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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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东深供》水工程是指自东莞】市桥头镇太园泵【站,至深圳市三叉—河,对港交水《点沿线的《专用水工建筑—物、机?电、通讯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包括【
(一)—。供水水库《、河道?、渠:道、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水闸、溢流【堰、泵站、》电站:、生物?处理:工程、取水口、【分水口?、分水管道、—计量间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二)工程使用或者!管理的土地、水域及!林木 ?
(三)—工程专用《的,电力:。和通讯等设施—、,设备
(四)!工程:。专用的水文》监测设施和》水质:保护设施 》
,。 (五《)工程配套的—生产、生活、—办公、交通及安【。。全围:护等设施、设备【 ,
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深圳市、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和东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 :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做好东深供水工】程及:水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经济】与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卫生、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第五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东深供》水工程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二!)按照供水协议【优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供水:按照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供水—计划向深《圳市、?东莞市供水保—障供水安全
【。 (三)按照【省防汛指挥机—构和:深圳市?、,东莞市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雁田?。水库:、深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四—)做好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
第六条— 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负责》调查和处理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体的治安、【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和举报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第二章 !管理和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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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工程依?法征收、使用的土地!和水域
【(二)工程沿线未】征收的供水河道【、,渠,道,、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及【分水管道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米内的区域跨河】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0米内的】区域
(三】。)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管理范围
】 第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范围包括
【 (一)雁田【水库以及深圳水库主!坝、副坝管理范围边!界外延200米内的!区域
》 (:二)供水河道、渠】道及分水管道—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界外延1》0米内?的区域
(三!)供水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及倒虹吸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0—米内的区域
【 (四《)太:园泵站取水口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东江水域
!。 (五)架空专】用,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其?中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5米内的区域!35千伏《及1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10米内的区域】;地下专《用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六)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保护!范围:
第十条 东!。深供水工《程取水口《、东深供水工程【沿,线、深圳水库和雁田!水库的水域范—围以及?集雨区内的陆域【范围:。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或者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
深圳【市、:东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 在?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关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覆盖】、移动、涂改或损坏!。永久性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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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和养护?制度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巡查、养护!过程:中发:现工:。程设:施故障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抢修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启闭!供水工程《的闸门、阀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禁止在【工程:设施覆?盖面上行驶履带式车!辆、超重车》辆以及大量堆—放建筑材料或者【危险物品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采石、取【土、:强夯以?及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等活动—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违,章搭建、高空吊【。装作业禁止从—事危及高压线路【、通讯线路》及,相关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四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外】从事改变地形地【貌、爆破、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活动不》得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不得污染水》质
第十五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砂(石—)厂、?砖厂:等污染水质的活【。动已建的码》头、:砂(石)厂和—砖厂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者【拆,。除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六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决定前应当征求【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申:。请审查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建—设方案报批申请书 !
(二)工【程建设涉《及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总体方?案图
(三】。)工:程建设对东深—供水:工程:的安全影响分—析报:告 :
第十七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征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同意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在项目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抢修的《应当及?时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
】 施工单位应【当,接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安【全保护指导 —
, , 第:十八条 《修建跨越、》穿越东深供水工程的!公路、铁《路等道路工》程设施其《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保障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维护车辆限!高、限宽和限载标】。志
机动车】辆应当?遵,守限高、限》宽、:限载:规定不得冲击—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对东深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或者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干扰维修或—者抢修?工作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抢《修,、抢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者设施—但应当?及时告?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因—东深供水工程—。巡检、养护、抢修】、抢险等作业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造成损—坏的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或】者依法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
第二十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建立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水】质污染应急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与水《质污:染应:急的人员、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发生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按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报】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第?。二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取水总!量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取水量【及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服从水量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
—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并服从《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调!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拦【截,和抢占水源不得擅自!取水不得扰乱—供水秩序
【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向东深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含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收取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后按规定统一缴纳】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水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跨地!级以上市或者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由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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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四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采《取改正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1994】年,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