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东深供水!工程是指自东莞【市桥头镇太园泵站】。至深圳市三》叉河:对港交水《点沿线的专用—水工建筑物、机电、!。通讯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包括】
(一)供【水水库、河道—、渠道、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水闸、》溢流:堰、泵站、电站、生!物处理工《程、取水口、—分水口、分》水管道、计》。量间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 (二?)工程使用或者管】理的土地、水域及】林木
(三)!工程专用的电力和】。通讯等设施、设备】
: (四《)工程专用》的水文?监测:设施和水质保护设】施,
(五)【工,程配套的生产、生活!、办公、交通—及安全围护等设施、!设备
《。 :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深圳】市、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和东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 :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做好东深!供,水工程?及水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经济》与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卫生、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第五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东深供水工程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二):按照供水协议优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供水:按照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供水计划向》深圳市?、东莞市供水保障】供水安全《
: (三)》按照省防汛指挥机构!和深圳市、》东莞市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雁田水库、深—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四—)做好?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第六:条 :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负责:调,。查和:处,理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体的!治安、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和举》报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第二:章 管理和保—护范围
《
《第八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工程依法征》收、使?用的土地和水域 】
(二)工程沿!线未征收的》供水:河道、渠道》、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及分水管道!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米内《的区域跨《河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0》米,内的区域 》
, (三《)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管—理范围
》 第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范围包括
(一!)雁田水库以—及,深,圳水库主坝、副坝】管理范?围边界外延20【0米内的《区域:
(二—)供水河道、渠【道及分水管道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界外延1!0米内的区》域
(三)】供水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及倒虹吸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0米》内,的区域
》 , (:四)太园泵站取水】口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东?江水域
》 , (:五)架?空专用?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其中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5米】内,的区域35千—伏及1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10米!内的区域;地下【专用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 :(六)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保护范围
— :第十条 东深供水】工,程取水口、》东深供水工程—沿线、深圳》水库:和,雁田水库的水域【范围以及集》雨区内的《陆,。域范围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或者《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
深圳!市、东?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在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关批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覆盖、移《动、涂改或损坏【永久性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规定
? ,
, :第十二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和养护制度
!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巡查—、养护过程》。中发现工程设施【故障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抢修!排除安全隐患 【。
, 第十三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启闭】供水工?。程的:闸门、阀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禁《止在工程《。设施覆盖面上行驶】履带式车辆、超重车!辆以及大量堆放建】筑材料或者》危险:物品
》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采石?。、取土、强夯以及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等活动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违】章搭建、高空吊装】作业禁止从事—危及高压线路—、通讯?线路及相关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四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外从事改【变地形?地貌、爆破、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活动不得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不:得污:。染水质
》 :。第十五?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砂(石)厂、【砖,厂,等污染?。。水质的活动已—建,的码:头、砂(石)厂【。。和砖:厂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者拆除
!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 第十六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决定前?应当征?求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申请审查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建设【方案报批申请书 】。
(二)工程】建设:涉,及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总体方!案图
(三】)工:程建设对东》。深供水工程的安全】影响分析报告
】 第?十七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征】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同意 ?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在项目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抢修【的,应当:及时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 》
施工单—位应当?接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八条 修建跨—越、:穿,越东深?供水工程的公路、】铁路:等道:路工:程设施其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保障—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维护车辆限高、!限宽和?限,。载标志?
机》动,车辆应当遵守限高】、限宽、限载规【定不得?冲击防护设施
】 第十《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对,。东深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或者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干扰—维修或者《抢修工作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抢修、!抢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者】设施:但应当及时告—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因东深供《水工程?。。巡检、养护、抢修】、抢险等作业—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造成》损坏的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或者依法—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建立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水质《污染应急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与水质污染》应急的人员、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发?生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按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报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取水总】量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取水量及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服从水【量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并服从?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调!度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拦截和抢【占水源不《。得,。擅自取水不得扰乱供!水,秩序 ?
, ,。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向东深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含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收取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后按规】定统一缴纳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水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跨地级以上—市或:者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由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采取改正《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1994年!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