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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1【1 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营管理的通—知(建?保〔2013—〕178 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 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6〕【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及资金筹集、分】配、运营《、退:出和监督《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用以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条 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五条: 房产局负责本市辖!区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的公共租赁!住房组织实施工【作 :民政局具体负—责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阶《段、年审阶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及时向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提供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财政!。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工作并依法【对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实施:监管 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核定工作 【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辖区的职工、—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配,租方:案由:。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准》入条件、审核程序】、分配方案、分【配结:果以及后期管理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报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第:二章 资金与房源】管理 第六条 并轨!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租赁补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府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整合用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在,。建廉:租住房)原用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含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实施实物分配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第七条! 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已建成尚未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一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过程中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注重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形,式筹集鼓励通过收储!(长期租赁》)和收购社会—闲散:住房等形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房【产,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统计《局根据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并轨!后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3〕77【。 ,号的:规定对准入》资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以及纳入《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均《可以申请经》“三审两公》示”审核合格—后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 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家庭须?在岑城镇实际常【住且其中至少有【一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岑城—镇某社区常住户【口;2.《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3.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市?人事部门的证—明正:常缴纳社保》的新就业职工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规定标?准 (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无》。住房(含无自有产权!房屋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3 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申请人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单》身家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含《精,神,、智力残疾人员)】需二人以上(—含二人)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精神、智力!残疾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二)申请!人为孤儿且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三)】拥有四轮《以,上(含?四轮)机动车辆或】以,小汽:车作为主要出行工具!的 (?四)有经《营性用?。房的: (五)有工—商注册登记的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只向实》施单位提供不向个人!提供); (四)!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低保证、五保】证等)(复》印件)?。; (五)户—。主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无工作【单位的?由岑城镇政府—)出:具的年度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住《房,特,困户证明现居住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属孤》。、寡、?。老、病、残》等特困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如【有残疾?证的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七】)家庭情况简述【; (八)外【来,务,工人员缴纳》 6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九)新就】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十)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规定:提交的证件、—合同:类材料需是原件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 :。第十四条《 申:。请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送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从!。。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将情况在》岑城镇和社区—(或部门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没有!接到反对意见的,由!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材料一【并,报送市房产局 (三!)房产局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报告!反馈:房产局 (—四)市房《产局对前两》次审核获取的—信息进行第三—次综合?审查经审《。查,申请家庭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具备《参与分配资格的名单!经过第?三次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产局申诉  ! 第四章 分—配、轮候配租 第】十五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配租!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第十六条! ,优化轮候规则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保障【。对象分 A、B两类!序,。列轮候 A类【。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序列 【B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序列 【第,十七条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资!产、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5日:内主动?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 《 第十八条 属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对》象(:。含尚在轮候的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前,。。可申请租赁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后房产局将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 租赁】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住房补贴额=(【住房保障建筑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家庭保!。。障人口数 第十九条! 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自收到租!赁住房保障补贴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房【产局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由?房产局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实施单位制》定,分配方案明》确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等内!容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前由实施单位【根,据,保,障对象轮候次序【及各种优先分配的】。情形按下列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的分房次序】 (一)A类轮候!序列优先; 【(二)同一》类轮候序列》登记年度《在前优先; 【(三)?同一类?轮候序列同》一登记年《度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 2.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然—。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 ,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4.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家庭【; : 5.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6.因》地质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险需拆除住房、!配合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住房被征收!的; 7.—政府重点引进—的专业人才家庭【或经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在我市参加—工作未满《 ,5年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8.其】他,需要临时安》。置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实》施,单,位,通过抽号或摇号等】公开、?。公,平、公正方式进【行,实物配租住房分【配后:实施单位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由实施】单位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五章 租》金标准、租金减免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物业:所有人或《。其委托?代营运单位提出【申请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测算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五—条 实施单位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每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人签订合同!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的:可按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按不同的!地段、类《型、设施分》类统一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及房产部门制!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可实行租金减【免减免额《度为20%即—按标准租金的80】。%收取 第二—十七条 并轨前已入!住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经,复核:符合入住公》租房条件《的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以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管理、投资—补助、租金》补贴:、维修、设施更新等!费用 第六章— ,复核、后续》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障《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复?核制度每年复—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保【障家庭?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按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分批】次提交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材料申请【年度复核 第三十】条 保障家》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实,施单位暂停》其保障停发租赁补】贴;: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运营单】位,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因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被暂停保障资格】的家庭补交年度【复核:申请后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从审?核,通,过次月起恢》。复其保?。障资:。。格重新受理其租赁】补贴申请或》恢复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第三十!二条: 实施单位、社区要!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停止轮》候、停发租赁补【贴,、收回?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三条? 因收?入超过廉租住—房准入标准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尚!未腾退?廉租住房的家庭【。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经“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时仍—住,在原廉租住房—可,直接签订现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不再【另行抽号配租 】第三:。十四条 保障—对象因人《口变动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的应向实《施,单位申请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配:。租户型变更条件的列!入普通顺序重新轮候!配租轮候到位—经抽号取得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同时办理腾退原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手续 —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向实施单位!申请确定新的承租人!经实施单位》。审核继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共同申请】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承,。。租人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要调换房屋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 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 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六)拖欠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因合同期《满终止租《。赁,合同或其他原因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给予 】3个月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过渡期满仍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遇到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时—被保:障家:庭应当服从政府安】排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管理   !第七:章 工作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各!社区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 第四【十三条 房产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关,部门接到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工作由《房产局负责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岑溪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岑政办发》〔2008〕123!号)及岑溪》。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及退出办法》(岑政?办发:〔2008》〕122号)同时】废止   》  名?词解释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公【共租赁住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11?月1:日下发?关于落实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逐市座谈会】会议精神《的通知明确》“(一)公租房按】。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进行分《类其中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包括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出资建设的公租房!;,由园区管委会或融资!。平,台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政府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政府教育局、—卫生局?等政府部门作—为单位职工》周转:宿舍的公租房仍【做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统计企业自建公租】房包括完全》由企业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取得过—中央补助资金或税费!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和企业共—有产权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企业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学【校或医院的公租【房长:期租赁指政府的市】场上租赁一年以【上年限并向》保障对象提供—的公租房《201?6年:审计部门重》点对政府投资建【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进行审计—企业:自建的公《租房按产权归属【。由,产权:单位负责分配入住】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其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