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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6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已》。经2024年—2,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金壮龙! 2024年【2月26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复议工作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组织办】。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应诉—事项: 第四条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被申:请人 ?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 《   ?。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但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第!六,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注明同】意接收行政复—议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     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  :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  : 同一?申请人以基》本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行政!行为重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重复受理【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连同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被申《。请人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由承办行政行!为有关事项的内【设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 (一)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 】    《(三)作出答复的日!。期、联系人并加盖印!章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需【要,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规定【的格式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行政】复议: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告知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查阅、复!制,的时间和地点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照告知的!时间和地点查阅、复!制的视为放弃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查?阅、:复制:不得:有毁:损、篡改、隐匿等】改变材料原有—状态: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法定的中止情】形的行政复议—中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    】 行政复议期间有法!定,的终止情形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法定期—限内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经过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行—政行为?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应!当载明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认?定事:。实、:判断:依据以及整改意见等!并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并加盖印章向!。负,。责,相关工作的内设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执法的建议】 第十八条 【被,申请人应当》在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并《将履行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 第十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行政复议工作通!报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每年?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并进行通报 ! ,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机,构协助考核机构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健》全,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人员队伍 第二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素质根据【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查阅?复,制材:料、调?解等工作《需要:保障办?案场所、装备等设施!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为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工作配》备相应人员保障经】费、装备等工作条件!。 第二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行政复议》办理系统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高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所需》。经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经费予】以保障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  【   本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3日:。。”、“5日》”、“7《日”、“10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3日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