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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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 11 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营管理的!通知(建《保〔2013〕1】。78 ?。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 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政发〔2【。。016〕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及资金筹】集、分?配、运营、》退出和监督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用【以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条 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五条 房产—局负责本市辖区【。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的公—共租赁住房组织实施!工作
民政局具【。体负责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阶》段、年?审阶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及时向【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提:供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其他财】政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工作:并依法对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实施—监管
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市财政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核【定,工作:
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相关—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辖区的职工、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配租方案由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其准入条》件、审核程》。序、分配方案、分】配结果以及》后期管理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报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市公共租!赁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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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资金》与房源管理
第六条! 并轨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租赁补贴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府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整合用】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在建【廉租住房)原用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含: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实施实物分—配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第七—条 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已【建成:尚未分?配的廉租住房房源一!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过程中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注重》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形式筹集鼓【励通过收储(长期】租赁)和《收购社会闲散住【房,等形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第】三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房产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统计局根据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水平等—因素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第!。九条 并《轨后: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3〕:77 号的》。规定对准入资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以及纳【。入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均可以申】请经“三《审两:公示”?审核:合格后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范围
?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家庭须《在岑城镇实际—。常住且其中至少【有一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岑城镇某社!区常住户口;2【.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的外来务工人】员;3.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市人事部门的】证明正?常缴纳社保的新就业!职工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规定标准
!(三)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无住】房(含无《自有产权房》屋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3 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申请人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单》身家: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精—神、智力残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含精》神、:智力残疾人员)【需二人以上(含二】人)且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精》神、智力残疾—。患者的法定监护人】]
(二)》申请人为孤》儿且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三)拥有!四轮以上(》含四轮)机》动车辆或以小—汽车作为主要出行】工具的
(》四)有经《营性用房的
(五】)有工?商注册登记的—。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只》向实施单《。位提供不向个—人提供);
(四!)家庭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低保证、】五保证等)》(复印?。件);
(五)户主!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无《工作单位《。的由岑城镇政府)出!具的年度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住】。房特困户《。证明现居住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属孤、寡、【老、病、残等—特困家庭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如有—。残疾证?的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七)家庭!。情况简述; —。
(八)外》来,。务工人员缴纳— 6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九)新就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十)—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规:定提交的证件、合】同类材料需是原件】原件核?对,后提交复印件—
第十四条 【申请市本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现居!住地所?属社区?(或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申请人所】在社区(或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送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从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将情况】在岑城?。镇和社区(或部门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没有接到【反对意见的,由【岑城镇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材料【一并:报,送市房产局
(【三)房产局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状况!是否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自收到【审,核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报告】反馈房产局 —
(四?)市房产局对前【两次:审核获取的信息进】行第三次综合审【查经审查申请—家庭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具备参与】分配资格的名单经】过第三次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产《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产局申诉
第!四,章 分配、轮候配租!
第十五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配租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第十】六条 优化轮候规则!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保》障对象分 A、B两!类序列轮候》。
A类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序列—
B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序列 【
第:十七条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资产】、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5日内主动】。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
第十八条 !属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对《象(含尚在》轮候的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在实物配租前【可申请?租赁补贴用》于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后房产!局将: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
租?赁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月租赁住【房补贴额=》(住房?保,障建筑?。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家《。庭保障人口数
第十!九,条 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对象!自收到租《赁住房?保障:补贴:。。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房!产局: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由】房产局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实《施单位?制定分?。配方案明《确房源?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等内—容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前由实】施单:位根:据,保,障,对象轮候《。次序及各种优—先分配的情形—按下列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的分!房次序
(一)】A类:轮候序列优先—。;
(《二)同一类轮候【序列登记年度在【前优先;
(【三)同一类》轮候序列同一登【记年度?保障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然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
4.家庭成员为】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家庭;
【5.: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6.因地质】。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险需拆除住房、】配合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住房被征!收的;?
7.政府重【点引进的专业人才家!庭或经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在我市参加工!作,未满 5年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8!.其他?需要临时安置的情况!。 ,。
,。第二十二条 —实施单位通过抽号】或摇号等《公,开、公平、公正方】式进:行实物配租住房分配!后实施单位》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的由实施单位】注销其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五章 租金—标准、租《金减免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物业所有人或其!委托代营运》单位提出申请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局、房产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测算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五条? 实施单位》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每,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承?。租人:签订合同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的可?按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并轨后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按】不同:的地段、类型、设施!分类统一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及房产部门【制定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可实行】租金减免减免—额度为20%—即,。按标准租金的—80%?收取
第二十七条】 ,并轨前已入住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经复核符合】入住公租房》。条件:的,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金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以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管理、《投资补助、租金【补贴:、维修、设施更新】等费用
第六章 】复核、后续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障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复:核,制度每年复》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保障家庭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按实施!单位规定《。的时间?分批次提交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材—料申请年度复核【
第三十条 保【障家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实施单位暂停其保】。障停:发,租赁补贴;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运营单位》。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第三十一条 因!逾期不提《交,年度复核申请材料被!暂停保障资格的【家庭补交年》度复核申《请后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从审核通过次月【。起恢复其《保障资格《重新受理其租—赁,补贴申请或恢复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第三十】二条 实施单—位、社区要采取定期!走访、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情况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停止轮候、—停发租赁补》。贴、收回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第:。三十三条 》因收入超过廉租【住房准?入标准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尚未—腾退廉租住房—。的家庭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经“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时仍住在《。原廉租住房》可直接签订现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不再【另行抽号配租
】第三十四条》 保障?对象因人口变—动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的应向实施单—位申请经实》施单位审《核符合配租户型【变更条件的列入普通!顺序重新轮》。。候配:租轮候到位》经抽号取得》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同时—办,理腾退原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手续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向【实施单位申请确定】。新的承租人经—实施:单位审核继》。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共同申—请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
,。第三十六条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承租人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要调!换房屋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 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
(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 !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五)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
(六)拖欠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承租人因合同!期满终止租赁合同或!其他原因《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出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给予 3个月】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过渡?期满:仍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公共租赁住房【遇到城市建设需要被!征收时被保障家【。庭应当服从政府安排!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管理【
第七章— 工:作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日常管理工—作并在各社》区,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 !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及退出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
第四十三—条 :房产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
第四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关部门—接到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工作由房产局负责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岑溪—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岑政办发》〔,。2008〕123号!)及岑溪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及退出办法!(,岑政办发〔2—008〕122号】)同时废止
!
名词解释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公共租赁—住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11月1日!。下发:关于落?实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逐市座谈会会】。。议,精神的?通知明确“(一【),公租房按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建,、长期?租赁三大《类进行分《类其中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包!括由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出资建】设的公租房;由【园区管委会或融资平!台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政府?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政府教育局!、卫生局等政府【部门作为单》。位职工周转宿舍【的公租?房仍做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统计【企业自建公租房包】括完全由《企业出?资建:设的公租房;取得过!中央补助资金或【。税费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和企【业共:有产权的公租房【;在商品房中—。配建产权约定—归,企,业的公?租房:。;产权约定归学校】或医:院的公租房》长期:。租赁指?。。政府的市场上租赁】一年以上年限—并向保?障对象提供的—。公租房20》16:年审计部门》重点对政府投—资建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工作进行审计企】业自建的公租房按产!。权归属由产权单位负!责分配?入住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其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