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东江深圳—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东深供水工程—是指自东《莞市桥?。头镇太?园泵站至《深圳市?三叉河对港交水【点沿线的专用水工建!筑物:、机电?、通讯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主要包括   (!一)供?水,水库:、河道、渠道—、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水—闸、溢?流堰、泵《。站、:电站、生物处—理,工程、?取水:口、分水口、分水管!道、计量间》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二)工程《使用或者《管理的土地、水域及!林木 ?   (《三):工程专用的电—。力和:通讯:等设施?、设备   【(四)?工程专用的水文监测!。设施和水质保护设】施  《 (五)工程—配套的生产》、生活、办公、【交通及安全围—护等设施、设—备   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深》圳市、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行政—管理:工作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东深供水工—。程和:东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做好东深供—水,工程及水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经,济与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卫生、航道】、海:事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 第五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东深供水—工程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 (二)按》照供:水协议?优先向香港特别行政!区供水?按照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供水计》划向深圳《市、东?莞市供水保障供【水安全   (】三):按照省防汛指挥机构!和深圳市《、东莞市《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雁田?水库:、深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  : ,(四)做好东深供】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   —第六条 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负责调查和处!理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或?者污染水体的治安、!。。刑事: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深圳市公【。安局东?深公安分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和举:报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东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 第二!章 管?理和保?护,范围   》  :第,八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   (一》)工程依法》。征收、?使用的土地》和水域 《   (二)工程】沿线未征收》的供:水河道、渠道—、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倒虹吸【及分水管道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米内的区域—跨河建筑《物边缘水平方向各延!伸50米内的—区域 ?   (三)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管理?范,围 ?。 , 第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的保护范【围包括 《 , (一)雁田—水库以及《深圳水库主坝、副坝!管理范围边界外延2!00米?内的区域 》。   (二)—供水:河道、渠道及分【水管道建筑物管【理范围边界》外延10米内的【区域:   (三—)供水明《槽、渡槽、隧洞、】箱涵、埋管及倒虹】吸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0米内的区—域  《 (四)太园泵站】取水口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的东江水域【 : , (五?)架空专用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其中!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5!米内的区域35千伏!及110千伏电压的!为,导线边线延伸10米!内的区?域;:地下专用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六)依法!划定:的其他工《程,保护范围 》   第《十条: 东深供水工—程取:水口、东深供水工】程沿:线、深圳水》。库和:雁田水?库的水域范围以及集!。雨区:内的陆域范》围应当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或者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   深—圳市、东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在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关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覆盖、《移动、涂改或损坏永!久性识?别标志和地理界【标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规定  》 ,  第十《二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和养护制度!。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巡查、养护过程中!发现工程设施故【障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抢修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启闭—供水:工程的闸门、—阀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禁《止在工程设施覆盖面!上行驶履带式车辆】、超重车辆以及大量!堆放建筑材料或者】危险:物品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采!石、取土、》强夯以及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等活动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违章【搭建、高《。。空吊装作《业禁止从《事危及高压线—路、通讯线路及【相,关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十四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外从》事改变地形地貌、爆!破、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活动不得!。危害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不得】污,染水质?   第十—五,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码头、砂(—石)厂、砖厂等【污染水质的》活动已建的》码,头、砂?(,石)厂和砖厂—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关?闭或者拆除 【  在东深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   第《十六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决定前应当征—求,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意:见 ? , 建设单位申—请审查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一)工程建—设方案报批申请书】   (二)工】程建设涉及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总体!方案图   (三!。)工程?建设:对东深供水工程的安!全影响分《析报告 《  :。 第十七《条 在东深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征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同《意  《 ,在东:。深供水?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在项目开工七日【前书面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工—。程抢修?的应当及时通知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  【 施工单位应当接受!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八!条 修建跨》越、穿越东深供水】工程的公路、铁【路等道路工程—设,施其: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保障东深供水!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维护?车辆限高、限宽和限!载标志 》  机动《。车辆:应当遵守限高、【限宽、限载规定不】得冲击防护设施 !  :第十九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对东:深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或者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干扰】维修或者抢》。修工作?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抢修《、,抢险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者【设,。。施但应当及时告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  因东深》供水工程巡检、养】。护、抢修、抢险【等作业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造成损坏的》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或者依法对土地、!。地上:附着:物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建立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水质】污染应?急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抢险救援与水!质污染应急的—人员:、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发生东深【供水工程《。安全事?故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事故危害并!按规定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报》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第二十一【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取?水总量?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取水量及下达!的取水计《划取:水服从水量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 :  用水单位应【当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并【服从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供水《调度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拦截和抢占》水源不得擅》自取水不得》扰乱供水秩序 【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时向东深—工程管理单位交【付水费(含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收取: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后按规定统一缴【纳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水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跨地级》以上市或者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依法应当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由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第二十四条 】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采》。取改正?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省政?府1994年—1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