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20?03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 201《7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符合—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并与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卫:生、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教育、环保!、,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九条 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应当满足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省防震】减灾规划《,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纳》入同: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支持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
?。 第十条 地震监测!台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 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省地震监】测台网(站)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 第十《一,条 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
【(,一)核电《站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核设》施;
》(二)存在》发震:构造,且可能诱发五!级以上地震》的大型水库;—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油化工、燃—气等大型建设工程
!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管】理,其运行和维护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十二条 —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所需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
— (二)特大桥梁】;
(三)大型!水库大坝
【一百二?十米以上的超高层】建(构)筑物或者结!构特殊、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 强震动监测—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需:要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的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服务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地震监—。测信息应当纳—入全省地震监测【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海洋地!震信息速报制—度海:域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情况;?海域:地震可能影响海【域,作业安?全或者引发》海啸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统一由省人民政!府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对社会上】出现的地震传言【。或者谣言,》。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正确》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澄清,应急【、通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新闻媒体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正确》信息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地震监测、预测等!防震减?灾相关科学技—术,活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异常信息处理制】度,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所收到的—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信息—,并视情况公开核】。实,。结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已建地》。。震监测?设施的技术性—。能及观测《环境保?护,范围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开展震【害预测?,为编制、》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提供依【据,。
: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 城市震害预测及】。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资料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当采用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的结果,确【保规划符合防震减】灾的总体要求—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加强区内震—情信息交流与会商】,开展地区间联【防协作
第二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及【输送:管道(网)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二)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干线的《单孔:跨径超过一百五十米!的特大桥梁和大【型隧道?。,Ⅰ级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Ⅱ类以上机!场,年吞《吐量二百万》吨以上的《大型港口;》
:。 (:三)大型《水库的大坝和城市】上,游的Ⅰ级挡水—坝,装机容量一【百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三十—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五百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四【)省、市《二,百千瓦?以上大功《率广播发射台和电】。。视台:,通信枢《纽的程控《机主楼;
— (五)大中城【市主要供电》、供水、供气、输油!管(:网)的调度控制工】程;:。
(《六)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粮油加工厂,!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大型海洋平台,二万!吨以上大型船—坞项目,高》度超过一百米—。(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和:Ⅷ度:区,中软、软弱场地高度!超过八十《。米,)的建?。设工:程;:
?(七)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占地范】围跨越?不同地质《构造和工程》地质单元《的建设工程》;
?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前—款规定之外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二【十二条 《学校、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当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 , 第:。。二十三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向评价项目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下列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地震小区】划图: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城镇规划区;】
(二)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区域:内的新?建开发区;》
(《三,)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的城市、经】济,开发区;
— (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重点地?区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小区划图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受理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经审定的地】。震小区划《图应当作为城乡【。规划和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报批时,】应当提?供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各级发》展改革和《建设、规划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审查的必备内【。容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监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对辖区内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检测单位【承担:
: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报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构!)筑:物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建筑抗震设施与【减震、隔震》装置
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装修、—维修、?改建时,不》得擅自?破坏主体结构—、增加荷载,不得】破坏抗震设施—与减震、隔》震装置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建设抗震设防—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建?设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村住宅】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制定《农村住?宅建设?技术标准《,,开展地?震环境和场地—条件勘察,》提供地震环境、建房!选址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编制—农村住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向建房村】民免:费提供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建筑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时,》应当包括防》震减灾内容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列入各级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
幼儿园—、学校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和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纳入】公共安全教》学内:容,每学年》组织一次以上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增强】。安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给予指导
!每年五月开》展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第,四章 地《震应急与救》援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组织联合演》练,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灾后安《置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电力《、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大:型车站、《机场:、港口、大型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由【公,安、地震、卫生【、建设、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参与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应急启动和】联动机制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
地震灾】害救援志愿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知【识科普?宣传;
》 ,(二)进行地震宏】观异常观测活—动,和震时的灾情速报】;
(三)【地震发生后,组织】开展自救互救、【人员紧急《。。疏导:;
《(四)协助灾区【政府和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灾物资发放、平】息地震谣言》。、安定民心等工【作
? 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与】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与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具!备安全避险、医疗救!护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应当【向社:会公布,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学校【、住宅区、医院、剧!场剧院?、大型商《场、大型酒店—、,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三十!七条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启用?时应当配置以下基本!设施::
(一)应】急,篷宿区设施;
】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三)应】急供:水、供电、通信设】施;
》(四)排污》。、垃圾储运设—施;
(五)】应急通道;》
(六)临时】流,动公厕
》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灾害抢险—救灾:装备储备制度,做】好抢险?救灾装备所有—人登记工作》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给予补《偿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地震应—急保障措施
【 ,第四十条 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预报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 第四十一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开,展紧急救援行动,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震情监视,【及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
】。 (二)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协调!做,好转移安置》灾,民工作,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妥善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三)财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灾害—救助资金;
(!四)卫生、医药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
(五【。)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持通往灾】区应急专用》通道的畅通,为【参,加灾区?救援的车辆核发专】用通行标志;
!(六)通信》部门应当开设应急】专用信道,保证【灾,区通信畅通;
】 (七)建设、【市政、交通运输、水!务、供?。电、通?信、环?保、:房管:等,部门:,,。应当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设施,对《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八)公安部门应】。当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消防、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九)【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地震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地震灾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由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一般?建设工程未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或者在【地震小区划》范围内?。而未按照《地震小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保?持疏散通《道完好与畅通和设】置明显?标志的,或》者未: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不开】展相应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