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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惠!民政策完善河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桂建保〔20【14〕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本级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住—房 将原有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管理 本【细则所称的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其收入状况】给予不同比例的【核减 本细则—所,称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持有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本细则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劳!。动关系稳《。定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遵【循统:筹房源、统一受理、!梯度保障、》租金:核减的?原则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的采取租【金核:减,方,。式保障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已【核,定为保障对象但【。尚无房屋配租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其自》行承租住房》;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对象不—发放租赁补贴按【轮候顺序实行实【物配租形式》保障 租赁补贴【发,放以家庭为单—位,计发计算公式—为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定期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物价、—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境保护、税务、】。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市辖?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住房保【障家庭的年度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报表】的填报?及电子档案数据【上报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负责辖区》范围内?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受,理、调查《核实、资《格初审、档案录入】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住房保障—家,庭的公示、年—度复:。核、动态数据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辖:区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第七条【 市、金城江—区和宜州区》人,民政府?各自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第二章 【房,源筹集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规划》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九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快行】政,审批时效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审批!效率并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急》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快批的方】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供地》速度 在《老城区、老厂矿、】老城中村的》危旧住房《改,造过程?中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用地单位承】诺按规划总建—筑面:积30%以上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工业、仓】储、办公等闲置用】地变:更为商品房》开发或?经,营性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协议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或者【房屋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市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中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协:议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按下列标准控制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适,当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并【按,投资:。。主体划定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代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社会捐?赠和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第十三条 社【会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由业主单位向】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资金筹措和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土】地出让总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的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出租出售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的财—政补助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集拨付和《。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应在项目审》批后及时预拨—20%的前期建【设资金其余资—金按照实施进度【进行:拨付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按,照国:库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规定其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出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应优】。先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支出》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安,排, 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由投资者自》行管理其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的商业配套】。服务用房租赁所【。得租金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在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租》赁所得租金政—府按规定收取土地收!益金: 投资单位每—年应当将不》低于5?%的租?金,收入提?留作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和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时剩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之转让【。受让人?继续按?规定提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企?业,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整体转让《但企业因产业—需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产业!项,目,一并转让转让后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不变! ,投资:者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抵—押融资抵押》登记时应当》标,注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性质抵押权实—现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要对公共租赁!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 , 第四章 房屋管理!和,。租金标准 第二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市本级】所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进行》管理、监督及修缮维!护 第二十四条 】由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维护、?危房改造、扩建或重!建项目由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略:低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拟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构成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七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承租人承担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被保:障家庭人员在商【品住宅小《区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纳—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第》五,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备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市城区范!围内共同居住生【活;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一!个家:庭只允许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原则上对【两,居室及?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要《求2:人合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申请单独租赁 】第,二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满足下列三—种情形?之一且符合相应所有!条件的家庭(—含单身?人员) (一)申请!人为市?辖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收入并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含)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人员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持有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含)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第?。三,。十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新—就,业(提?供,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和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单位就—业证明和收》入证明; (四)】房屋查询《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和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程?序 初?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人》均年收?入等基?本状: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符合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在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审核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人—均年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等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核,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市,辖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政府网站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登记】为,。保障对象 第三十】三,条 :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应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原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原【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六章 !分配: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三审两公】示”核准《登,记为保障对象的家】庭按:年度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统:一纳入?实,物配租轮《候库按轮候》顺序配租 第三【。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公—开抽号配租制—。度轮候、抽》号规则及房源信【息在市政府》网站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已: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进行分配前再【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第三十六条!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配租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6》0,岁以上的《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市、县级医院—疾病证明书)或属】于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四?),。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无房或住【房困难职工的—居住需求剩余房源可!以向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为轮》候对象的保》障家庭公《。开配租配租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保—障资格 (一)未】按要求参加配租【。的;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未实际入住的!;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 第三十九】条 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管理:部门可根据房—。源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匹配的—空置房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的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匹配的房屋则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出《现匹:配房屋时再》按,轮候顺序《进,行调:整      【 第七章 租赁与】退出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住房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住房租金、!保证金及物业服务】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六)房屋《维修约定; —(七)房屋安全【约定:;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一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保《证金:按年租金《。的25%收》取;其他保障家【庭按:年租金的50—%收取?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承租人除了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公摊水电费!等其他需要缴纳的】费用: ,第四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由家庭共同申请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申请人【与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十四:条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户—。口所在地《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辖!。区民:政部门组织》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申请续租的!保障家庭须提交【如,下资料 (一)河】池,市公共租赁住房审核!表; (二)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三)保障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财产《状况证明;》 (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五条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管理部门给】予,承,租,家,庭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缴纳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同类地段的!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申请 (!一)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取得保障性住房的;! (二)《违规出借、转租、】抵押、互换》、,擅自占用住房和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服!务,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损毁的;《 (九?。。)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及收?入等情况的》; (?十)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  第八章》 租金核减》 ,第四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月实:际缴纳租《金为基准租金×(1!-核减系数)×承租!。住房建筑《面积 第四》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收入状况【分,级核:减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8; (—二):低收入标准家庭核】减系数为0.5;】 (三)其他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3; (!四):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无!房家庭按市场租金】收取核减系数为【0 第五十条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按核减后的租金支付!。给,管理部门或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   !第九章? 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十二条【 ,已获得保障的家庭如!。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的【要填:写河池市《市辖区保障性—住房家?庭动态管理申报表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变化情况逾—期,未报:取消保障资格 第】五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信】息管理平台、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要建立申请!及轮候家庭档案【根据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五十四条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五条 申】请人隐瞒《身份:、住:房和收入状况以【虚假身份或证明材料!等不当手段登记为保!障对象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注销其【。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住房并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承租人自退!回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 承租人【有,本细则第四十七条】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下:。发前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家,庭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期满《后按本?。细则实?施 第五十九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15〕121—号,。),同时废止《