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管】理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桂建保〔2014〕!34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主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退出、?运营及监督管理等】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管《。理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本细》则所称?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对符合租赁条件【但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其】收入状况给予不同比!例的核减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遵循统筹《。房源、统一受—理、:梯度:保障、租金减免的原!则
:第五:条 结合》我市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按照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
第!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物价、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保、:税务、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工作
兴宾!区人民政府》为市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市主城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审批—工作兴宾区住—建局为市城区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市】主城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复核工作【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租:。(,组,织获得保障资—格的保障户摇—号抽签分房做—。。好住房保障合—同签订和管》理)、轮候及—小区管理工作
【市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初,审、公示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已授权申请》家庭及其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第:七条 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含,街道办事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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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源筹集与建设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规划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环保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快行政审批时效】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审批【效率;根据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坚持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遵循经济适用、】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等要求优选规】。划设计?方,案
第十一条 【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对于急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快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以加快供地速度
】。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或者房屋《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者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约定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
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项目实【施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配建指标】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订配建合同明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按下列—标准控制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10》%的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按:投资主体划》定由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住房建设中配建】、代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社会捐!赠或其他途径—筹集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
,第十四条 社会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由业主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三章《 资金和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土,地出让总收入中安排!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出租、出售】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出租!收入纳入基本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投资单位【自行:管理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企业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整体转让但—企业因产业需—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产业项目—一并转?让转让后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不—变
投资者》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抵押:融资:抵押登记《时应当标注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性质抵押权》实现时?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及运营】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免政策执【行电力、通讯、【。市,政、价格《主管部?门等企事《。业单位要对》公共租赁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产【。权归市本级政—府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实施租赁!。管理、?动态监?督及:修缮维护
第—二十二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维护、危】房改造、扩》建或重建项目由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年度!维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及—。。。时报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维修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及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拟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租金》标准应当《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租对象》的承受能力》并综合考虑成—本、折旧《。、税费、利率、维】修、管理等》。因素原则上按照【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以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的60%确》定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以我》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的》70%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五条 》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由【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择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被保!障家庭人员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项:目统一物业服—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交【。付使用前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建设单位《和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应对房屋!。装饰装?修情况逐套进行【检查和验收
对【现场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处理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管理部?门,商定时间进行—复验
?
第五章 【供应:对象
《
,第二十七条 我】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主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保障《
第二十八条 市!主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二)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含)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第二十《九,条 市《主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二)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家?庭成员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
第】三十条?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主【城区城镇居民户籍】或取得?本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
(三》)已:与市主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实际确—。立,。劳动:关系;
(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
第三十一》。条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兴宾区辖区内—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兴宾?区辖区外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在市主?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二)已与市主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实际确立劳动!关系:;
(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未承租或《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财产不作》核定收入不受—限制
第六章】 申请与审核
!
第三十二条 【 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备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
:一个家庭只允—许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原则上对两居—室及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要《求2人?合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申请单!独租赁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提供已!填写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责?任,同时签署授权书授权!。收,入审核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查其收入及财产状!况
第三十四条【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各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人均年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并在街道、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报送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五?条 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自》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兴—宾区住?建局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兴宾区!。住,。建,局自收到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在住房保障网和主流!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核意见;—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七章 】分配与?轮候:
第三十七条】 , 经: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按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统一纳?入实物配租轮候【库按轮候顺序配租】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前批次因房源!不,足未能配租家—庭,的需求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统一轮?候和公开摇号配租制!度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获得保障《资格的保障户摇号】抽签分房房源信【息(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等—)及抽签结果应当】在市主流媒体公【布
兴宾区住—建局对?已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应当进行分》配前再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配租:资格
第三十九条 ! 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向原申】请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经街道办审!核后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调整【配租方?案并上?报兴宾区住》建,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兴宾区住】建局按照规》定取消轮候资—格
第四十条—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一)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
【(二)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四)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五)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患有残疾(】。并持有残疾证—)的;
(六)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
(七)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因涉军、—参战群体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
第四十《一条 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职工】居住:需,求剩余房《源可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对象公开配租配!租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一)未按要求参【加,选房的;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未实?际入住的;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
申请人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取消轮候重【新提出申《请,
第四十三》条, 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运【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运营管理部门根据】。房源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匹配的空置房屋!运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匹配的房屋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出现【匹配房屋时按轮候顺!序进行?。调整
《
第八章 租赁】与退出
第【四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应当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租金标准和合同】当事人应实际—缴纳租金及支付方式!;
(四)保证金及!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租赁期—限;
(六)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承租人年—租,金的5?0%
下列承租家庭!可以适当减免租赁保!证,金,
(一)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免交租赁保!。证金;
(二)低保!家庭:租赁保证金减免5】0%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摊—水电费等费用
【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的可免交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七条! 经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核准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互换后承租人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互》换后的房屋楼层及】原租金核减标准【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不变【
第四十八条 】。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向原申请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街:道,办,审核后提交兴—宾区:住建局审批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与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兴宾—区住建局会同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规定清退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由家庭共同申请!。。人向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提出申请经兴宾区!住建局审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由其—家庭推举《共同:申请:。人与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无共同申请人—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九条》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提《出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第五!十条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
第五十一》条 :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性质》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毁损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八)?租赁:期,。内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
(九【)租期届满》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
第:五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给予—承租人2《个月:过渡期让其到市场】。租房:过渡期?按原租金《实际缴纳金》额缴纳;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按?。原租金实际缴纳【金额的1.》5,倍,缴纳拒不缴》租及退出的兴—宾区:住建局?保障办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 ,租,赁补贴?与租金核减
】第五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一)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尚未》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二)家庭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政府公布的保障【标准且未承租、购】买有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五十四条 租赁补!贴按下列标准发放】月租赁补贴金—额(元)=每平方】米补贴标准》×(政府公》布的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家庭人数
租赁补!贴直接支《。付给申?请,人增加其租赁市场住!房的货币支》付能力
《第,五,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实际缴纳!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1-核减系数【)
第五《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收—。入状况?分级核减
》(一)军烈属、【年满60周岁—的农村退伍老兵【及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优抚对象定补】证的人员核》减系数为1;
【。(二)?享受低保的核减系】数为0?.9:;
(三)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核减系数为0.7】;
(四)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核《减系数为0.—3
第五十七条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按核《减后的租金直—接支付给来宾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章 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房屋质检部》门、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应督促相—应的部门及时解决
!第五十九条 【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信息管—理平台、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建立申请及》轮候:家庭档案根》据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六十条 — 住房保障部门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 已领取租赁补【贴的追回租赁—补贴;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六》十二条 承—租人有本细则第【五十一?条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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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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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细则制?定所辖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六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授】权,河南工业《园区、来华投资区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管》理,运营单位制定—管理运?营方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教育、卫生等行业以!及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其管理运营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制定管?理运营方案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第六?十五条? 本细则》下,发前已分配入住的】保,障户租金水》平、租?赁期限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期?满后按本细》则,实施保障
第六十】六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下发的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来政发】〔2015〕4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