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东深供水工程是】。指自东?莞市桥头镇太园泵】站至:深圳市三叉》河对港交水点沿线的!专用水?工建筑物、》机电、通讯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包括:
?(,一,),供水水库《、河道、渠道、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水闸】、溢流堰、泵站、电!站、生物处理工程】、取水口、分水口、!分水管?道、计量间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 (二)工程使】用或者?管理的土地、水域】及林木?
? (三)工》程专用的电力和通讯!等设施、设备 【
(四)工程】专用:。的水:文监测设施》和水质保护》设,施
? , (:。五)工程配套的生产!、生活、办公—、交通及安全围护】等设施、《设,备
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深!圳市、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和东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做好东深供水【。工程及水《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经济与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卫?生、: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东深?供水工程《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 :(二)按照供水协】议优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供:水按照?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供水计—划向深?圳市、东莞市供水】保,障供水?安全
《 (?三):按照省防汛》指,挥,机构和深《圳市、东莞市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雁田水库、!深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
(四)做好】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 第六条 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负责调查和处】理,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体的治安、【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和举报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第二章【 ,管理和保护范围【
》第八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
《 (一)工—程,依法:征收、?使用的土地和—水域
(二)!工程:沿线未征《。收的:供水河道、》渠道、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及分水管道》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米—内的区?域跨:河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0》米内的?区域
(【三)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管?理范围
第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范围包》括
(一)【雁,田水库以及》深圳水库主坝、副】。坝管:理范:。围边界外延20【0米内的区域 【
(二)—供水河道、渠道及分!水管道?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界外延1】0米内的区》域 :
(三》)供水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及倒】虹吸: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0米内《的,。区域
—(四)太园》泵站取水口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东江水域
! (五)架—空专用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其中】。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5》米,内的区?域,35千伏及1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10米内的!区域:;地下专用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六)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保护【范围: ,
第十条 东】。深供水工《程取水口、》东深供水工程沿线、!深圳:水库和雁田》水库的水域》范围以及集》雨区内的陆域范【围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或者《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
— 深圳市、东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 在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关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覆盖、【移,动、涂?改或损坏永久性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规定—
《 第十二《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和养护制度
】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巡》查、养护过程中【发现工程设施故障】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抢修—排,除安全隐《患
? 第十三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启闭供水工程【。的闸:门、阀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禁止在工】程设施覆盖面上【行驶履带式车辆、超!重车辆以及大量堆】放,建筑材料或》者危险物品 —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采石、!取土、强夯以及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等—活动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违章【搭建、?高空:吊装作业禁止从【事危及高《压,。线路、通讯线路及】相关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四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外,从事改变地》形地:貌、爆破《、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活动不得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不得【污染水?。质
第十【五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砂(石)厂【、砖厂等污染—水质的?活动:已建的?码头、砂(石)厂和!砖厂: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者拆除
【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六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决定?前,应当征求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意见】 ,
建设单位【。申请审查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建设方》案报批申请》书
《 (二)工程—建,设涉及?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总体方案图 【
, , (三)工程建【设,对东深供水工程【的安全影响分析报告!
? 第十七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征: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同意【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在项【目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抢】修的应?当及时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
— 施工单位应当【接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八条《 修建跨越、穿越东!深供水工程》。的公路、铁路等【道路工?程设施其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保障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维护车—辆限高、《。限宽和?限载标志《
: :机动车辆应》当遵守限高》、限宽、限载—规定不得冲击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对东深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或者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干扰维】修,或者抢修工作
】。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抢修、抢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者:设,施但应?当及时告《。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 因东深供水工程】巡检:、养护、抢修—、抢险等《作业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造成损坏的!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或者依法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
: 第二十《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建立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水质污《染应急?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与水质污染应急的人!员、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发生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按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报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第二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取水总量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取》水量及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服从】水量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并服从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调度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拦截和—抢占水源不得擅自取!。水不得扰乱供水秩】序
《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向—。东,深,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含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收取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后按?规定:统一缴纳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水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跨地—级以上市或者—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由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四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采取改《。正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1,994年《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