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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2—003?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 201【7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符合—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并与《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卫生—、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教—育、环保、》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九!。条 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应当满足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  ?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省防《震减灾规划》,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纳入同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支持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   第十条 地震!监测:台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省地震监测台网(】站)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  】 (一)核电站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核设》施;   (二)存!在发震构《造,且可能诱发五级!以上地震的大—型水库;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油化工、燃!气等大型《建设工程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管理,其运行和维!护,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所需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  (?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 ?。  (二)特大桥】梁;   (三)大!。型水库?大坝 ?  一百二十米以】上的超高层建—(构)筑物》或者结构特殊、【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强震】动监测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需要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的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服?务 :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地?震监测信息应当纳】入全省地震监—测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海洋:地,震信息?速报制?度海:域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情》况;海域地》震可能影响海—域作业安全或者引发!海,啸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统一由省人民】政府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对社会!。。上,出现的地震传言或】者谣言,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正确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澄清,应急、通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 新闻媒体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正确信息 —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地震监测、预测等防!震,减灾相关科学技【术活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异【常信息?处理制?度,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所收到的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信息,并视情—况公开核《实结果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已建地震!监测设施的技术性能!及观测环境保护范围!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  【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开展震害预测,为编!制、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提供?依据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城市震害预测!。及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资料 —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当采用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的结果,确—保规划符《。合防震减灾的总体要!求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加强区内震!情信息交流》与会商,开展地区】间联防?协作  《 第二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及输送》。管道:(网)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二)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干线!。的单孔跨径超—过一百五十米—的特大桥梁和—大型隧道,Ⅰ级【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Ⅱ类以上机场】,年吞吐《量二百万吨以上的大!型港口;  — (三)大型水库】的大坝和城市上游】。的Ⅰ级挡水》坝,装?机,容量一百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三十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五百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 , (四)省、市【二,百千瓦以上大功率广!播发射台《和电视台,通—信枢:纽,的程控机主楼—;   《(,五,)大中城市主要供电!。、供水、供》气、输油管(网)的!调度控制工程;  ! (六)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粮油加工厂,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大型海洋!平台,二《万吨以上大型—船坞项目,》高度超过一百米【(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和Ⅷ度区中软、软弱!场地高度超过—八十米?)的建设工程—;   (七)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占地范围跨!越不同地《质构造和工》程地质单元的建设】。工程;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前款规定之外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二十二条 学校【、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当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 第二十三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向,评价项目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  第二十四条【。 下列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地震小】区划图:  —。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城镇规划区》。;   (二)【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区域》内的新建开发区;】   (《三)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的城》市、:经济开发区;—   (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重点地区》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小区》划图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受理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经审:。定的地?震小区划《图应当作为城—乡规划?和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报】批时,?应当提供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各级发展改》革和建设、规划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审查的必备内容 】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监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对辖区内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检测:单位:承担  《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报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构)筑物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建,筑抗震设施与减【震、隔震装置 【  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装《修、维修、改—。建时,不得》擅自破坏主体结【构、增?加荷载?,不得?破,坏抗震设施与减【震、隔震装》置  ?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建设抗—。震设防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建!设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村住【。宅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制定农】村住宅建《设技术标准,开【展地震环《境和场地条件勘察,!提供地震环境、【建房选址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编制农村住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向建房村民免—费提供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建筑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时,应当包括!防震减灾内容 【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列入各级!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 —  :幼儿:园、:学校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和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纳入公共安全教】学内容,每学年【组织一次以上—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增强安!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给予指—导   每年—五月开展《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第,四章 地震应急与】。救援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组织联合!演练,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灾后安置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电力、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大型车站、机场、港!口、大型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由!公安、地震、卫生、!建设、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参?与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应急—启动和联《动机制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   地震!灾害救援志愿—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  (一)》开,展,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知识科普宣》传;:   (二)进行】地震:宏观异?常观测活《动和震时的灾情速】报; ? , (三)《地震发生《。后,:组,织开展自《。救互救、人员紧急疏!导;:   (《四)协助灾》区政:府和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灾物资发放、平】息,地震谣言、安定民心!等工作  》 ,。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与《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与《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具备安全避险、医疗!救护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应当向社会公布【,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  :学校、住宅区、【医院、剧场剧院、】。大型:。商场、大型酒店【。、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 ,。第三十七条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启?用时应当配置以下基!本设:施:   (一)】。应急篷?宿区设施《;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三!)应急供水、供电、!通信:设施;   (四)!。排污、垃圾储—。运设施?;   (五)应急!通道;   —。(,六)临?时流动?公厕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灾》害抢:险救灾装备储备制】度,做好抢》险救灾装《备所有人《登记:工作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给予补偿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地震应急【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预报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 第四十一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开》展紧急救援行—。动,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震情监视】,及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   (二】)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协调做好《转,移安置?灾民工作《,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妥善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  (三)财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灾害救助资金—。;,  : (四)卫生、医药!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   (!五)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持通【往灾区?应急专?用通道的畅通,为】参加灾区救援—的车辆核发专用通行!标志;  》 (六)通信部门应!当开设应急》专用信道,保证【灾区:通信畅通;  【 (七)《建设:。、市政、交》通运输、水》务、供电、通信、环!保、:房管等部门,应【当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设施,对【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 (八?)公安部门应—。当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消防、》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  (九)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地震—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地震灾《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 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由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一般建设!。工程未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或者—在地震小区》。划范围内而未按照地!震小: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保持疏—。散通道完《好与畅通和》设置明显标志的,】或者未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不开展【相应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