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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东】深供水?工程是?指自东莞市》。。桥头镇?太园泵站至深圳市三!。叉河对港交水点沿线!的专用水工建—。筑物、机电、通讯】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包括 !。 , (一?)供水水《库、河道《、,渠道、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水闸、溢流堰、泵】站、:电站:、生物处理工程、】取水:口、分水《口、分水管道—、计量?间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 (二)工程—使用或者管理的土地!、水域及《林木:   (三—)工程专用的电力和!通讯等设施、—设备 《  (四)工程【专用的?。水文监测设施和水质!保护设施 》   (五)工程】配套的生产、生【活、办公、交通【及安全围护等设【施、设?。备   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  深圳市》、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和东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   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做好东—深供水工程》及水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经济与!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卫生、《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第五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东深:供水工程《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 (二)《按照供水协》议优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供水按照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供水计划向》深圳:市、东莞市供水【保障:。供水安?全 :   ?(三:)按照省防汛指挥机!构和深圳市》、东:莞市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雁田水库、深】。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  (四)做好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  第六条 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负责!调,查和处理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体!的治安、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和举报【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第二章 管理和保!护范:围,   ?  第八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工程依法—征,收、:使用:的土地和水域 【。  : (:二)工程沿线未征收!的供水河道》、渠道、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及分?水管道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米内的区—域跨:河,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0米【内的区域 》 ,  (三)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管】理范围  — ,。第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范围【包,括   (》。一)雁田《水库以?及深圳水《库主:坝、副坝管理范【围边界外延20【0米内的区域—  ? (二)供水河道】、渠道及分水—管道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界外延?10米内的》区域:  ? (三)供水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及倒虹》吸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0米内—的区域   【(四)太园》泵站取水口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东江水域 》   (五)—架空专用《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其中—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5米内的区—域35千伏及1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10米内的!区域;地《下专用?。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六)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保护范围】   第十—条 东深供水工程】取水口、东深供水工!程沿线、《深圳水库和雁田水】库的:水域范围以及—集,雨区内的《陆域范围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或【者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   深!圳市、东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  在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关批准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覆—盖,、移动、涂改或【损坏永久性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规定   》  第?十二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和养—护制度 《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巡】查、养护《过程中发现工程【。设施故障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抢修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启闭?供水工程的》闸门、阀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禁止在】工程设施覆》盖面上行驶履—带式车辆、超重【。车辆以及《大量堆?放建:筑材:料或者危险》物品 《。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采石、取》土、强夯《以及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等活动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违章搭》。建、高?空吊装作《业禁止从事危及【高压线路《、通讯?线路及相关》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四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外从事改变【。地形:地貌、爆破、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活,动不得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不得污染水质  ! 第十五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砂(石)厂、砖】厂,等污染水质的活动已!建的:码,头、砂(石》。。)厂和砖《厂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者拆除 】  :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六!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决—定前:应,当征求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申请审查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建设方—案报批申请书— , ,  (二)工程【建设涉?及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总【体方案图《   (三—)工程建设对东深】供水工程的安全影】响分析报告  】 第十七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征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同意  】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在项目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抢修】的应当及时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应当:。。接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八条】 修建跨越》、穿越东深》供水:工程的公《路、铁路《等道路工《程设施其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保障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维护】车辆限高、限宽和】限载:标志 《  机动车辆应【当遵守限高》、限宽、限》载规定不得冲击【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对东深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或者: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干扰维修或】。者抢修工作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抢修、】抢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者设施但应当!及时告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  : 因东深供水工【程,巡检:、养护、抢修、抢】险等:作业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造:成,损坏的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或:。者,依法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建立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水【。。。质污染应急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与】。水质污染《应急的?人员、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发生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按【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报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第二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取水《。总,量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取水量及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服从水量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 《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并服从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调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拦!截和抢占水源不得擅!自取水不得》扰乱供水秩序  !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向东【深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含?。。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收取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后按:规定统一《缴纳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水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跨《地级以上《市或者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由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四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采取改!正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19—9,4年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