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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1,1 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营管理的通知(建!保〔2?013〕178【 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 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6〕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及资金筹集》、分配、《。运营:、退出和监督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用以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条 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五条 房!产局负责本市辖【区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的公共租赁【住房组织实施—工作 民政局具【体,。负责: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阶段】。、年审阶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及时向【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提供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财政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工作》。并依法对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实施监管 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核定工?作 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辖区的职工》、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配租方案由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准入条件、审】核程序?、分配?方案:、分配结果以—及后期管理》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报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二章【 资:。金与房源管理 第六!条 并轨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租赁补—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府《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整合用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在建廉】租住房)原用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含!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实】施实物分配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第七】条, 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已建成》尚未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一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过程中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注重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形:式筹:集鼓励通过收储(长!期租赁)和收—购社会?闲散住房等形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房产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统计局根据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并轨后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3〕:77 号的规定【。对准:入资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以及?纳入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均可以申请经“三!审两公示”审核合格!。后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 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家庭须在】岑城镇实《。际常住且其中至少有!。一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岑城镇某社】区常住户口;2【.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3.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市,人事部门《的证:。明,正,常缴纳?。社保的?新就业职《工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规定《标准: (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无住房【。(含无自有产权房】屋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3 :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申请人《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单身?家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含精神》、智力残疾人—员)需二《人以上(含》二人)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精【神,、智力残疾》。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二)申请人为】孤儿且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三,),拥,有四轮以上(—含四轮)《。机动车辆《或以:。小汽车作为主要出行!工具的 《(四)有经营性【用房:的 (五)有工商】注册:登记的?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只向实施单位提】供不向个人提供);! (四)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低保证、五!保证等)(复印【件); (五)【户主: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无工】作单位的由岑城镇】政府)出具的年【。度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住房特困》户证明?现居住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属孤、—寡、:老、病、残等特【困,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如有残疾证的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七)家庭情】况简述?; : (:八):外来务工人员—缴纳 6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九):新就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十)】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规!定提交的证件、合同!类材料需是原件【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 第十四条 申】。。请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送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从【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将情况在岑—城镇和社区(—或部门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没有接—到反对意见》的,,由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材料一并报!。送市房产局 (【。三)房产局》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报告反《馈房产局《 (四)市—房产局对前两次审核!获取:。的信息进行第—三次综合审查—经审查申《请家庭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具备》。参与分配资格的名】单经过?第三:次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产:局申:诉 :  第?四章 分配、轮候配!租 第?。十五: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配租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第十六条 【。优化轮候规则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保《障对象分 》。。A,、B两类序列轮【候 A《类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序列 《B,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序列 —第十七条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资,产、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5】日内主动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 — 第十八条 属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对象(含—尚在:。轮候的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前可申请租赁!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后,房产局将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 租赁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住房】补贴额?=(住房保障建筑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家】庭保障人口》数 第?十九条 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自收:。到租赁住房保障补贴!。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房产局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由房产局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实施单位制定!分,配方案明确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等内容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前由?实施单位根据保障对!象轮候次序及—各种优先分配的情形!按下列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的分!房次序 (一)A!类轮候序列优先【; ?(二)同一类轮候】序列登记年度—在前优先; (三!)同一?类,轮候序列同一登【记年度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然【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4.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家庭《; 5《.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6】.因地质《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险?需,拆除住房、配合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住房被征收》的; 7》.政府重《点引进的专业人才】家庭或经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在!我市:。参,加工:作未满 5》年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 8.其他需要临】时安置的情况 【 第二十《二条 实施单位【通,过抽号或摇》。号等公开、公平、】公正:方式进行实物—配租住房分配—后实施单位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由实施单位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五章— ,租金标准、租金减】免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物业—所有人?或其委托代营运单】位,提出申请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测算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五条 实施单】位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每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人签订?合同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的可:按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按—不同的地段、—类,型、设施《分类统一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及:房产部门制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可实行?租金减?免,减免额度为》20%?即按标准租金的8】0,%收:。取 第二十》七条 并轨前—已入住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经】复,核符合?入住:公租房条件》的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以》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管理、【投,资,补助、租金》补贴:、维修、设施更【新等费?用 第六章 复【核、后续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障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复】。核制度每《年复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保障!家庭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按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分批—次提交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材料申请年—度,复核 第三十条 保!障家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实】施单位暂停其保【障停发租赁补—。贴;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运,营,单位: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因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被暂停保障】资格的家庭补交年】。度复核申请后—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从审核通过【次月:起恢复其保障资格】重新:受理其租赁补—贴,申请或?恢复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第三十】二条 实施单位、社!区,要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停止】轮候、停发租赁【补贴、收回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第三十三》条, 因收入超》过廉租住《。。房准:入标准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尚未】腾退廉租住房的家】庭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经】“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时仍住在《原廉租住房可—。直接签?订现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不再另》行抽号配《租 ?第三十四条 保【障对象因人口变【动,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的应向实施单位【申请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配?租户型?变更条件的》。列入普通顺序重【新轮候配《租轮候到位》经抽:。号取得?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同时办理腾【。退原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手续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向实【施单位申请确定【新的承租《人经实施《单位审核继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共同申—请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承租人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要调—换房屋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 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 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六)拖—欠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因:合,同期满终止租赁【合,同或:其他原因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给予 3个月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过渡—期满仍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遇到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时被保障家庭!应当:服从政?府安排 《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管理   【第七章 工作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各社区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 , 第四?十三条 房产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关部:门,接到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工作由】房产局负责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岑溪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岑政办—发〔20《08〕123号)及!岑溪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及退出办法(岑政!办,发〔2?。。0,08:〕1:22:号,)同时废止   】  :名词解释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公共租!赁,住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11月1日下!。。发关于落实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逐市座谈会!会议精?神的通?知明确“(一—),公租房按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进行分—类其中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包括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出?资建设的公租房;由!园区管委会或融资】。。平台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政府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政!府,教育局?。、,卫生局等政府部门作!为单位职工周转【宿舍的?公租房仍做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统】计企:业,自建:公租房包括》完全由企业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取得过中《央补助?资金或税费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和企业共有产权【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企业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学—校或医?院的公租房长—期租:赁指政府的市场上】租赁一年以上年限】。并向保障对象提供的!公租房2016年审!计部门?重点:对政府投《资建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进【行审计企业自—建的公租房按产权】归属由产《权,单位负责分》配入住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其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