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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惠!民政策完善河—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桂建保〔》2,014〕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本【级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住?房 将原有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管理】 本细则所》称的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其收入状况!给予不?同比例的核减— 本细则《所称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持有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本细则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劳动关】系,稳,定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遵循统筹】房源、?统一受理、梯度保】障、租金《核减的原则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的采!取租金核减》方式保?障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已核:定为保障对》。象但尚无房》屋配租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其自行承租》住房;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对象不发放—租赁:补,贴按:轮候顺序实行—实,物配租?形式保障《 租赁补贴发放以】家庭为单位计发计】算公式为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定期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物价、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境保护、税务、【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市:辖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住房保【障家:庭的:年度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报表的填报及电】子档案数据上报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负责辖!区范:围内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受理、调查核!实、资格《初审、档案录入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住房!保障家庭的公—示、年?度复核、动态数据】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辖区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第七条 市、【。金城:江区和宜州区人民】政,府各自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第二章 房》源筹集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规!划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九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快—行政审批时效—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审批效!率并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急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快批的》方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供《地速度 在老—城区:、老厂矿、老城中】。村的:危旧:住房改造过》。程中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用地单?位承诺按规划总建】筑面:积30%《以上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工业、仓储!、办公等闲置用地变!更为商品《房,开发或经营性—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协议》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或者房》。屋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市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中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协议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按下】列标:准控制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适当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并按投资主体划定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代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社会!捐赠和?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第?十,三条 社会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由业主单!位向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第三章 资—金筹:措和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土地出让总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的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出租【出售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的财【政,。补助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集拨付【和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应:在项目审批》后及:时预拨20》。%的前期建设资【金其余资金按照实】施进度进行拨付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按!照国:。库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规定其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出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应优》。先,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支出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安排【 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由投资者自—行管理其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的商业配套服务用房!租赁所得租金—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在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租赁】所得租金政》府按规定收取土地】收,益金 ?投资单位每年—应当将不低于—5%的?租金收入提留作【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和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时剩《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之转让受】让人继续按规定提】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企业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整体转让但【企业因?产业需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产业项目》一并转让转让—后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不变 投资者—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抵押!融资抵押登记时应】当标注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性质抵押权实现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要对公共租【赁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四章 !房,屋管理和租金标准 !第二: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市本级所—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进行管理、】监督及?修缮维护 第—二十四条 由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维护、危房】改造、扩建或重建】。。项目由?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略【低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拟》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构成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七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承租人承—。担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被】保障家庭《人员在?商品住宅小区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纳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 第:五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备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市城区《范,围内共同居住生活】;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一个《家庭只?允许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原则?上对两居室》及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要求2人合》。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申请?单独租赁 》第二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满足【下列:三种情形之一且【符合相应所有条件的!家,庭(含单身人员) !(一)?申请人为市辖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收—入并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含)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人员《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持:。有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含》)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第三十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新!就,业(提供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和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单位【就业证?明和:收入证明; —(四)房屋查询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和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程序 ?初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人,均年收入等》基本:状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符合!。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在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审核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人!均,。年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等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核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市辖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政府网站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登记为保障!。。对象 第三十三条 !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应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原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原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六》章 分?。配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三审两公示【”核:准登记为保》障对:。象的家庭《按,年度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统一纳》入实物配《租轮候库按轮候顺序!配,租 第三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公开抽号配!租制度轮候、抽【。号规则及房源信息在!市,政府:网站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已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进行分【配,前再: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第三【十六:条,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配租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60:岁以:。上的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市、《县,级医:院疾病证《明书)或属于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四)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无?房或住房困难职工】的居住需求剩余房】源可以?向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为轮—候对象的《保障家庭公开配【租配租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保障资格 —(一)未按要求参加!配租:的;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未实!际入住的;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 第】三,十九:条 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管理《部,。门可根据房源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匹配的空置房【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的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匹,配的房屋则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出现匹配房》屋时再按轮候—顺序进?行调整  》 ,    第七—章 :租赁与退出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住房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住房租金、保】证金及物《业服务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六!)房屋维修约—。定; (七)房【屋安全约《定;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一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保!。证金按年租金的【25:%收取;其他保【。障家:庭按年租《金的50《%收取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承租:人,除了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公摊水电费等其他需!要缴:纳的费用 第—四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由【家,庭共同申《请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申:请人与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十四条》。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户《口所在地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辖区民政部》门组:。。织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申请续租的保障】家庭须提交如—下资料 (一)【河池:市公共租赁住—房审核表;》 (二)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三》)保障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财产状况】证明:; (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 ?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五条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管理部门给【予承租?家庭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缴《纳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同【类地段的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申请 (一)!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取得《保障性住房的—。; (二)违规出借!、转:租,、抵押、互》换、擅?自,占用:。住,房,和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服务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损毁的】; :(九)?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及收【入等情况的; (十!)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  : 第八章 租金核减! 第四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月《实,际缴:纳租金为《基准租金×(—1-核减系数)【。×承租住房》建筑面积《 第:四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收入状况分级核【减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8; (二)【低收入标准》家庭核?减系数为0.5;】 ,(三)其《他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3】; (四)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无房!家庭按市场租—金收取核减》系,数为0 第五十条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按核减后—的租金支付给管理】部门或?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   第九!章 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十二条《 已获得保障—的家庭如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的要填写【河池市市辖区—保障性住房家庭动态!管理申报表》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变化情况逾期未报】取消:保,障资格 第五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信息管理平》台、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要建立申!请及:。轮候家?。庭档案根据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五十四条—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五条 申《请人隐瞒《身份、住房和收入】状况:以虚假身份或证【明材料等《不,当,手段:登记为保障对象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注销其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住房并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承租人自退》回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 承租人有本细【则第四十七条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下发前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家庭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期!满后按本细则—。。实施 ?第五十?九,。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15〕1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