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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管理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桂建保—〔2014》〕34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退出、运营及】监督管理《等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 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管理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本细则所称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对符合租赁条件但】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其收入状况】给予不同比例的【核减 第四条 【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遵循统筹—房源、统《一受理、梯度保【障、租?金,减免的原则》 ,第五条  结合我市!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按照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 第六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物价、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保、【税务、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工作 】兴宾:区人民政府为市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市《主,城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审批工作兴宾区】住建:局为市城《区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市主城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复核工作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租(组织获得保障资!格的保障户》摇号:抽签:分,。房做好?住房保障合》同签订?和管:理)、轮《候及小区管》理工作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第七条  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含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 房源筹集与建设!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规划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环?保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快行《政审批?时,效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审批效率;根】据,。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条!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坚持《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遵【循经济适用》、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等【要求优选规划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对于急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快!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以加快供—地速度 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或者房屋—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者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约定—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 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项目实施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配!建指:标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订》。配建合同明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按下列标准!。控制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10!%,的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按投资主—体划定由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住房建设中【配建、代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社会捐赠或】。其他:途径筹集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 第十四条 【 社会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由业主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三章《  资金《和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土?地,出让总收入中—安,排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出,租、:出售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出租:收,入纳入基本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投资?单位自行管理— 第十八条 —。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企业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整体【。转让:但企:业因产?业需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产业项目一—。并,。转让转?。让后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不变— 投资者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抵》押融资抵押登记【时应当标注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性—质抵押权实现时【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九条 】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及运营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免政策执行电!力、通讯、》市政、价格》主管部门等企—事业单位要对公共】租赁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产权归市!本级政?。府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实【施租赁管《理,、动态监《督及修缮维》护 :第二:十二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维护、危》。房改造?、扩建?或重:建项目?由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年度维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及时报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及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拟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租,金标准应当》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租对象的承【受能力并综合考虑】成本、折旧、税费】、利:率、维修、管理等因!素原则上《按照: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以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的60%确》定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以我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的70%!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五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由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被保障》家,庭人员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项目—统一物?业服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交付使用前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建设【单位和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应》对房屋装饰装修情况!逐套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现场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处》理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管】理部门商定》时间进行复验  】 第五章  供【。应对象   第二十!七条  我》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主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保—障, 第二十八条 【 市主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二)《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含)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二十九—条  市主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二)—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家庭【成员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  第!三十条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或取得本《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 (三)已—与市主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实际确【立劳动关系;—。。 (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 第三—十一条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兴?宾,区辖区内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兴宾区辖区【外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二》)已与?市主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实际确》立劳动关系》; (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  ? 第六章 》 申请与审》核   第三十【二条  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备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 一个家!庭只允许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原,。则上对两居室及【。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要求2】人合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申请单独租!。。赁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提供已填写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责任同时签署授权!书授权收入审核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查—其,。收入及财产状—况 第?三十四?条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各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人均年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并在】街道、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报送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五?条  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自《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兴宾》区住建?。局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兴宾区住《建局自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在【住房:保障网和主流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七,章  ?分配:与轮候   第【三十七条《  经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按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统一纳—入实物配租轮候库按!轮候:顺序配?租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前批次因房源不!足未:能,配租家?庭的需?求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统:一轮候和公》开摇号配《。。租,制度: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获—得保障资格的保障】户,摇号:抽签分房房源信【息(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等)及抽签结—果应当在市》主,流媒体?公布 兴宾区住【建局对已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应当【进行分?配前再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配租?资格: 第三十九条—  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向原申!请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经街道办审【核,后,。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调—整配租方案》并上报兴宾区—住建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兴》宾区住建局按照规定!取消:轮候资格 第四【十条: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一《)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 (二)!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四)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五)—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患有残》疾(:并持:有残疾证)的—;, (六)《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 (七)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因》涉军:、参战群体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 第四十一条 ! 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居住需【。求剩余房源可—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对,象公开配租配租【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一)未【按要求参《加选房的;》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未【实际入住的;—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 申请人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取消轮》候,重新提出申》。请, 第四十三条—  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运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运营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匹】配的空?置,房屋运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匹配的房屋【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出》现匹配房屋》。时按轮候顺序进行】调整:   第八章 【 租赁与退出  】 第四十四条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应?。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租金标准和—合,同当事人《。应实际缴纳租金及支!付方:式; (四)保【证,。金及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租赁期限; (【六)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承租—。人,年,租,金的50% —下列承租家庭可以】适当减免《租赁保证金 (一)!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免!交租赁保证金—; (二)低—保家庭租赁保—证金减免5》0%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 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的可免交》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七?条  经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核准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后承租—人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互换后的【房屋楼层及原租金核!减标准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不变 第【。四十八条  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向原申—请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街道办审核后!提交兴宾区》住建局审批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与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兴宾》区,住建局会同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规定清退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由家庭共【同申请?人向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提出申【请经兴宾《区住建局审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由其家庭推—举共同申请人与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九条 —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提《出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第五十条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 第五《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性,质,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毁损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八)租赁期内】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 (九)租期届满!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 第五十二条 !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给予【。承租人2个》月过渡期让其到【市场租?房过:渡,期按原租金实际缴】纳金额缴纳》;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按原租金实际缴纳】金额的1.5倍缴纳!拒不缴租及退—出的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九《章 : 租赁补贴》与租金核减 —  第?五十三条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一)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尚未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二)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且未承》租、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五十【四条  租》。赁补贴按下列—标准发放月》租赁补贴金额(元)!=每:平方米补贴标准×】。。。(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家庭人数 租—赁补贴?直接支付给申请【人,增,加其租赁《市场住房的货币支】。付,能力: ,第五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实际缴纳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1-核减系数!) 第五十》六,条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收入状况分》级核减 (一)【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核减系数为!1; ?(二)享受低保的】核减系数为0.9】; (三)》。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核【减系数为0.7; !(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核》减系数?为,0.3 《第五十七条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按核减后的【租金直?接支付给《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章  !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房屋质】检部门、《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应《。督促相应的部门【及时解决《 第五十九条—  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信息管【理平台、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建立申请及—轮候家?庭,档案根据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六十条?。。  住房《保障:部门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 已领取租赁补贴!的追回租赁补贴;】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六】。十二条  承租【人,有,本细则第五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细则制定《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六?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授权河南工业园区】、来华投资区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管理运营单位制定】管理:运营:方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教育【、卫生等行业以【及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其管理运》营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制,定管理?运营方案《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六,十五条?  本?细,则下发前已分—配,入,住的:保障户?租金水平、》租赁:期限: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期满:。后按本细则》实施保障 》第六十六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下发的】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来政—发,〔2015》〕4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