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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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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69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4年】。2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金壮龙
2024!年2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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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组》织办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应诉事项
【第四条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被申请人》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
!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但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第六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注明同意—接收行政复议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
】 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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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 ,同一申请人以基【本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行政行为重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重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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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连同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 被申《请人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由承办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内设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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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
】(三:)作出答复的日【期、联系人》并加盖印章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需要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规定《的格式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告知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查,阅、复制的时间和】地点: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照告!知的时间和地点查】阅,、复制的视为—。放弃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查阅、复制》不得有毁损、篡改、!隐匿等改变材料原】有状态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法!定的中止情形的行政!复议中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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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期【。间有法?定的终止情形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法定期限—。内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经过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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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行为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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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应】当载:明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认定事实、判】断依据以及整改意】见等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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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并加《盖,印章:向负责相关》工作的内设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第十:八条 被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并将》履行: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
!第十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行政复议工作通报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每年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并进行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协助?考核机构《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健全》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人员队伍】
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素【质根据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查阅复《制材:料、调解等》工作需要保》障办案场所、装备】等设施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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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为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工作《配备相应人》员,保障:经费、装备等工作】条件
第二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行政】复议办?理系统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高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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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所需经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经费予以《保障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
【 本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3日”!、“5?日”、“7日”【、“10《。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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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3日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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