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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69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4年2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金壮?龙
20》2,4年:2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组织办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应诉事项
—第四条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被!申,请人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但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第六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注《。明同意接收行政【复议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
】 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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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一申—请人以基本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行政行为重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重复受理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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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连同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 被申请《人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由—承办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内设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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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
(!三,)作出答《复的日期、联系人并!加盖印章《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需要—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规定的格式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告知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查阅、《复制的时间和—地,点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照告】知的:时间和地点查阅【、复制的《视为放弃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查阅!、复制不得有毁损】、篡改?、隐匿等《改变材料原》有状态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法定的中止—情形的行《政复:议中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 : 行政复议期—间有法定的》终止情形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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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法定期限内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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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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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行为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应当载明《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认定事【实、判断依》据以及整改意见【等并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并加盖印章向负责】相关工作的内设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第十八条 】。被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并》。将履行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
第十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行政复—。议,工作:通报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每年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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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协助考?核机构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健全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人》员队伍
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素质:根据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查?阅复制材料、调【解等工作需要保障办!案,场所、装备》等设施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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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为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工:作配备相应人员保障!经费:、装备等工作—条件
第二—。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行!政,复议办?理,系统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高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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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所需经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经费》。予以保障《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3】日”、“5日”、】“7:日,”、“10》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3日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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