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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20:03: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 201【7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  】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符合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并与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卫生【、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教,育、环保、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 :  第九《条 :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应当满【足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 ,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省】防震:。减灾规划,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纳入同—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支持】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 【  第?。十条 地震》监,测台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  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省?地震:监测台网(站)【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 》  (一)核电站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核设施;《  :。 (二)《存在发震构造—,且可能诱发五级】。以上:地震的?大型水库;  【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油【化工、燃气等大型】建设工程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管》。。理,其?运行和维护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  第?十二条? 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所需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   (二)特】大桥梁;   【。(三)?大型水?库大坝?   一百二十【米以上的超高—层建:(构)筑物或者结】构特殊、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  强震《动监测?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需要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的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服务》  :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地震?监测:信息应当纳》入全省?地震监测信息—系统 ? ,。 第十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海洋?地震信?息速报?制度海域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情况;《海域地震可能影【响海域作业安全【或者:引发海啸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统一由省人!民政府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对社会—上出现的地震传言或!者谣言,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正,确,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澄清,应急、】通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新闻】媒体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正确信息 】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地震监测、预测等防!震减灾相《。关科学技《术活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异常信】息处理制度,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所收到!。的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信息,【并视情况公开—核实结果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  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已建地震—监测设施的技—术性能及观》测环:。境,保护范围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开展【震害预测,为编【制、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提《。供依据?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 城市震害预测【及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资料 !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当,。。采用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的结果,确保!规划符合防》。震,减灾的总体要求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加强区内震情信】息交流?与会商,《。开展地区间联—防协作 《  第?二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及输送管【道(网)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二!。)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干线的单孔【跨径超过一》百五十米的》特大桥梁和大型隧道!,Ⅰ级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Ⅱ类!以上:机场,年吞吐量二百!万吨:以,上的大型港口;  ! (三)大》型水库?的大坝和城》市上游的《Ⅰ级挡?水,。坝,装机容》量一百?。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三十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五—百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 (四)省》、市二百《千,瓦以:上大功率《。广,播发射台《和电视台,通信枢纽!。的程控机主楼; 】  (五《)大中城市》。主要供电、供水、】供气、输油管(【网)的?调度控制工》程;   (六)】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粮油—。加工:厂,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大,型海洋平台,二【万吨以上《大型船坞《项目,高度》超过:一百米(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和》Ⅷ度区?中,软、:软弱:场地高度超过八十米!)的建?。设工程;  — (七)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占:地范围跨越不同地质!构造和工程地质单】元的建?。设工程; 》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前款》规,定之外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二十二条 !学校、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 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当不低于】重,点,设防类  》 第二?。十三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向评:价项目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下列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地震小区划图:  !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城】。镇规划?区;   (二)】。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区!域内的新建开发区】;   (三—)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的城市、】经济开发《区;:   (《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重点】地区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小区划】。图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受理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经审》定的地?震,小区划图应》当作为?城乡规?划和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报批时,《应当提供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各级发展】改革和建设、规【划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审查的?必,备内容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监理范围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对辖》区内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检测单位承担 】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报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构)筑物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建筑抗震设施与【。减震:、隔震装置   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装】修、维?修、改建时,不得擅!自破坏主体结—构、增加荷》载,,不得破坏》抗,。震,设施与减震、—隔震装置《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建—设抗震设防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建设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村住宅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制定农村》住宅建设技术标【准,开展地震环境和!场地条件勘察,【提供地震环境、建】。房选址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编【制农村住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向【建房村民免费提【供  ?。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建筑《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时,【应当:。包括防震减灾内【容,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宣传活动【计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列入各级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  ! ,幼儿园、学校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和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纳入公共安全教学】内容,每《学年组?织一:次以上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增强安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给予】指导   》每年五?月开:展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   第四章 地!震应急与救》援 :。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组织—联合演练,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提高【地震应急救》援、灾后安置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电》力、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大型车站》、,机场、港口、大型】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由公安、地震、】卫生:、建设、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参与!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应:急启动和联动机制】 ,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   地震灾害【救,援志愿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知识科普宣】传;   (二【。)进行地震宏—。观异常观测活—动和震时的灾情速报!;   (》三)地震发生—后,:组,织开展?自救互救、人员紧急!疏导;  》 (四)协助灾区政!府和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灾物资【发放、平息地震谣】言、安定民心等工作!   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与,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场所与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具备安全避【险、:医疗救护等功—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应当向社会!公布:,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学》校、住宅区》、医院?、,剧,场剧院、《大型商?。场、大型《酒店、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三十七条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启用时应当配置以】。下基:本设施:《   (一)—。应急篷?宿区设施; — ,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三)应【急,。供水、供电、通信设!施;   (四【)排污?、垃圾储运》设施; 《  (?五)应急《通道;   (【六)临时《流动公厕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灾【害,抢险救灾装》备储备?制度,做好》抢险救灾《装备所?有人登记《。工作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征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地震】应急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预报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第《四,十一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开展紧】急救援行动,—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 (一)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震情监视,》及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   (二)民政!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协?调做好?转移安置《灾民工作,》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妥善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三【)财政部门应当统筹!安排灾害救》。助资金;   (四!)卫生、医药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工》作;  《 (五)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持通往灾区应急专用!通道的畅通,为【参加灾?区救援的车辆—核发专用通》行标:志;   》(六)通信部门应】当开设应《急专用信道,保证灾!区通:信畅通;   (七!)建设、《市政、交通运输、水!务、供电《、通:信、环保《、,房管等部门,—。应当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设施,对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 (八)公安部【门应当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消防、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九【)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地震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并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地震灾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由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一般建设【工,程未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或《者在地震小区划范】围内而未按照地【震小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保持疏散通道完好】与畅通?和设置明《显标志的,或者【未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不》开展相应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