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11 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营管理的通知(建!保,〔20?13〕178 【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 —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6〕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及资金筹集、分!配、运营、》退出和监督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用以】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条 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五条【 房产?局负责本市》辖区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的公!共租:赁住房组织》实,施工作
民政局具体!负责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阶:段、年审阶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及时向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提供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财政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工作并依法!对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实?施监管
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核定】工作
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辖区的职【。工、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配租方案《由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准入条件、审】核,程序、分配方—案、分配结果以及后!期管:理,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报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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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金与房源管【理
第?六条 并《轨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租赁:补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府】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整合【用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在建廉租》住房)?原用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含】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实施实物分】配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第七条 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已建成尚未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一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过程中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注》重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形式筹集鼓!励通过?收储(长《期租赁)和收购社】会闲散住《房等形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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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房产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统计局根—据,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并《轨后: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3〕77 号的【规定对准入资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以【及纳:入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均可以申请》经“三审两》公,示”审核合》格后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
?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家庭须在岑城【镇,实际常住且其中至】少,有,一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岑城镇某社区常住户!口;2.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3.【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市人事部门的证明】正常缴?纳社保的新就业【职,。工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规定标?准
(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无住房—(含无自有产—权房:屋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3》 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申请人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单身家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含精神—、智:力残:疾人员)《需二人以上(—含二人)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精【神、智力残疾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二)申—请人为孤儿》且,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三)拥有四轮】以上(含四轮)机动!车辆或以小汽车作为!主要:出行工具《的,
(四)有经营性】用房:的
(五)有工【商注册登记》的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只向》实施单位提供不向】个人提供《);
(四—)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低保】证、:五保证?等,),(复印件《);:。
(五)户主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无工作】单位:。的由:岑城镇政《府)出具的年—度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住房特》困户证明现居住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
(:六)属孤、寡、【老、病、残等特困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如有》残疾证?。的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七)【家庭情况简述;
!(八)外来务工人员!缴纳 6《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九】。)新就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十)其他相关资!料,。 ,。
以上规定提交【的证件、合同类材料!需是原?。件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 】
,第十四条《 ,申请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送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从—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将情况在—岑城:。镇和:社区(或部门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没!有接到反《对意见的,由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材料一并!。报送市?房产局
(三)房产!局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报告反馈】房产局
(四【),市房产局对前两次审!核获取的信息—进行第三次》综,合审查经审查申【。请家庭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具备参与分配资】。格的:名单经过第三—次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产局申诉
】第四章 分配—、轮候配租
第十五!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配租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第十六条 优化轮候!。规则: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保《障对:象分 ?。A、B两类》。序列:轮候 ?
A类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序,列
B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序列 !
第十七条》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资产、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5日内主《动,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
【。第十八条 属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对象【(含:尚在轮候的》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前《可申请租赁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后房【产局:将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
租赁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住房》。。。补贴:额=(住房保障建】筑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家庭保障】人口数?
,第十九条《 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自收?。到租赁住房保障【补贴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房产:局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由房产局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实施单位制定分配!方案明确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等内容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前由】实施:单位根?据保障对《象轮候?次序及各《种优:先,分,配的情形按下—列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的】分房次序
(【一)A类《。轮候:序列优先《;
?(二)同一》类轮候?序列登记年度—在前优?先;:
:(三)同一类轮候】序列同一登》记,年度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然》。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
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4—.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家:庭,;
5.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6.因?地质: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险需拆?除住房、配》合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住!房被征收的》;
7.政府【重点:引进:的专业人才家庭或经!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在我市【参加工作《未满 5年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
8.其他需要临】时安置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实施单位!通过抽?号或摇号等公开、】公平、公正方式进行!实物配租住房分配】。后,实施单位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由实施单位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五章 !租金标准、租金【减免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物《。业所有人或》其委托代营》运单位提《出申请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测!算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五条 实施单位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每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人》签订合同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的可按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
第二十六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按不【同的地?。段、类?型、设施分》类统一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及房产部门制【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可实行租【金,减免减免额度—为20%即按标准租!金的80%》收取:
第二十七》。。条 并轨前》已,入住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经,复核符?。。合入:住公租房条》件的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以—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管理【、投资补《助、租金《补贴:、维修、设施更【新等费用
第六章 !。复核、?后续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障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复核制度《每年复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保障家庭】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按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分批次提交【。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材!料申请年《度复核
第三十条】 保障家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实施单】位暂停其《保障停?发租赁补贴;—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运营单位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因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被暂停—保障资格的家庭补交!年度复核申请后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从审核通过次月】起恢复其保障资【格重新受理其—租赁:补贴申请或》恢复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
第:三十二条 实施单位!、社区要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停止轮候、停发】租赁补贴《、收回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第三十《三条 因收入超【过廉租住《房准入标准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尚未腾】退廉租住房的—家庭: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经,“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时仍住在原廉—租住:房可直接签订—现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不再另行抽号配租 !
第三?十四条 保障—对象因人口》变动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的《应向实施单位—申请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配租户型《变更条件的列—。。入普通顺序重新轮候!配租轮候到位经抽号!取得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同时—办理腾?退原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手续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向实施单位申】请确定新的承租【人经实?施单位审核继—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共同申请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承租人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要《调换房屋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 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 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六)—拖欠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因合—同期满终《。止租赁合同或其他】原因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给—予 3个《。月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过渡!期满仍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公:。共租赁住房》遇到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时被保障家!庭应当服《从政府安《排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管理—
,
第七《章 工作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各社区【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 【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 》
,第四十?三条 房产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关部门接到】。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工作由房产局负责!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岑溪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岑政办发〔20!08〕123号)及!岑溪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及退出办法(【岑政办发〔20【08〕122号)】同时废止
【
名词《解释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公共租赁住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11月1日》下发关于《落实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逐市座谈会会议【精神的通知明—确“(一)公租【房按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进行分类】。其中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包括—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出】资建设的公租房【;由园区管委会或】融资:平台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政府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政《府教育局、卫生【局等政府部门作为】单位职工《周转宿舍的》公租房仍做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统,计企业自建公租房包!括完全由企》业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取得过—中央:补助资金或税费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和企业共!。有,产权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企!。业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学校或医—院的公租房长期【租,赁指政府《的,市,。场上租?赁一年以上》年,限并向保障对象【提供的公《租房2016年审计!部门重点对》政府投资建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进?行审计企业》自建的?公租房按产》。。权归属由产权—单位负?责分配入住》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其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