纳!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整改意见《经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属《实且合理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整】改 第十五条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资料后!应当及时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核查竣】工验收?整改意见是否已落】实 第十六》条需要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在办理—独立:的,永久供?水、供电《、供气手续后以毛坯!。房,标准进行《移交但幼《儿园、小学、中学】、,。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变电:站、:消防站?、派出所、公交首】末站、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按照标!准完成装修》需要移交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具!。体装修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装修费用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成本价支付给【建,设单位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增加接收!条件不?。。得额外要求增加【建,。筑面:积和提高装修标准】 移交接收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应当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面《积的超?出比例不《大于3%的部分【无偿移交接收单【位;超出比例超过3!%以上?的部分按照建设成本!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独立设置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移交工作应当】在建设单位取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后1年内完成非独立!设置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移交工作【应当在?与主:体,工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后1年内完—成 第十八条需要】移交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第【十七:条规定?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之日起2个】月内:书面通知《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接收?并在现场《。进,行公示?。。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书面移?交通知以《及规划验《收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情况在6个】月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接收协议移【交接收协议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时间和移交资料清单!等 对经验收—合,格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放弃接—收接收后确因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调整、城市区域【功能:调,整而需?要调整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办理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自签订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协议之【日起:。3个月内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资料、报建图纸!资料、建筑施工【图纸以及验收等【有关文件移》交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在办理居住区项!目的房屋《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需要无偿《移交和成本》价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在建设?单位移交《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后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移交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后应当协助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登记手》续建设单位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要求配!合,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单方申请办理 【属于无偿《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核算工作 》第二十?条需要移交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在移交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并承:担所:需费用?;移交后《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并承担所需【费用: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居住区?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合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十一条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能分《工在接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后1个月《内交付给对应的使】用单位并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之!日,起1年?内、使用单位—应,当自接管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之,日起2年《内按:照,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得【闲置或者挪作他【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规划确定用途的【应,当报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涉及公众利益和【已售:房屋业主《利益的应当进行公示!;,涉及政府《资产处置的应—当同时?报同:级政府批准 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城《管、交通、公安、】林业和园林、国土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邮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联【等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情况】的应当?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单位完成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情况、移交》时间和使用单位计划!使用时间以及放弃接!收的书?面说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情况在?小区: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有权》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五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据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列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和建【设时:序,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明确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要求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进行监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后续建设情况—进行监管的; 【(五)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规划验收【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接收、】。管理维护以及投【入使用居住区—。配,套设施的; —(八)未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的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将!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该建设单!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公,。示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通知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竣工验收!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给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办理独立的永久!供水、供《电和:供,燃气手续《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工作的; (【五)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通知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接收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移交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资料、报建—图纸资料、》建筑施工图纸和验收!等文件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配—。合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登记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时发—现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处理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擅自改变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用途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拒绝:接收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挪:作他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使》用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划确:定的使用功能—投入使用《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和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登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实施】。前已建成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定应当移交而未】。移,。交的由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相关:。部门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移,交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公布的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